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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及公开表
目录
第一部分2021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2021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负责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全县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域旅游。
4.统筹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进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统筹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智慧旅游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9.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统筹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察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2.负责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旅游对外交流活动,推进地方文化走出去。
13.负责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的有关服务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文化和市场管理股、旅游和产业发展股。辖4个下属单位:砚山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砚山县文物管理所、砚山县图书馆、砚山县民族文化群众艺术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继续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暨“爱卫”和“创卫”工作。继续及时贯彻上级最新指示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结合涉及我局的防控工作、“爱卫”和“创卫”工作职能职责,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逐项、逐步推进各项专项行动,着重在常态化抓落实、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上下功夫。严格监督文旅行业防控情况,做好防控工作和日常工作两不误、双推进。
2.继续抓好公共文化免费开放服务等文化惠民活动。充分调动基层文化力量,做好迎接建党100周年庆典文化系列活动。组织开展好全县文艺辅导、图书阅读等活动,扎实开展“全民阅读”工作,真正发挥“文化大课堂、读书育人”的作用,积极开展好“送文化、送图书”下乡活动,灵活多样地组织利用图书馆藏等文化资源开展服务。结合各种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和民族节庆活动,积极开展文化惠民演出,推进戏曲、非遗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努力创作一批脍炙人口的文艺精品,多渠道开展文化、非遗辅导培训,着力培养基层一专多能的群众文化复合型人才。继续抓好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文化设施数字平台建设,加强乡镇、行政村(社区)数字文化硬件设施建设,推动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落地见实效,不断改善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设施条件。落实国家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贫困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做好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文化惠民扶贫工程。以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数字化服务、乡土人才培养、流动文化服务、农村留守妇女儿童文化帮扶等为重点,扶持发展农民演艺团体及业余文艺团体。
3.继续加强文化遗产挖掘、保护和传承工作。继续加大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继续开展文物田野调查,配合县内重点项目工程建设工作,切实做好项目现场调查,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继续抓好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和省、州、县非遗项目和传承人申报工作,积极挖掘优秀文化资源,加强文化产业培育,做好非遗项目产业化提升与旅游产业的融合推介工作,打造白沙坡刺绣、窑上土陶文化旅游体验区。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和产业化推广。继续以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依托,培育“木、土、石、布”砚山四大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品牌,突出白沙坡刺绣、窑上土陶为代表的特色文化产业建设,将有潜力的有代表性的项目作为重点文化产业培育。
4.继续加强文旅市场监管和培育力度。一是督促好新设立网吧和歌舞娱乐场所的筹建工作,严格审查是否按照规定要求进行筹建和是否做好防疫措施准备,避免擅自更换经营地点及或不按要求筹建的现象发生。二是坚持优化营商环境和“放管服”改革的工作要求,进一步简化工作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流转周期,真正实现权责一致、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目的。三是继续抓好“扫黄打非”、扫黑除恶、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和监管工作,加强线索排查及行业治乱工作,持续推进文化和旅游市场繁荣、稳定、健康发展。
5.全力推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全力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业高质量融合发展。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旅游革命”工作部署,加强文旅项目谋划包装,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推进A级景区、旅游特色村等品牌旅游目的地建设。指导清水湾生态康养旅游区等旅游重点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利用好政策窗口区,建设半山酒店新业态新产品,丰富旅游产品供给体系。学习借鉴文旅融合的成功经验,积极进行历史文化、民族文化、节庆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的尝试,培育打造彝族弦子舞、棒棒灯、壮族尝新节、彝族刺绣、窑上土陶等一批文化和旅游品牌,打造“云南非遗之旅”研学基地或文化旅游体验点,不断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申报创建AAA级以下景区3个,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依托全县美丽宜居乡村省级重点建设村、民族团结示范村和民族特色村建设项目,推动旅游与乡村建设、农业现代化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农家乐、旅游生态农庄、休闲农业等业态,深化文旅融合发展,持续推进“旅游革命”,实现旅游收入增长15%以上。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砚山旅游整体形象,挖掘文化旅游资源和文化旅游商品的丰富内涵,加强砚山康养旅游目的地形象塑造和宣传。
6.统筹各方面工作协调发展。进一步完善系统内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断加大督察力度确保文化旅游事业安全健康、持续稳定地发展。继续不折不扣逐项巡察整改检查验收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监督检查,确保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工作要求,统筹扎实抓好意识形态、民族团结、招商引资、深化改革、统计整改、综治维稳、消防、“三会”提案办理、环境保护、信访工作、禁毒防艾、科学素质、信息公开及工、青、妇等各项工作,促进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6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6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4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 8人,事业编制58人(含参公管理人员11人)。年末在职实有人数70人,带薪离岗人员3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7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临聘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 43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43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285.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85.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1,305.99万元对比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26万元,下降1.55%,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6位工作人员人退休,纳入2021年预算的人员类经费、运转类公用经费相应减少,致本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2020年的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285.7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1,285.7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285.73万元(本级财力1,285.7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1,305.99万元相比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26万元,下降1.55%,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6位工作人员人退休,纳入2021年预算的人员类经费、运转类公用经费相应减少,导致本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2020年的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85.7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285.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5.73万元,与上年1,305.99万元相比减少20.26万元,下降1.55%,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6位工作人员人退休,纳入2021年预算的人员类经费、运转类公用经费相应减少,致本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2020年的减少;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不增不减。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科目编码206科学技术支出预算支出总额10.30万元,主要用于文旅系统旅游退换货中心临聘人员工资支出,2060401机构运行10.30万元,比2020年预算支出15万元减少4.70万元,下降31.33%,减少原因是2020年是按其他地方标准核预算,而2021年则是按县级标准核算的预算。
2.科目编码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支出总额873.94万元,主要用于文旅系统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办公经费、文物、图书馆、艺术表演、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等经费支出,主要分:2070101行政运行185.31万元、2070104图书馆70.89万元、2070107艺术表演团体467.39万元、2070112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117.50万元、2070299其他文物支出32.86万元,比2020年902.29万元减少28.35万元,下降3.14%,减少原因是有工作人员退休,工资及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3.科目编码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总额255.27万元,主要分为: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57.64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88.03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3.23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6.36万元。比2020年237.51万元增加17.76万元,增长7.48%,增加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行政单位离退休相应增加。
4.科目编码210 卫生健康支出预算总额76.71万元,主要分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81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7.19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2.90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81万元,比2020年79.2万元减少2.49万元,下降3.14%,减少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卫生健康支出相应减少。
5.科目编码221 住房保障支出总额69.52万元,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69.52万元,比2020年72.00万元减少2.48万元,下降3.44%,减少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住房保障支出相应减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285.7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为30101基本工资276.6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人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及事业人员岗位工资、薪级工资;30102津贴补贴220.6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艰苦地区津贴、工作性津贴、改革性补贴、生活性补贴;30103奖金189.9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基础绩效考核奖及年终一次性奖金;30107绩效工资107.3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事业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及奖励性绩效工资;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3.2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7.9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2.9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8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大病医疗保险;30113住房公积金69.5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30201办公费17.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购买办公用品等;30202印刷费1.80万元;30205水费0.1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办公用水费;30206电费0.7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办公用电费;30207邮电费0.6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办公用网络通信费;30211差旅费5.7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出差差旅费;30215会议费0.8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会议各项支出;30216培训费1.3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各项培训支出;30217公务接待费8.1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公务接待费;30228工会经费11.5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工会经费;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4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公务用车燃油费、保险费、过路费等;30239其他交通费用19.5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及公共交通专项经费;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各项管理支出;30302退休费144.3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工资;30305生活补助16.66万元,主要用于旅游退换货中心3位临聘人员工资、行政事业单位退休、遗嘱人员生活补助。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预算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三公”经费安排31.7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31.78万元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0万元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15.3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5.35万元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4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6.43万元减少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砚山县文化和旅游部门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减少0万元,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本部门2020年及2021年部门预算均未预算因公出国(境),故无需说明的增减变化原因。
(二)公务接待费
砚山县文化和旅游部门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35万元,较上年15.35万元减少0万元,下降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40次,共计接待1920人次。
未变动原因是本年度上级开展目标考核、全力打造“云南非遗之旅”文化旅游体验点等工作较多,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完成各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砚山县文化和旅游部门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6.43万元,较上年16.43万元减少0万元,减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0万元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43万元,较上年16.43万元减少0万元,下降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未变动原因是本年度文化旅游市场检查、乡村旅游项目、非遗项目、文物勘探等工作较多,为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本年预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车辆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目标情况
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预算无重点项目预算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0.61万元,比上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4.31万元减少3.70万元,下降4.39%,减少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公用经费、工会减少,致本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比2020年减少,其中:办公经费17.45万元、印刷费1.80万元、水费0.15万元、电费0.70万元、邮电费0.65万元、差旅费5.695万元、会议费0.85万元、培训费1.30万元、公务接待费8.1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40万元、其他交通费0.05万元、工会经费11.59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7.76万元、公共交通专项经费1.77万元、退休经费1.29万元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