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及公开表
发布时间:2020-06-17 10:01:59     来源:公安局 阅读次数: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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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及公开表

目录

第一部分2020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2020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表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表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表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表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表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表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砚山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制定的有关公安工作的决定、决议及指示。

2、掌握、分析全县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与社会治安的情况和形势,研究制定对策。

3、负责全县国家安全案件的侦查工作,以及境内外敌对势力、恐怖组织、社团的侦控和基础调研工作。

4、负责刑事案件、经济案件的侦破和禁毒工作;开展各项专项行动和斗争;处置各类重大案件、骚乱事件、重大治安事故及其它重大突发性事件。

5、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公共复杂场所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6、组织实施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7、依法管理国籍、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本辖区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8、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来访和省、区、市主要领导到本辖区及重要会议等大型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

9、组织实施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县武警中队与公安业务相关的工作。

10、组织实施县公安局有线、无线通信、计算机联网和计算机安全管理业务的建设规划、技术改造和装备更新等工作;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11、依法管理道路安全,维护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工作,依法处理交通事故。

12、组织实施县公安局刑事、行政执法活动,开展执法制度建设和法制宣传工作。

13、制定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备保障计划、制度;分配管理装备物资;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公安机关财务工作和审计工作。

14、指导监督消防工作,督促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部门维护和改善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协调、指导森林公安相关业务工作。

15、制定全县公安机关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及落实公安宣传的方针和措施。

16、组织实施全县公安队伍建设,查处队伍内部违纪案件。

17、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18、加强公安信息化和公安“大情报”系统建设工作。

19、加强反恐怖和维稳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砚山县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分别是:

1.砚山县公安局(本级)

2.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

3.砚山县公安局交警一大队

4.砚山县公安局交警二大队

砚山县公安局共设有政治处等21个内设机构、有1个纪检派驻派出机构,12个派出所、3个监管场所。其中:政治处、交通警察一大队、交通警察二大队、砚山县公安局江那派出所、平远分局规格为正科级,其余所、队、室为副科级。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凝心聚力,确保思想与行动凝聚在大庆安保维稳旗帜下

    2、坚持政治建警,以主题教育为抓手,强化“两学一做”

3、紧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4、深化社会治安综合管控,严格依法履职,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严打高压态势

(1)筑牢辖区人口管理基础工作。严格落实重点人员管控。

(2)完善“大防范”机制,加强社会面管控。

(3)加大违法犯罪打击查处。

(4)全力做好追逃工作。

(5)严打高压涉毒违法犯罪。

(6)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

(7)全力做好反恐维稳工作。

(8)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9)严格监所安全管理。

(10)扫黑除恶取得的成效。

5、加快公安职能转型升级,创新服务管理,为砚山县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1)信息化自动预警工作。

(2)窗口部门深入实施“放管服”工作。

(3)牢固树立打击犯罪主业意识,着力推动治安防控工作转型升级。

(4)“行车卫士”防盗系统推广工作。

(5)强化情报信息收集研判。

(6)积极拓展公安宣传方式。

(7)推进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及应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4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4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45人,其中:行政编制 345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98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39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17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116人。

车辆编制59辆,实有车辆5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2376.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376.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13189.33万元减少813.18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在职人员减少故预算经费减少,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中含目标绩效奖。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2376.1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376.1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376.15万元(本级财力12376.1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13189.33万元减少813.18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在职人员减少故预算经费减少,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中含目标绩效奖。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本条分组按项级科目细化)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376.1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376.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76.1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1.56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在职人员减少支出减少,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中含目标绩效奖。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为两年部门预算均未含项目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派驻派出机构纪委监察事务经费开支2020年预算支出60.68万元。

2、204公共安全支出,主要用于公安系统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公安辅警工资办公经费,主要分:2040201行政运行、204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40219信息化建设、2040220执法办案、2040221特别业务、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2020年预算安排公共安全支出10047.69万元,

3、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工资及公用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死亡抚恤、职工工伤、生育保险、其他社会保险保障支,2020年预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6.46万元。

4、210 卫生健康支出,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费、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2019年预算卫生健康支出630.39万元。

5、221 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2019年预算支出380.93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0年本级财力支出基本支出13189.33万元,项目支出为0万元,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10159.62万元占基本支出82.09%,包括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177.70万元占基本支出9.52%,主要安排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0.67万元,占支出的4.85%,主要用于遗嘱人员生活补助以及在监管人员生活费等支出,资本性支出438.16万元,占支出的3.54%,主要用于公安装备、办公设备的购置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 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

(二) 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安排250.8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无增减;公务接待费25.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万元。“三公”经费增加的原因主要是: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年初县级不做预算安排,由州级统一预算,年终根据实际支出据实列支。

(二)公务接待费25.50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各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5.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30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车辆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45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多年未购置车辆,车辆老化需购置更新。

八、重点项目预算目标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未作安排,故无变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615.88万元,比上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658.41万元增减42.53万元,减少2.56%,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9年退休人员增加在职人员减少故2020年的预算经费减少。其中:办公费62.04万元、印刷费11.00万元,咨询费1.50万元,水费27.52万元,电费72.21万元,邮电费8.70万元,差旅费83.00万元,维修维护费41.05万元,租赁费96.40万元,培训费11.00万元,公务接待费23.74万元,专用材料费47.78万元,劳务费60.61万元,细化福利费37.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8.30万元,工会经费63.49万元,其他细化支出438.1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00万元,公务交通补贴359.10万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3.2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砚山县公安局固定资产总额为20828.47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建筑物59984.11平方米,价值13303.72万元,通用设备3988.91万元,专用设备2845.73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690.11万元。

附件:砚山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31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