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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及公开表目录
第一部分 2019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8、“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九、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2019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表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表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表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表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表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表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砚山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
公开情况说明
砚山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建立健全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现将本单位预算公开并做如下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党委、政府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工业园区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全面领导工业园区的管理和建设工作;二是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园区的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三是负责按照园区规划,依法行使园区内规划建设管理职能,办理工程建设相关手续;四是负责园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申报、包装、立项、布局、选址、定点,并办理项目相关手续;五是负责园区内各项基础设施、共用设施及项目的监督、管理,协调涉及园区建设相关部门,为园区发展建设和落户企业服务;六是负责园区招商引资、项目考察论证、项目投资洽谈、合同签订等工作;负责园区经济管理,做好企业管理和行业管理工作,并做好协调服务工作,督促园区内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七是受有关部门的委托,办理相关行政审批,做到行政审批不出园区,实行封闭运行,高效运转;八是负责园区内社区管理、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九是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砚山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设5个内设机构。
1.党政办公室职责:协助管委会领导做好园区的各项工作,切实发挥承上启下和协调沟通作用;负责文书档案、机要保密工作;负责管委会召开会议的筹备、组织和服务工作;负责管委会领导的公务活动、外事接待的安排;围绕园区总体工作部署和领导的批示,收集信息、反映动态、综合调研,为领导科学决策服务;负责管委会管理范围内的干部考核工作;负责制定园区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服务承诺事项;负责管委会的财务、劳动人事、安全保卫、车辆的调度与维修等后勤工作;负责完成园区党务、纪检和工、青、妇等工作。
2.规划环保股职责:负责组织编制园区土地利用和建设总体规划、分期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负责组织建设园区内的各项基础设施、公共设施;负责组织园区的勘察和工程测量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项目有关证件办理工作;负责组织园区基础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程监督以及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县环境保护局做好园区及企业环境保护方面的监督管理、检查及相关事项的申报工作;会同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县环境保护局做好园区及企业环境污调查处理工作。
3、投资服务股职责:负责投资项目有关手续的领办、协调、服务工作;与入园企业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项目最新情况,督促入园企业项目建设;负责园区的统计工作,深入调查研究,适时研究分析经济运行状况,提出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措施建议;负责园区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监控、分析;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4.招商引资股职责:负责制定完善、发布园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奖励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园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园区招商引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负责园区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工作,抓好招商网络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园区投资指南编制、推介和对外宣传等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招商引资活动;负责对园区项目进行跟踪服务,协调解决招商引资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5.安全维稳股职责:依照国家和省、州、县市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做好园区安全生产方面的日常管理、协调服务工作;配合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做好园区及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督管理、检查及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落实整改措施;会同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做好园区安全生产方面的事故、纠纷调查处理工作;对园区范围内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建设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拟定和建立健全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规划、计划、方案、制度和各类台账,按照有关规定将拟定的规划、计划、方案报请县政府和职能部门批复或备案后,在职能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实施;负责按照政府批复的园区安全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方案,组织开展园区安全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砚山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园区规划建设、招商引资、安全维稳、企业投资服务等相关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6人。
在职实有21人,其中:行政公务人员13人,事业人员8人。社会购买人员7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21人,财政部分供养7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09.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09.5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409.5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09.5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9.54万元(本级财力409.5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09.54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409.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9.5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09.54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组:
1.2010301行政运行256.3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2011105行政运行37.4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3、2010301行政运行26.90万元,2011105行政运行12.38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4、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73万元。
5、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0.89万元。
6、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1.79万元。
7、2082799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0.65万元。
8、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8.64万元。
9、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53万元。
10、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57万元。
11、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20.71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09.54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409.5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370.26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9.28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本部门2019年无对下转移支付项目,支付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2019年无与中央配套预算项目。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2019年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2019年砚山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砚山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基本支出409.54万元,与上年的327.32万元对比增加82.22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
1.住房公积金比2018年度的17.76万元增加2.9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上调。
2.商品和服务支出比2018年度的39.07万元增加0.2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纪检监察事务派出机构3人纳入本部门预算,相应地增加人员经费。
3.工资、津补贴等项目比2018年度的288.25增加79.0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7月砚山县机关参公单位完善和规范改革性补贴和奖励相应增加人员工资、津补贴。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砚山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万元,减少原因是2019年未安排项目资金。
八、“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8.3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8.33减少3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4.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4.72万元减少2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3.61万元减少100元。“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根据《砚山县“三公”经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按“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编制预算,控制单位支出等。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年初县级不做预算安排,由州级统一预算,年终根据实际支出据实列支。
(二)公务接待费4.7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4.72万元减少200元,减少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完成各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3.61万元减少100元,减少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车辆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九、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砚山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年初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和部门经费预算的相关要求,认真制定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并将绩效目标考核管理工作贯穿于全年工作的始终,根据年初预算做好资金使用计划,使各项资金更加科学、合理使用。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本级财政安排砚山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39.27万元(其中:办公经费支出30.9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砚山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 2018年12月份资产总额13608.74万元,流动资产13555.01万元,固定资产53.74万元。其中,汽车21.09万元、其他固定资产32.65万元。
附件3:砚山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砚山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4月12日
监督索引号532622002499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