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国土资源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及公开表
发布时间:2019-04-18 15:24:03     来源:自然资源局 阅读次数:3340

监督索引号53262201432400000

砚山县国土资源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及公开表

目录

第一部分2019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九、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2019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表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表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表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表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表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表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和落实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监督指导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落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相关政策,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落实,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指导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实施自然资源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县级地质矿产勘查等专项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协调配合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查询。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3.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监督落实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14.根据县委、县政府授权,对乡(镇)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乡(镇)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

15.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16.统一领导和管理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砚山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机构情况:内设办公室、自然资源执法督察股、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国土空间和城乡规划股、生态修复和耕地保护股、地质勘查资源保护股、矿业权管理股8个机构。所属事业单位16个:砚山县自然资源事务中心、砚山县自然资源信息技术中心、砚山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内设办公室、财务股、筹划堪审股、收储整理股4个机构)、砚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内设办公室、受理登记室、审核室、权籍调查室、信息档案室5个机构)、砚山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内设办公室、土地执法巡查室、矿产执法巡查室、案件查处室、档案管理室5个机构)、砚山县自然资源局阿舍自然资源管理所,加挂砚山县阿舍乡不动产登记服务站牌子、砚山县自然资源局平远分局,加挂砚山县平远镇不动产登记服务站牌子(内设综合办公室、政策法规及执法监察股、土地管理股、矿产资源和地质环境管理股4个机构)、砚山县自然资源局稼依自然资源管理所,加挂砚山县稼依镇不动产登记服务站牌子、砚山县自然资源局维摩自然资源管理所,加挂砚山县维摩乡不动产登记服务站牌子、砚山县自然资源局江那自然资源管理所,加挂砚山县江那镇不动产登记服务站牌子、砚山县自然资源局盘龙自然资源管理所,加挂砚山县盘龙乡不动产登记服务站牌子、砚山县自然资源局八嘎自然资源管理所,加挂砚山县八嘎乡不动产登记服务站牌子、砚山县自然资源局者腊自然资源管理所,加挂砚山县者腊乡不动产登记服务站牌子、砚山县自然资源局蚌峨自然资源管理所,加挂砚山县蚌峨乡不动产登记服务站牌子、砚山县自然资源局干河自然资源管理所,加挂砚山县干河乡不动产登记服务站牌子、砚山县自然资源局阿猛自然资源管理所,加挂砚山县阿猛镇不动产登记服务站牌子。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扎实抓好资源保障。一是坚持以项目为载体,加强与各有关部门对接,主动与用地单位联系,用好年度计划指标的同时,认真做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项目用地报批的前期工作,提高用地报批效率。紧紧围绕“省四个一百”“五网建设”、“州三个三十”、“县重点建设项目”,不断保障项目用地的需求。2019年,我县计划上报项目10个项目(其中:批次用地6个、单独选址4个),总用地面积525.479公顷。二是实施好增减挂钩项目,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的同时,发挥节余指标的真正效益。三是推进项目用地土地征收,做好城北片区、竜白湿地公园、环湖路、州级土地收储等项目的土地征收及历年项目的收尾处理工作,抓好2019年土地债券发行申报及土地纠纷调解工作和征地补偿等工作,为新项目落地提供坚强用地保障。

2.务实主动作为。立足内涵挖潜,通过盘活存量、村庄整治复垦,解决一部分建设用地指标,为经济发展提供空间。对省、州、县确定的重点项目、民生项目。以认真负责的精气神,高效推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不动产统一登记、地质灾害防治及古火山地质遗迹立项申报、11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等各项工作。

3.扎实抓好资源保护。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共同机制,积极推进和落实各项管护措施,不断提高耕地保护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有效性。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的指导下,按照土地整理和复垦为主、适度开发未利用地的原则,加快土地整治和未利用地开发力度,提高土地供给和耕地后备资源储备。

4.扎实抓好资源监管。提高土地矿产巡查的密度和力度,增强执法监管的时效性和有效性,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汇报、早处置。主动与县直相关部门、州局的沟通,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从服务对象的需求和期盼出发,最大限度争取服务对象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强化批后监管,集中精力开展批而未征、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的清理处置、2018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等工作,想方设法促进土地征收和及时供应、节约利用,切实提高建设用地供应率和利用率。全面落实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加大土地出让金收缴力度,为全县城镇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加强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及时处理各类土地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5.扎实推进自身建设。围绕县委、县政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推进国土资源事业的根本保证,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积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警示教育,加大廉政教育宣传力度,将其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形成长效。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层层压实主体责任,狠抓责任落实,努力打造高效、务实、勤政、廉政的干部职工队伍,真正把心思和干劲用在保发展、保红线上,把精力和智慧用在重改革、重监管上,力求在服务发展上有新思路,在保护资源上有硬举措,在维护权益上出实招,在服务社会上见成效,为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资源保障和优质服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5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112人。在职实有16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6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22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53997.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136.55万元,政府性基金50861.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53997.7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3997.7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36.55万元(本级财力3136.5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50861.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53997.75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53997.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36.55万元,项目支出50861.2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71.99万元,主要用于全局离退休工资及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5.56万元,主要用于全局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3.7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家属的遗属补助开支。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7.52万元,主要用于全局工伤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15.04万元,主要用于全局生育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5.69万元。主要用于全局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76.85万元,主要用于全局行政单位医疗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35.5万元,主要用于全局事业人员医疗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0.08万元,主要用于全局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10.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50861.2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土地收储和征地开支。

1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行政运行2268.82万元、土地资源储备支出201.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70.3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局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54.21万元,主要用于全局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540.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0.7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719.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9.7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625.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5.2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121.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5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65.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5.5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2.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3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8.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154.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2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348.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8.5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商品和服务支出-水费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商品和服务支出-电费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1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护)费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6.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7.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5.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8.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费23.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6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9.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89.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5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1.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3.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建设5086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我单位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我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支出。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我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基本支出预算比上年支出增加405.92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加人员工资。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项目支出预算比上年增加37063.1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了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城市建设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棚户区改造支出等。

八、“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2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5.2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3.7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4万元。“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公务接待减少,节约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支出。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年初县级不做预算安排,由州级统一预算,年终根据实际支出据实列支。

(二)公务接待费5.25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0.04万元,减少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完成各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3.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75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0.17%,减少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车辆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九、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砚山县已制定了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根据县级财政部门的安排部署,我单位已对本单位的预算支出作了绩效评价。2019年重点绩效评价目标是砚山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土地复垦项目,奖励乡镇增减挂钩助推脱贫攻坚拆旧区土地复垦和开展拆旧区工矿废弃地部分土地复垦工作,申请省级扣的65%的节余指标,同时节余指标可在省域交易产生经济效益,助推脱贫攻坚。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机关运行费535.06万元,同比上年增加132.4%,增加304.83万元,原因为本年度因机构改革,增加人员和工作职能,国土资源综合执法经费增加,预算的办公经费大幅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348.6万元、水费4.8万、电费9.6万元、邮电费11.4万元、差旅费10万元、维修(护)费6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5.25万元、工会经费23.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7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9.5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4万元等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国有资产共计1227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412.77万元、固定资产1843.55万元、无形资产15.68万元。

附件:附件3:部门预算编制说明(附表).xls



监督索引号53262201432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