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财政局2023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3-04-12 19:06:20     来源:县财政局 阅读次数: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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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财政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财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砚山县财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砚山县财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县对乡(镇)财政体制政策,完善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县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2.贯彻落实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按照规定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地方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事务。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负责编制全县社保基金预决算并组织执行。受砚山县人民政府委托,向砚山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砚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县级财政预决算公开。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拟订地方财政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办理中央、省、州对砚山县的转移支付,制定地方财政转移支付方案。

4.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办法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照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严格执行上级拨付彩票公益金支出管理。

5.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负责实施,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并监督管理。

6.负责组织起草地方税收的政策调整方案。研究提出对地方财政收入影响较大的地方税收临时和特案减免的建议。

7.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审核并汇总编制县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

8.负责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编制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监管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管理、处置等各项工作。

9.负责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根据政府授权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做好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工作,承担国有企业改革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国有企业的财务监管和企业国有资产的统计分析、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负责国有企业及其领导人薪酬制度管理、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和职工福利保障工作。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本级国有资本收益。

10.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1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及偿还工作。代表砚山县人民政府开展财税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12.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13.负责制定县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全县财政绩效评价工作。

14.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15.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金融发展规划,提出服务和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的合作、联系、沟通工作,承担融资担保管理工作,推进融资平台建设,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规范地方金融秩序,承担砚山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依授权组织、协调、指导地方金融机构重大风险和案件的调查处理。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维护地方金融稳定。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引导和鼓励在砚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

16.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砚山县财政局共设置1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预算股、经济建设股、国库股、综合与研究股、行政教科文股、社会保障股、农业农村股、财政监督检查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股、国有企业监督管理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金融监督管理股、金融合作发展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中心、债务管理中心、砚山县绩效和预算编审管理中心、砚山县国有企业运营管理中心。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提高站位,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全省、全州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财政服务。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提高现代财政治理能力。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把新发展理念贯穿于财政工作始终,努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深入学习贯彻全省、全州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全力推动全县财政工作迈上新台阶。

2.坚持稳中求进,围绕高质量发展培植壮大财源。全力以赴抓收入,加强与税务、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重点税源管理,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税源控管,加大新增资产配置与资产存量挂钩力度,推动闲置国有资产处置,努力实现全年财政收入目标。

3.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吃透政策精神,针对上级的政策导向,加大项目谋划力度,多请示、多汇报,抓住实施乡村振兴和承接产业转移的关键时期,积极跟进“十四五”省级增收留用和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奖补等政策支持,精心谋划一批“打基础、管长远、利全局、惠民生”的重大项目,争取重大项目资金,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发挥财政支持实体经济的撬动作用。

4.全力以赴抓预算,突出抓好预算编制工作。落实好综合预算、零基预算、部门预算要求,在编实、编细、编准预算上下功夫,坚持“三保”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区别轻重缓急,严格控制一般性财政开支,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存量资金管理,有保有压地安排项目。

5.牢固树立“制度财政”理念,坚持用制度管钱。增强财政支出的均衡性与科学性,财政资金投入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靠前发力。压减自身支出,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医改、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民生政策支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砚山县财政局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数38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16人。在职实有4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5人,财政差额补助 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 0人。

离退休人员 45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4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52.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52.9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889.46万元对比,增加163.49万元,增长18.38%,主要原因是将全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财政审核工作服务费及绩效评价工作服务费、全县运维系统服务费、编外人员的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纳入财政预算,致使经费比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52.9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52.9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52.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889.46万元对比,增加163.49万元,增长18.38%,主要原因是将全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财政审核工作服务费及绩效评价工作服务费、全县运维系统服务费、编外人员的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纳入财政预算,致使经费比上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52.9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52.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4.66万元,与上年 889.46万元对比,增加55.2万元,增长6.2%,主要原因是将编外人员的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纳入财政预算,致使人员公用经费比上年增加;项目支出108.3万元,与上年 0万元比,增加了108.3万元,增长了100%,主要原因是将全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财政审核工作服务费及绩效评价工作服务费、全县运维系统服务费纳入财政预算,致使项目经费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3.6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干部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及公车平台的正常运转等相关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6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部分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及失业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61.4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其他医疗保障缴费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53.1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944.66万元,项目支出108.3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710.18万元,其中: 基本工资184.62万元,津贴补贴180.04万元,奖金50.43万元,绩效工资64.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0.9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9.8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7.1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16万元,住房公积金53.1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4.28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82.85万元,其中:办公费9.40万元,水费0.6万元,电费8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10万元,印刷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2.3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工会经费8.5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2.1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1.63万元,其中: 退休费151.63万元。

项目支出108.3万元,其中:全县运维系统服务费专项资金40.65万元,全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财政审核工作服务费及绩效评价工作服务费专项资金67.65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砚山县财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3万元,较上年10.4万元减少4.1万元,下降39.4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砚山县财政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 0万元保持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年初县级不做预算安排,由州级统一预算,年终根据实际支出据实列支。

(二)公务接待费

砚山县财政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3万元,较上年 5.85万元减少3.55万元,下降60.6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2次,共计接待174人次。

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完成各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砚山县财政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万元,较上年 4.55万元减少0.55万元,下降12.0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较上年 4.55万元减0.55万元,下降12.0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经费使用。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车辆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砚山县财政局开展了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主要从预算配置控制、预算执行到位情况、预算管理程度、履职效益等方面进行了评价,未涉及有重点项目建设,最终我局2023年度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

存在的问题:绩效评价的指标设定有待细化。

下步打算: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制定项目用款计划、预期绩效目标,并对项目绩效实施实时监控,有效防止专项资金挤占、挪用现象发生,加大财政集中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绩效考评体系,使考评有据可依。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强企业财务规范管理,提高财务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应经常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学习与财务工作相关的知识,扩大知识面、拓宽视野、开阔思路,在业务上不断提高。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2.85万元,比上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9.36万元减少6.51万元,下降7.29%,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正常变动及公用经费预算口径变化。其中:办公费9.40万元,水费0.6万元,电费8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10万元,印刷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2.3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工会经费8.5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2.1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砚山县财政局资产总额408.0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货币资金)62.19万元,固定资产307.0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38.8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资产总额798.17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90.0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07.03万元,无形资产减少25.29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收回57.7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因砚山县财政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06》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2.因砚山县财政局无政府采购预算,故《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07)》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3.因砚山县财政局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故《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4.因砚山县财政局无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故《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09-1》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5.因砚山县财政局无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预算,故《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09-2》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6.因砚山县财政局无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故《新增资产配置表10》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7.因砚山县财政局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11》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31800111

砚山县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