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0421600000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情况说明及公开表目录
第一部分2019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九、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2019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表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表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表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表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表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表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部门
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领导、管理全县政法工作;
2、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3、对一个时期的政法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4、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格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5、在支持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6、组织、推动政法战线调查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改革的路子,通过改革,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
7、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按干管权限有关规定,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8、认真履行监督职能,针对政法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各部门的特点,加强执法监督,切实解决执法活动中的违法问题;
9、办理县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内设办公室、执法监督室、政治处等。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8人;在编车辆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开展情况及主要事业成效:
一是明确思路,突出重点,全力解决影响社会安定的突出问题:1、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努力提升群众安全感。2、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确保社会大局总体平稳。二是探索创新,进一步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 :1、加强综治维稳业务培训,提高综治维稳队伍整体素质。2、广泛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开展社区警务网格化工作探索。3、充分发挥信息平台作用,认真做好信息收集研判,推进综治工作信息化建设。4、开展重点行业清理整治,净化社会治安环境。5、实施平安细胞工程,深化平安建设。6、协调基层综治维稳挂钩联系工作,积极开展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断夯实治安基层基础。7、统筹推进、综合协调、宣传发动、督办指导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8、做好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工作,落实见义勇为人员优抚政策。三是强化监督,坚持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 15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18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8人。
离退休人员 6人,其中: 离休人员0人,退休 6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20.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20.2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420.2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20.2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20.22万元(本级财力420.2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20.22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420.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0.2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8.4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公务交通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公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75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社会保障基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2.70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3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420.2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420.22万元,比2018年增加90.19万元,主要人员工资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无
八、“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5.6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1.4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3万元。“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年初县级不做预算安排,由州级统一预算,年终根据实际支出据实列支。
(二)公务接待费1.43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0.02万元,减少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完成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0.71%,减少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车辆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九、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无一级项目和二级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无下属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3.无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县委政法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3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133.66万元。
附件:中共砚山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单位(部门)2019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216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