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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文化馆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文化馆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砚山县文化馆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砚山县文化馆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共文化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承担全县文化艺术宣传、文艺活动组织、文化相关培训、民族民间文化艺术收集整理工作。
2.承担群众文艺演出、文艺下乡、艺术创作、艺术交流及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演出活动等工作。
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群众文化辅导中心、免费开放服务中心、展演中心。所属单位0个。
1.办公室。负责单位日常运转,承担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综合文稿起草等工作。
2.群众文化辅导中心。负责文化活动组织、文化艺术培训、民族民间文化艺术收集整理,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演出活动等工作。
3.免费开放服务中心。负责提供文化演出、交流等各类活动服务工作,定时开放电教室、阅览室及各类艺术展室,并做好相关管理;负责灯光、音响的使用、管理、维修等工作;负责服装、道具等设备的设计、制作、管理等工作。
4.展演中心。负责文化艺术宣传,挖掘整理民族民间艺术素材,创作和展演艺术作品,开展文艺演出、艺术交流。
(三)重点工作概述
按文化馆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及演出任务逐一实施,现提前规划2023年工作思路:
1.加强民族节日的打造。依托各民族协会举办好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文化节日,通过举办节日实行对外文化交流,扩大对外影响,拉动文化旅游业的发展,使民族传统文化能走出去,受影响,有力增进社会对民族文化的了解,不断增强民族文化自信感。
2.加强文化馆总分馆制公共文化云平台建设。一是携11个分馆不断努力推动公共数字文化平台作用,持续完善“需求导向、分工合作、共建共享”的工作机制,逐步实现“超市化”供应、“菜单式”服务、“订单式”配送的惠民服务模式。二是完成2023年数字文化馆平台建设任务;着力打造和录制我县优秀民族民间节目,上传至我馆公共文化云平台:云南文化云、抖音公众号、微信公众号,供全国广大网民朋友学习交流;加快推进以县文化馆为龙头、以乡(镇)文化馆分馆为枢纽,以村(社区)文化室服务点为基础的三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广覆盖、高效能,更快速、更便捷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明需求。
3.加大培训力度,多渠道开展培训班。积极争取上级部门资金及专业人才扶持,引导社会力量及各培训机构融入我馆培训辅导工作中,加大辅导培训力度。
2023年“我们的中国梦 文化进万家”文化惠民“送戏下乡”的66场文化惠民演出活动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砚山县文化馆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我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7人。在职实有3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13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砚山县文化馆财务总收入535.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35.1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459.84万元对比增加了75.27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了基础绩效奖励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砚山县文化馆财政拨款收入535.1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35.1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35.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459.84万元对比增加了75.27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了基础绩效奖励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砚山县文化馆预算总支出535.1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35.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4.77万元,与上年459.84万元对比增加了74.93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了基础绩效奖励导致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0.34万元,与上年0万元对比增加了0.3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遗属补助费。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55.1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的支出及死亡抚恤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3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失业保险、退休人员工资、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死亡抚恤等。
3.卫生健康支出41.1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等。
4.住房保障支出39.4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534.77万元,项目支出0.34万元)。
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为30101基本工资140.7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事业人员岗位工资、薪级工资;30102津贴补贴14.5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艰苦地区津贴、改革性补贴;30107绩效工资173.7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及奖励性绩效工资;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2.6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9.6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9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7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30113住房公积金39.4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30201办公费13.8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购买办公用品等;30205水费1.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自来水费;30211差旅费1.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差旅费;30216培训费0.5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培训费;30217公务接待费1.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公务接待费;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公务用车保险等费用;30207邮电费1.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网络费等;30226劳务费0.5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搬运费;30228工会经费6.3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工会经费;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费用;30302退休费43.7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工资;30305生活补助0.3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遗属补助。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9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砚山县文化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0万元,较上年7.00万元减少5.00万元,下降71.4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砚山县文化馆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0万元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砚山县文化馆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万元,较上年4.00万元减少3.00万元,下降7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7次,共计接待167人次。
与上年4.00万元相比减少3.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砚山县文化馆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0万元,较上年3.00万元减少2.00万元,减少66.6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万元,较上年3.00万元减少2.00万元,减少66.6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上年3.00万元相比减少2.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砚山县文化馆资产总额32.1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56万元,固定资产14.6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31.05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了1.1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5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无数据。
2.本单位没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无数据。
3.本单位没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的收入,也没有使用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无数据。
4.本单位没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的收入,也没有使用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无数据。
5.本单位没有新增资产配置的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新增资产配置表》无数据。
6.本单位没有上级补助项目支出,也没有收入,故《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无数据。
监督索引号53262200135700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