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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民政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民政局2022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砚山县民政局2022年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砚山县民政局2022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乡(镇)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对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和公开募捐资格许可。
3.负责县级直接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承担社会组织党委日常工作。
4.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5.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负责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办法、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乡(镇)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组织、指导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地名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7.贯彻落实婚姻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推进婚俗改革。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8.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办法、制度,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办法、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民政局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与区划地名股、基层政权与社会组织管理股。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砚山县中心敬老院;
2.砚山县回民中心敬老院;
3.砚山县殡仪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压实巡察整改责任。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紧紧围绕“三个聚焦”,持续推进民政事业改革,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发挥新时代民政干部队伍新作用;聚焦巡察“回头看”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剖析研究,抓实问题整改,推动民政工作迈上新台阶。
2.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实施动态管理,精准认定保障对象,全面推行“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和“一部手机办低保”,持续开展“兜c准、兜住、兜牢”行动,进一步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
3.持续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城乡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十件惠民实事惠老阳光工程落实,进一步补齐城乡养老服务短板;积极推进社区养老、公建民营等改革,满足多样化养老需求。2022年3月底前,引入社会力量启动书院社区养老“幸福餐桌”,以点带面逐步形成公建民营的社区养老模式。以“十件惠民实事惠老阳光工程”为切入点,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广泛宣传动员,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的入住率。
4.加快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拓展民政力量和资源。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慈善总会章程》及相关规定,积极推动落实慈善法,增强社会救助能力,完善弱势群体救助机制,2022年3月底前,牵头组织成立砚山县慈善会。
5.健全基本殡葬服务制度。继续加强《砚山县关于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砚山县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意见》、《砚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惠民殡葬补助发放方式(试行)的通知》等共计17项意见措施的贯彻落实力度,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规范、统一。研究制定取缔火化区内土葬用品生产经营户的相关联动制度。推行绿色殡葬,倡导文明祭祀新风,积极推行惠民殡葬和节地生态安葬,重点整治散埋乱葬、大墓、豪华墓、活人墓,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殡葬改革,努力完成殡葬改革目标任务。
6.不断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水平,为群众提供优质基本社会服务。一是切实加强儿童关爱保护。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积极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切实保障孤儿、特困供养儿童等重点群体的基本生活。二是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撤乡设镇等行政区划调整,完善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制度;落实和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严格兑现新的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专项整治理工作。强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引导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志愿者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民政局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2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9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退休23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民政局财务总收入2387.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87.46万元。
与上年4258.58万元对比减少1871.12万元,下降43.94%,主要原因是因为人员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民政局财政拨款收入2387.4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87.46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87.46万元。
与上年4258.58万元对比减少1871.12万元,下降43.94%,主要原因是因为人员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民政局预算总支出2387.4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387.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7.46万元,与上年4258.58万元对比减少1871.12万元,下降43.94%,主要原因是因为人员经费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309.6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254.7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54.8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18.1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8.16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44.9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42.2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74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77.7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77.0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0.69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5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43.55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伤残抚恤2.7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2.71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20.2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20.24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老年福利172.7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72.74万元。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541.9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541.96万元。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11.0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11.09万元。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866.2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866.22万元。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支出27.9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27.97万元。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5.8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5.82万元。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74.4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74.41万元。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9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0.90万元。
1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7.9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7.95万元。
1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6.5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6.55万元。
1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5.4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5.44万元。
1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5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2.56万元。
20.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6.8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26.85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387.46万元):
1.301工资福利支出373.1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104.85万元,津贴补贴106.98万元,奖金8.74万元,绩效工资34.2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3.5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5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4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47万元,住房公积金26.8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58万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58.31万元,其中:办公费11万元,水费2.00万元,电费2.00万元,邮电费1.00万元,维修(护)费1.00万元,差旅费2.0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工会费4.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万元,其他交通费19.2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62万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55.99万元,其中:退休费77.06万元,抚恤金2.71万元,生活补助780.72万元,救济费1095.5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民政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民政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民政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民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6.50万元,较上年16.50万元对比持平,无增减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民政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年初县级不做预算安排,由州级统一预算,年终根据实际支出据实列支。
(二)公务接待费
民政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00万元,较上年 8.00万元对比持平,无增减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68次,共计接待134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民政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50万元,较上年8.50万元对比持平,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0万元,较上年 8.50万元对比持平,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民政局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8.31万元,比上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9.83万元减少1.52万元,下降2.54%,减少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其中:办公费11万元,水费2.00万元,电费2.00万元,邮电费1.00万元,维修(护)费1.00万元,差旅费2.0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工会费4.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万元,其他交通费19.2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6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民政局资产总额20077.2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329.70元,固定资产11320.0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427.43万元,无形资产9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26808.64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731.4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843.6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说明:
1.因民政局没有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的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故《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2.因民政局没有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故《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3.因民政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4.因民政局没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故《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5.因民政局没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故《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无数据。
6.因民政局没有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故《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及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7.因民政局没有新增资产配置的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故《新增资产配置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监督索引号53262200531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