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植保植检站2023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3-04-14 11:05:00     来源: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 阅读次数: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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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植保植检站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植保植检站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砚山县植保植检站2023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砚山县植保植检站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农村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和地方性相关法规。

2.组织开展农作物病虫草鼠害预测预报与综合防控,研究综合防控技术和应用推广。

3.承担农业植物有害生物调查,对确定的农业植物检疫对象开展封锁、控制和扑灭工作。

4.承担植物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工作。

5.承担农药新品种和植保新技术试验示范及推广应用。

6.承担农药残留监测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防控技术研究与运用。

7.承办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砚山县植保植检站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

1.办公室。协助领导抓好单位日常管理事务工作,负责单位财务、来信来访接待、后勤管理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预警控制室。负责开展植物、植物产品的检疫工作;负责全县农作物病虫草鼠害预测预报及综合防治工作。

3.植物检疫及农药监督管理室。负责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和相关规章制度及地方法规,组织全县农药经营人员上岗培训,指导各乡镇开展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并开展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和农药田间试验、示范认证工作。

所属单位为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病虫害监测预警

持续完善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网络,全面推进智能监测设备全省联网工作,进一步拓展稻飞虱、草地贪夜蛾、马铃薯晚疫病、桔小实蝇等重大病虫害智能化监测范围。充分利用网络、现场会商等多种形式,强化病虫情会商,定期分析、动态报告。强化测报人员事业心和责任感,提高能力素质,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不断提高信息报送及时性和准确性。实时监测,做到主要病虫害长期预报率达到85%以上,短期预报率达到95%以上,经会商分析准确研判病虫害发生形势,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重大病虫害防控

抓好重大病虫害防控指导,针对重大迁飞性、流行性病虫害做好防控预案,分作物制定相关防控技术方案。大力推广绿色防控,优先采用生态防控、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等环境友好型技术措施控制农作物病虫害。做好绿色防控、统防统治、植保机械、农药减量和农药使用强度的调查统计工作。通过“购买服务、代防代治”等方式,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队伍建设,降低化学农药使用量,减少防治成本,提高新型农药使用覆盖率。全面打好草地贪夜蛾、稻飞虱、稻纵卷叶螟、小麦条锈病和马铃薯晚疫病防控阻击战和区域性病虫害突击战,确保应防尽防,争取实现粮食作物病虫害造成的损失率控制在5%以下,经济作物控制在8%以下;主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处置率在95%以上,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50%以上,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率达40%,确保重大病虫不大面积暴发成灾。

3.植物检疫

加强植物疫情监测,重点做好红火蚁疫情发生分布调查,同时做好马铃薯金线虫、玉米褪绿斑驳病毒调查,掌握疫情动态,组织开展重大疫情发生趋势研判,做好疫情快报、月报、年报报送;强化疫情防控,建立防控示范样板,编制检疫性有害生物识别和防控技术手册,开展疫情防治技术培训;推进检疫执法,抓实产地检疫,依法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实现种子种苗等繁育基地全覆盖;做好调运检疫,依法依规办理调运申请;做好种子种苗等繁殖材料市场检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开展农田及周边防治红火蚁1.2万亩次;加强疫情调查,力争植物疫情处置率达100%;密切关注传入省内风险较大的农业植物检疫对象,确保疫情传入在第一时间发现,及时处置新发现的检疫性有害生物,保障人民生产生活安全。

4.农药管理

对农药经营单位定期开展培训,指导、应用云南省农药数字监管平台如实登记,完善经营台账。持续开展农药科学安全使用、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与防控技术培训。加强农药质量监督抽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采取例行抽查的方式,对上市的农药产品进行抽检,重点抽检省、州发布的农药质量不合格产品。积极推进农药风险监测点建设,发挥好农药风险监测点作用,按要求做好监测样品采集和送检工作。做好农药经营许可工作,抓好农药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协助开展农药市场检查,提升农药经营门店规范化水平。适时掌握全县农药经营情况,杜绝禁用农药经营、使用行为,规范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压实农药经营者和使用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控制和降低农药使用安全风险。

5.重点项目(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第二批)资金即小麦“一喷三防”项目)

   2022年,省级下达砚山县一批中央及省级配套农业生产救灾资金23万元,全部用于小麦病虫害防控,采购小麦飞防服务12234亩,占计划11500亩的106.38%,目前已签订服务合同,但由于县级财政资金调度困难,该笔款项目资金仅支付9.95万元,支付率43.26%。已付资金用于2023年开展小麦病虫害防控,重点区域是江那、盘龙、者腊、平远、蚌峨、八嘎等乡镇,目前已防治1442亩。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砚山县植保植检站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事业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9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87.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7.8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本年度收入增加25.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增加25.51万元,主要原因本级财政和上级部门安排项目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7.8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7.8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7.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本年度收入增加25.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增加25.51万元,主要原因本级财政和上级部门安排项目支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7.8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87.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84万元,与上年162.33万元对比增加25.51万元,增长15.71%,主要原因本级财政和上级部门安排项目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0万对比无增减,原因是没有特定类项目。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7.9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及公车平台的正常运转等相关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14.2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部分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及失业保险支出。

3.农林水支出112.9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事业运行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2.6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87.8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砚山县植保植检站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15万元,较上年4.15万元增加1.0万元,下降24.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砚山县植保植检站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减少0万元,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完成各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费。

(二)公务接待费

砚山县植保植检站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万元,较上年0.83万元减少0.33万元,下降39.7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186人次。

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完成各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砚山县植保植检站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65万元,较上年 3.32万元减少0.67万元,减少20.1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 0万元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5万元,较上年3.32万元减少0.67万元,下降20.1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组织开展农作物病虫草鼠害预测预报与综合防控、农业植物有害生物调查、对确定的农业植物检疫对象开展封锁、控制和扑灭工作、植物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农药新品种和植保新技术试验示范及推广应用、农药残留监测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防控技术研究与运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经费使用。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车辆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砚山县植保植检站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砚山县植保植检站隶属于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砚山县植保植检站资产总额28.8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55万元,固定资产16.3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8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6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说明

 1、砚山县植保植检站没有另文下达的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故10.《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无数据。

2、砚山县植保植检站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支出,故1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无数据。

3、砚山县植保植检站没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的支出,故13.《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无数据。

4、砚山县植保植检站没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的收入,也没有使用对下转移支付预算的支出,故14.《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无数据。

5、砚山县植保植检站没有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故15.《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无数据。

6、砚山县植保植检站没有新增资产配置的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新增资产配置的预算支出,故16.《新增资产配置表》无数据。

 

监督索引号532622002326007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