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农田水利建设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2-02-10 16:51:54     来源: 阅读次数:1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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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262200232601600000

 

砚山县农田水利建设中心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农田水利建设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砚山县农田水利建设中心2022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下达)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砚山县农田水利建设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认真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州、县农田水利建设方针政策。

2、围绕国家及省、州、县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好我县农田水利建设相关项目: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农村五小水利(小水窖、小水池、小泵站、小坝塘、小水渠)等涉农项目的申报立项、组织实施及日常监管工作。

3、根据省、州、县党委政府及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安排开展好相关临时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砚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砚编办发〔2020〕23号),砚山县农田水利建设中心内设综合办、项目办。核定事业编制5人,年末在职实有人员5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高效节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1)、完成2019年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2019年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建成22100亩高标准农田,通过对项目区基本农田配套水利措施和田间道路,有效改善现有基本农田生产条件,提升项目所在区生产力水平,最终建成22100亩旱能灌、产出高效、生态良好的高标准农田的目标。项目分布在江那镇子马凹塘片区、江那镇路德片区、维摩乡板桥片区、维摩乡幕菲勒片区、盘龙水源片区、平远镇拖嘎片区。其中:江那镇子马凹塘片区完成1658.9米排洪沟建设,农机桥5座;江那镇路德片区新建排水沟、田间机耕道路等措施;维摩乡板桥片区对以堵河石洞门至板桥取水闸段进行治理,新建农耕桥3座、水闸1座,治理河道3178米,三面沟307米;维摩乡幕菲勒片区新建1000立方蓄水池一座、输水管道Ф200的配水管线共1763.2米,新建机耕路2458.5米;盘龙水源片区新建机耕路2338.8米、排水渠2280.4米等设施。平远镇拖嘎片区与县水务局实施项目重复故未实施。目前五个片区已全部完工,正督促施工单位整理提交结算资料。

2)、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任务11.56万亩,其中高效节水4.52万亩。目前已严格按程序完成了项目的勘测设计,通过了州级专家的评审,并于9月报县发改完成了立项批复,10月发布了招标公告。

3)、2021年10月13日,县人民政府召集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七乡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砚山县2021年高标农田建设项目开展情况。会上提出,为了整合项目资金,提高项目实施效益,将《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2021年高效节水灌溉项目》转由砚山县福地七乡土地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根据会议精神,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于10月21日上报了《关于将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转由砚山县福地七乡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实施的请示》(砚农请〔2021〕78号),待县人民政府批复。

10月26日,县人民政府召集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砚山县福地七乡土地开发有限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再次对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专题研究,会上决定停止“《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2021年高效节水灌溉建设项目》的招标。同日,县农田水利建设中心、招标代理公司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了《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2021年高效节水灌溉建设项目》终止招标公告。

2、石漠化综合治理工作

我单位实施的石漠化综合治理工作为云南省砚山县2020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田间生产道路工程),本项目2021年4月通过政府采购平台抽取招标代理机构,2021年5月发布招标公告,5月31日在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中标公司为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标总价2284870.95元,2021年8月6日与中标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安全生产合同。
   该项目实施的田间生产道路规划在国家公益林区、石漠化公园项目区,通过对接县发改局后,对项目进行规划调整。现正进行相关手续完善中。。

3、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工作

严格按州级及县局相关要求完成了“十二五”以来的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收尾及整改工作。目前正对2017年-2020年期间建设的项目收集资料,进行上图入库工作准备。

4、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及创卫工作

我单位按局安排挂钩八嘎乡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积极与小组成员按要求开展卫生整治、厕所革命等工作。积极参与局机关组织开展责任网格大扫除志愿服务活动,认真督察挂钩网格区餐饮店、商店的环境卫生、宣传教育等工作。

5、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砚山县农田水利建设中心坚持把本职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齐抓共管,年初按上级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制定砚山县农田水利建设中心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任务清单,研究部署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期间开展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自检自查,6月开展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活动,并做好资料收集存档及上报工作。在日常工作部署会中把党风廉政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州、县委全会、纪委全会精神,组织学习农田水利标准、规范、办法等。严肃项目建设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末位表态等制度。积极参加党史学习教育、警示教育,扎实推进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干部职工意识显著增强、能自觉严守纪律“红线”,不踩腐败“高压线”,自觉转变作风,未出现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按工作任务清单内容、时间节点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5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5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5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5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5.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5.4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加55.43万元,增长100%,增加原因是我单位为新成立单位,上年部门财务总收入为0。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55.4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5.4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5.43万元

与上年0万元对比增加55.43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是今年新成立的单位,今年首次公开,去年没有数据,增加了相应的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55.4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5.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43万元,与上年对比不变,主要原因分析是新成立单位;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不变,主要原因分析新成立单位。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5.43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以下支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4.3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支出。

     4、农林水支出40.6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保运转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4.2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5.43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组,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4万元,农林水支出40.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7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年度,我部门没有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年度,我部门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年度,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砚山县农田水利建设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万元,较上年 0万元增加2万元,增加1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砚山县农田水利建设中心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因公出国(境)费年初县级不做预算安排,由州级统一预算,年终根据实际支出据实列支。

(二)公务接待费

砚山县农田水利建设中心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万元,较上年增长1万元,增长100%。国内公务接待待批次为4次,共计接待47人。增加变化原因是砚山县农田水利建设中心为新成立单位,上年无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砚山县农田水利建设中心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万元。较上年增加1万元,增长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较上年增加1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是农田水利建设中心是新成立单位,上年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本部门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砚山县农田水利建设中心为公益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砚山县农田水利建设中心资产总额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

(四)其他说明

1、砚山县农田水利建设中心没有项目支出预算(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故8.《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无数据。

2、砚山县农田水利建设中心没有另文下达的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故10.《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无数据。

3、砚山县农田水利建设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支出,故1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无数据。

4、砚山县农田水利建设中心没有政府采购预算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采购预算的支出,故12.《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无数据。

5、砚山县农田水利建设中心没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的支出,故13.《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无数据。

6、砚山县农田水利建设中心没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的收入,也没有使用对下转移支付预算的支出,故14.《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无数据。

7、砚山县农田水利建设中心没有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故15.《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无数据。

8、砚山县农田水利建设中心没有新增资产配置的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新增资产配置的预算支出,故16.《新增资产配置表》无数据。

9、砚山县农田水利建设中心没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故16.《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表》无数据。

 

监督索引号53262200232601600111

砚山县2022年农田水利建设中心预算公开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