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32004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2020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2020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表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表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表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表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表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表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砚山县维摩乡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各项路线方针政策。
2.为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3.建立和健全农村社会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各项公共服务。
4.加强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管理。
5.加强基层组织管理,加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的建设。
(二)机构设置情况
砚山县维摩彝族乡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分别是维摩乡政府、人大、党委、团委、财政所、国土和村镇规划中心、社保中心、应急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战果。全面落实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继续强化帮扶,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脱贫质量。突出抓好已脱贫的1683户建档立卡户的巩固提升。同时,关注边缘户,避免和减少新增贫困户。继续落实我乡产业扶贫实施方案,合理利用农业、林业政策引导贫困户发展带动作用明显的特色产业。落实好教育惠民政策和学生资助政策,加大控辍保学力度。落实健康扶贫措施,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广易地扶贫搬迁炭房安置点和白沙坡经验,发展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持续开展扶志教育活动,切实加强思想、文化、道德、法律、感恩教育。大力开展移风易俗树新风行动,加大村规民约执行力度,教育引导贫困群众弘扬传统美德、树立文明新风。
2、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认真对照省、州、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加快我乡规划的编制、审定、印发。按照“多种林和草,养好猪牛羊”的思路,进一步做大做强核桃、红蜜桃等经济林果产业,做稳做优辣椒、烤烟等种植业和山羊、生猪等养殖业,做活做精民族刺绣等特色手工业。紧盯人居环境提升工作不放松,督促各村组认真执行好环境卫生整治村规民约,发挥环境卫生整治保洁员作用,保持去年以来集中整治形成的良好势头和氛围,坚决杜绝“吹一阵风”,真正使建设清洁卫生的美丽宜居乡村在群众中形成共识、成为习惯。统筹推进乡村文化发展、现代乡村治理,抓实乡村文明素质提升行动。
3、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落实好封山育林、低效林改造、义务植树等任务,集中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变被动为主动,进一步压实乡、村二级河长责任,强化水源地保护,加快推进黑臭水体处理,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湖美目标。严格落实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及禁养区内养殖场户关闭或搬迁有关工作要求,着力恢复农田土壤环境质量。以推进维摩国家石漠公园、浴仙湖省级湿地公园等项目建设为抓手,让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惠及广大群众,也让群众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有更深刻体会。
4、大力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加快推进中小学改扩建征地工作,不断改善教学楼、宿舍楼、运动场等硬件基础设施。依法保证适龄少年儿童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同时加大高中阶段普及宣传力度,深入落实“雨露计划”,加强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充分发挥村卫生室作用,提高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覆盖面,全力保障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做好关爱老年人和留守儿童工作,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加快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建设。
5、着力构建平安和谐维摩。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巩固扩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创建成果,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继续实施领导干部接访下访、重大矛盾领导包案等制度,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密切干群关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做好重点管控、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着力强化政府自身建设。一是加强政府自身政治建设。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坚持依法行政。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强化“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意识。依法定期向乡人大报告工作,办好建议、提案,主动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和制度,深化政务公开。三是强化责任担当。要自觉强化看齐意识,加快转职能、提效能,做到贯彻落实上级精神不打折扣、不搞变通,确保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考核、监督、问责等制度,努力营造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的环境氛围。四是推进廉政建设。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持续抓好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持续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监督制约。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0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0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4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5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 38人,事业编制34人。在职实有72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7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7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7人。
车辆编制9辆,实有车辆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102.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02.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比2019年2147.13万元减少44.63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公共性支出以及人员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102.5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02.5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02.58万元(本级财力2102.5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2019年2147.13万元减少44.63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公共性支出以及人员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102.5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102.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2.58万元,比2019年2147.13万元减少44.63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公共性支出以及人员减少。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54.9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6.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0.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7.6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4.8万元,农林水支出3.6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0.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8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1.8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102.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198.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9.41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44.58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与中央配套事项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维摩乡2020年“三公”经费安排56.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26.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0.3万元。“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年初县级不做预算安排,由州级统一预算,年终根据实际支出据实列支。
(二)公务接待费26.1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各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3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车辆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目标情况
重点项目预算目标情况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59.43万元,比上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06.99万元增加52.44万元,增长(减少)25%,增减原因主要是巩固脱贫工作经费及村民委(社区)、村小组党建工作经费的增加,其中:办公费157.15万元、差旅费11万元、会议费8.2万元、公务接待费15.8万元、工会经费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2.27万元、电费0.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5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原值412.2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279.23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32.96元。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监督索引号53262203200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