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及公开表
发布时间:2020-06-18 08:59:32     来源:砚山县森林公安局 阅读次数: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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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及公开表

目录

第一部分2020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2020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表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表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表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表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表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表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砚山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森林公安机关是国家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机关派驻林业部门行使公安机关职能并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司法力量,担负着保护国家森林资源,依法打击毁林犯罪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维护生态平衡,是其它警种不可代替的专业执法队伍。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林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指导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指导、协调有关林业法律事务。

2、负责全县林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受理县域内森林和野生动物刑事、治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的和林业局授权办理的林业行政案件,负责本辖区内的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管理保护和巡查,对这些森林和野生动物案件具体行使调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以及进行治安、行政处罚等职权。

3、依法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生态平衡,进一步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保护生态环境,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实现砚山林业建设可持续发展。

4、负责全县森林公安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警籍管理,组织人事,以及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

5、做好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

6、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砚山县森林公安局现内设办公室、政工监督室、法制室、治安中队、刑事侦查中队,下设平远派出所共6个机构。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严厉打击各种涉林违法犯罪

加大对各类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查处影响恶劣,群众关心,媒体关注的大要案和典型案件,认真研究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新情况、新特点和新趋势,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手段。坚决查处盗伐林木、滥伐林木、非法运输木材等多发性涉林案件,切实做好了生物多样性保护,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了林区治安和谐稳定。

(二)认真开展各种专项行动

按照省、州森林公安机关、县公安局的部署和安排,我局根据不同时期安排部署,共开展了打击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候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打击毁林种植三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打击整治象牙等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犯罪专项行动、扫黑除恶等专项行动。

在布标收费站设立查缉检查卡点开展“打击跨境违法犯罪查缉专项行动”,确保2020年全县公安机关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多角度、多方位开展宣传

一是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我局结合森林公安职能职责,印制《拒吃野生动物倡议书》、《文山州森林公安局关于疫情期间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通告》和《野生动物知识图谱》宣传资料,组织警力深入辖区各乡镇、城郊接合部、城区各居民小区进行张贴,扩大市民的知晓率,在群众较集中地方开展口头宣传教育,提高群众保护意识,积极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行动中来。

二是加强宣传素材的收集和提炼,加强与各级媒体进行沟通,加大宣传力度。

三是突出重点、加大钳嘴鹳保护宣传。我局专门抽调办公室、法制工作人员组成宣传小组,深入钳嘴鹳较为集中的阿猛、平远、稼依等乡镇开展保护钳嘴鹳宣传活动,中央电视台记者专程到砚山对我局保护钳嘴鹳宣传进行专题报道,宣传效果非常好。

(四)严格队伍管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

一是认真抓好教育培训工作。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学习等方式组织民警对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内容进行了学习培训,组织做好各项警示教育活动。

二是认真做好纪检、督察工作。队伍建设是根本,为确保队伍管理不出问题,我局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各项督察活动。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内部监督职能,切实增强执行“纪律条令”、警车和涉案财物管理的自觉性和持久性,做到严格遵守“纪律条令”,切实增强民警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确保队伍不出事。

三是认真落实从优待警相关政策。为凝聚警心,激发斗志,让民警以积极、奋发的精神投入到工作中去,我局积极落实从优待警政策。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属于财政全供给;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人,其中:政法编制 19人,在职实有52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32人,财政部分供养20人,非财政供养0人。

我单位无离退休人员 。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861.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61.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31万元,主要是办案经费压缩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61.5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61.5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61.57万元(本级财力861.5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31万元,主要是办案经费压缩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861.5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861.5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861.5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31万元,主要是办案经费压缩减少。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31.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4.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2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8万元。无项目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3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工伤、生育保险、其他社会保险保障支出;

2、 卫生健康支出50.7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

3、公共安全支出723.72万元,主要用于森林公安局人员工资、办案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31.9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861.57万元,项目支出为0万元,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731.88万元,占基本支出84.95%,包括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14.49万元占基本支出13.28%,主要安排办公经费、公务交通补贴、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对个人和家族家庭的补助7.2万元占基本支出0.84%,其他资本性支出8万元占基本支出0.93%。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无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部门无与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采购预算资金30.23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安排18.6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3.8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5万元。“三公”经费增加或者减少的原因主要是: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年初县级不做预算安排,由州级统一预算,年终根据实际支出据实列支。

(二)公务接待费3.83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减少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完成各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8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25万元,下降57.3%,减少原因是没有采购公务用车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车辆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目标情况

无重点项目预算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1.38万元,比上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5.68万元增减5.7万元,增长(减少)5.96%,增减原因主要是辅警办公经费。其中:办公费5.5万元、会议费0.5万元、工会经费5.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万元、水电费2.5万元、差旅费22.2万元、维修费0.48万元、邮电费8万元、接待费1万元、被装购置费2万元、劳务费0.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8万元、培训费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3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853.72万元,占有情况如下:流动资产121.54万元、固定资产732.17万元。

附件:砚山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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