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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统计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统计局2022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砚山县统计局2022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砚山县统计局2022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反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2.负责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3.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分析。
4.负责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营利性服务业、非营利性服务业、县域经济、小康社会监测、产粮大县粮食产量抽样调查等各项统计调查。
5.负责依法审批民间统计调查项目,加强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监管。
6.负责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
7.组织并管理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砚山县统计局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核算股、工业投资贸易股、调查股(统计调查大队)、县域经济发展统计监测中心。行政编制9名,事业编制4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4名(副科级);股级领导5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严守统计调查制度,抓实各项统计调查。完成国民经济核算、县域经济统计监测,工业、农业、投资、贸易、能源及产粮大县调查、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畜禽监测等各项统计调查任务,客观真实反映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2.加强统计监测分析,发挥统计服务职能。为切实做好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的参谋助手,我部门注重对统计数据的监测、预警和分析。一是在强化统计监测分析上下功夫。我局坚持每月20号前收集整理相关行业及部门的经济运行形势,认真进行分析研判,分析当月经济运行情况、研判次月经济运行趋势,及时将分析研判的结果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报告,充分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二是在优化统计信息服务上下功夫。针对经济发展中的难点、热点、堵点问题,定期或不定期深入乡镇和企业开展调研,做好问题收集和信息分析服务工作。三是在提供统计服务产品上下功夫。根据我部门工作实际,编印《统计公报》、《经济工作手册》和月度《砚山县国民经济主要指标》(统计月报),向各单位及社会公众提供一批优质统计服务产品。
3.大力宣传,有序推动统计法律法规建设。一是加强学习和宣传。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文件精神的学习。县委、县政府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中均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作为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进行传达学习。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及时完善数据管理、评估相关制度,制定出台《砚山县统计局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砚山县统计局统计专业数据质量责任规定》等制度文件,为全面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三是加大执法检查和数据核查力度。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案,与县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开展好县级部门联合监管抽样检查工作。
4.固本强基,大力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一是抓培训促业务水平提升。各专业根据工作实际,定期或不定期的召集相关部门、各类企业及县、乡、村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业务上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指导。二是切实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各专业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乡(镇)、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走访调研,实现工作重心下移。结合“统计服务千企”工作,摸清基层统计基础情况,收集基层意见建议,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指导。加强对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检查,针对统计基础薄弱的单位,要求统计人员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严格执行统计报表制度,准确理解指标含义,建立健全统计报表台账,规范留存原始凭证,提升服务统计调查对象的能力和水平。
5.转变作风,强化统计队伍自身建设。一是大力弘扬新时代“西畴精神”,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确保我部门机关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作风正派、廉洁自律。二是加强对我部门机关工作作风的整治,对工作推进不力或推诿扯皮的干部,班子成员根据分管职责进行谈话和提醒,及时纠偏。三是鼓励干部职工多学习,主动参加省州组织的各类培训,积极参加统计执法和职称考试,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6.周密部署,高质量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7.齐头并进,有序开展其他工作。有序开展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疫情防控等其他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砚山县统计局编制2022年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2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3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退休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财务总收入394.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94.50万元。
与上年430.15万元对比,减少35.65万元,下降8.29%,主要原因是2022年减少了行政事业绩效考核奖随月发放部分。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394.5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94.5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4.50万元。
与上年430.15万元对比,减少35.65万元,下降8.29%,主要原因是2022年减少了行政事业绩效考核奖随月发放部分。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预算总支出394.5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94.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4.50万元,与上年430.15万元对比,减少35.65万元,下降8.29%,主要原因是2022年减少了行政事业绩效考核奖随月发放部分。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行政运行290.1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242.8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7.30万元。
2.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6.8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6.6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0.15万元。
3.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2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37.22万元。
4.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0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03万元。
5.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1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0.16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9.7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9.7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2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24万元。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6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4.65万元。
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63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1.9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21.91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其中基本支出394.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基本支出主要用于:
1.基本工资86.14万元。
2.津贴补贴113.26万元。
3.奖金7.17万元。
4.绩效工资6.76万元。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7.23万元。
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70万元。
7.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4万元。
8.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65万元。
9.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9万元。
10.住房公积金21.91万元。
11.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9.52万元。
12.一般公用经费18.40万元。
13.工会经费3.65万元。
14.车辆运行维护费4万元。
15.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19.32万元。
16.公共交通专项经费1.93万元。
17.行政单位离退休16.8万元。
18.死亡抚恤1.03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砚山县统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87万元,较上年6.87万元保持不变。
(一)因公出国(境)费
砚山县统计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保持不变。
(二)公务接待费
砚山县统计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55万元,较上年3.55万元保持不变,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6次,共计接待395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砚山县统计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32万元,较上年3.32万元保持不变。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2万元,较上年3.32万元保持不变。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7.45万元,比上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4.87万元增加2.58万元,增长5.75%,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12月调入一名正科级人员,二是3名在职在编人员分别各晋一级。其中:办公费8.80万元、公务接待费2.80万元、差旅费6.80万元、工会经费3.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19.32万元、公共交通专项经费1.93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1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砚山县统计局资产总额65.9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40万元,固定资产61.5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206.28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0.3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9.9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说明
1.因砚山县统计局2022年无项目支出预算,故《项目支出预算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2.因砚山县统计局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3.因砚山县统计局2022年无政府采购预算,故《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4.因砚山县统计局2022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故《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5.因砚山县统计局2022年无下转移支付预算,故《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6.因砚山县统计局2022年无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故《新增资产配置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41000111
砚山县统计局2022年预算公开情况表20220728161833006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