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2023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3-04-13 18:59:46     来源:平远镇 阅读次数: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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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制定的有关公安工作的决定、决议及指示。

2、掌握、分析平远地区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与社会治安的情况和形势,研究制定对策。

3、负责平远地区国家安全案件的侦查工作,以及境内外敌对势力、恐怖组织、社团的侦控和基础调研工作。

4、负责刑事案件、经济案件的侦破和禁毒工作;开展各项专项行动和斗争;处置各类重大案件、骚乱事件、重大治安事故及其它重大突发性事件。

5、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公共复杂场所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6、组织实施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7、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来访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领导到本辖区及重要会议等大型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

8、依法管理道路安全,维护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工作,依法处理交通事故。

9、组织实施公安刑事、行政执法活动,开展执法制度建设和法制宣传工作。

10、制定平远地区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备保障计划、制度;分配管理装备物资;指导、监督、管理平远地区公安机关财务工作和审计工作。

11、指导监督消防工作,督促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部门维护和改善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协调、指导森林公安相关业务工作。

12、制定平远地区公安机关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及落实公安宣传的方针和措施。

13、组织实施平远地区公安队伍建设。

14、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15、加强公安信息化和公安“大情报”系统建设工作。

16、加强反恐怖和维稳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6个内设部门,3个派出所,1个交警大队,分别是:指挥中心、治安大队、刑侦大队、法制大队、国保大队、禁毒大队、平远派出所、稼依派出所、阿舍派出所、交警二大队;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为契机,深化打击整治社会治安风险隐患,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献礼。

(1)打击违法犯罪。

(2)履行社会监管职责。

(3)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命案防控。

(4)交通管理整治。

2、抢抓机遇,努力推动平远片区“三区”建设。

3、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4、下一步工作打算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1人,其中:行政编制101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8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8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3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13人。

车辆编制20辆,实有车辆2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786.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766.0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0万元。

与上年2686.94万元对比增加99.0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由原来的2.99万元调整为4万元和增加其他收入预算2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766.0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766.0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66.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2686.94万元对比增加79.0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由原来的2.99万元调整为4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786.0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766.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90.32万元,与上年 2686.94万元对比增加3.80万元,上升0.13%,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由原来的2.99万元调整为4万元及人员减少;项目支出75.70万元,与上年188.32万元对比减少112.6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不在年初预算中安排,其他支出20万元,是历年烟草公司补助烤烟安全工作经费。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4 公共安全支出,主要用于公安系统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公安辅警工资、办公经费,主要分:2040201行政运行、2040219信息化建设、2040220执法办案、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2023年预算安排公共安全支出2254.30万元。

2、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工资及公用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死亡抚恤遗属人员补助、职工工伤、生育保险、其他社会保险保障支出,2023年预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34万元。

3、210 卫生健康支出,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费、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2023年预算卫生健康支出134.33万元。

4、221 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2023年预算支出128.05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690.32万元,项目支出为95.70万元,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2440.67万元,占基本支出90.72%,包括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78.97万元占基本支出6.65%,主要安排办公经费、接待费、水电费、维修维护、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4.68万元,占支出的2.40%,主要用于离退休费、遗嘱人员生活补助以及在监管人员生活费等支出,资本性支出6万元,占支出的0.23%,主要用于办公设备的购置)。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3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3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3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6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20万元,较上年102.4万元减少77.2万元,下降75.3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 0万元无增减,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2万元,较上年2万元减少1.8万元,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规定逐年减少接待费,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次,共计接待25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00万元,较上年100.40万元减少75.40万元,下降75.1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较上年30万元减少5万元,下降16.6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 70.40万元减少70.40万元,下降100%,减少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预算在上级安排转移支付资金,未在本级资金预算内编报。共计购置公务用车2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注: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在上级安排转移支付资金,未在本级资金预算内编报,所以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84.97万元,比上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96.23万元减少211.26万元,下降53.32%,减少原因主要是因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在上级安排转移支付资金,本在本级资金预算内编报。:办公费8万元、水费11万元、电费16万元、物业管理费0.6万元、差旅费4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福利费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5.5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6万元、工会经费20.7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7.8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维修(护)费、水电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资产总额2924.3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14.04万元,固定资产263.7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946.58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12.4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7.9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9.85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3项,账面原值57.9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4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因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2.因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故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3.因本单位无对下转移支付支出预算,故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4.因本单位无对下转移支付支出预算,故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5.因本单位无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故新增资产配置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6.因本单位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31200100111

平远公安分局预算.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