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8-15 10:28:39     来源:县残联 阅读次数:1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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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力量;

3.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关心、帮助残疾人;

4.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体育、劳动就业、文化、社会服务、家庭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残疾预防宣传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向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6.承担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7.组织实施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开展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开展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活动;

8.办理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9.统筹开展为残疾人事业募捐活动;

10.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1)党建工作扎实开展。一是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及云南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规定,不断强化理论武装。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建立健全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引领,党组带头学,党员大会集中学,专题辅导系统学等相配套的学习机制,推动了学习常态化。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结合实际推行“三单合一”派单制度,全年共派单57条,完成57条。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领导干部上党课5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式工作责任制,坚持党管意识形态不动摇,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党组议事日程,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定期分析研判2次,开展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分析1次。按要求推进网络生态治理专项行动,切实做好网络宣传正面舆论引导,积极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三是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以推行党务公开的实效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四是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创文创卫工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助残日等,推进“模范机关”、“清廉机关”创建和党支部规范化提档升级,积极申报“十佳党建机关品牌”创建。五是推广运用“智慧党建”,强化“云岭先锋”手机APP“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积分等有关模块常态化运用。

(2)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融合到残疾人各项发展事业工作中。一是提高主体责任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强化对重点岗位的监督管理,各股室(所)结合各自工作职责,逐一深入排查存在的廉政风险点112个,制定防控措施112条。开展“3815”战略思路大讨论,查摆存在不足38条,制定整改措施43条。二是认真抓好民情恳谈,落实廉政谈话制度。领导班子之间、领导班子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认真开展谈心谈话8次,上廉政党课1次。三是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增强拒腐防变意识。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纪法规和中央、省、州、县纪委全会精神,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等典型案例通报,不断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3)做好检查考核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全面抓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针对2022年度及2023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发现反馈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已在规定时限内全部整改完毕。

2.围绕中心工作,抓实残疾人各项事业发展工作

(1)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加强与乡村振兴、民政、教育、卫健、住建、医保等部门数据共享交换长效机制,精准掌握困难残疾人动态信息,每月配合县乡村振兴数据和防返贫监测中心,做好防止返贫致贫风险筛查预警及帮扶救助工作报送,全县监测系统有5958人,其中纳入监测动态管理的残疾人有535人。组织开展助残帮困带动工作,投入300000元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环境改造50户,投入157500元开展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2期共培训105人,投入60000元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中式面点师培训1期培训30人,发放残疾人评残补助72人10800元,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项目100人150000元。

(2)贯彻执行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推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深入开展,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低保、社会救助和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制度的执行过程中让残疾人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全年县残联审核、县民政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累计92947人次8533000元。落实残疾人低保政策全年累计59225人次(其中城市低保累计3872人次,农村低保累计49742人次,孤儿补助累计64人次,特困补助累计5547人次)。

(3)不断提升残疾人教育水平。协助教育部门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巩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保障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受教育权利,确保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学生以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就读、送教上门方式全部入学,我县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适宜安置入学率达到100%。实施扶残助学项目,补助残疾大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63人117000元。

(4)着力推动残疾人就业创业及扶持。依法推进按比例就业,全年对用人单位开展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95家,共安置285个残疾人就业。截至目前全年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4544400元。发放残疾人转移就业带头人补助共8人计8000元,残疾人自主创业示范户补助8户80000元,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规范化补助2户6000元。对本年度13名应届高校毕业残疾学生开展就业服务和指导,并对其中符合条件的8名给予每人1000元求职补助共8000元。

(5)大力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坚持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为目标,全县各级各部门积极落实康复服务工作。投入康复经费173900元采购残疾人辅助器具,免费发放残疾人辅助器具124人次175件。依托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定点服务机构以及输送到县外康复机构对0-18岁残疾儿童开展智力、肢体、听力、言语、视力、自闭症等康复抢救训练、矫形器适配151人,补助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1181400元。依托砚山安康医院对精神病患者进行住院治疗、服药91人次,补助残疾康复救助资金139600元。

(6)创新开展残疾人宣传文体工作。持续加强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抓好残疾人群体的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与县特校、公益组织联合开展形式多样的残疾人“五个一”文化活动,积极引导残疾儿童由“被动式参与”转变为“主动式参与”融入社会。组织开展好“爱耳日”“助残日”“残疾预防日”等活动,共接受咨询5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编撰残疾人事业工作信息23期。向上级筛选输送的砚山籍残疾人运动员卢国伟于6月17日至25日在德国柏林举行的第十六届世界夏季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上获得田径4×400米冠军,100米、200米亚军好成绩,勇夺1金2银。

(7)提升法治化水平,营造稳定和谐环境。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抓好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维护残疾人权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主要内容的普法宣传系列活动,引导残疾群众学法守法,大力提高法治建设水平。做好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落实国务院“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等要求,完成残疾人证“网上办”16人,跨省通办、省内通办65人。切实抓好残疾人信访维权工作,积极维护残疾人事业安全稳定发展环境,共接到残疾人来信来访4件,信访解困补助2人4000元,办结率100%,来信来访事项均已按相关政策规定妥善办理解决。

  • (8)落实国家安全及保密工作。认真组织关于国家安全及保密工作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按要求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安全宣传活动,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法及保密法等要求开展本单位安全工作,及时落实并上报涉及国家安全和保密工作的相关材料,全年未发生失泄密安全事件,确保了残疾人事业健康稳定发展。

(9)加强残联机关自身建设。加强党建引领,以创建模范机关为抓手,丰富活动载体,增强机关活力,激发残联干部职工主人翁意识和干事创业精神。落实已出台社会体制改革事项《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规定实施方案》,继续做好民族团结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做好新形势下的国家安全和保密工作,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严格执行创文创卫负责制,紧盯爱卫、创文专项行动,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持续巩固“无烟单位”、“绿美机关”创建。深入开展“绿美先锋行”、普法强基补短板、“三个一”、耕地流出图斑问题整改、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工作,加强残疾人托养中心集中托养运营指导监管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残疾人事业发展股。下设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砚山县残疾人联合会。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车辆为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备注说明:砚山县残疾人联合会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4717961.0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17961.0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6989.09元,增长2.5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6989.09元,增长2.54%。增加主要原因分析是基本支出增加286130.45元,增长14.84%,其中主要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9596.64元、残疾人事业132692.95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9.32元、卫生健康支出61656.54元、住房保障支出30935元;项目支出减少169141.36元,下降6.33%,主要原因分析减少残疾人事业支出225624.62元:主要减少用于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176678元、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支出112509.82元,同时增加残疾人康复支出14294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9269.2元、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56483.26元;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4717961.02元。其中:基本支出2214659.52元,占总支出的46.94%;项目支出2503301.50元,占总支出的53.0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4600971.93元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6989.09元,增长2.5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86130.45元,增长14.84%,项目支出减少169141.36元,下降了6.3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为:一按月支付干部职工社会保险费金额,形成增支;二是增加残疾人专项经费,如残疾人事业支出增加132692.95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249.32元、残疾人康复支出增加14294.0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增加49269.20元、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增加56483.26元等。以上因素导致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三是项目支出中残疾人就业和扶项目、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目等支出减少,如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减少176678.00元、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支出减少112509.82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14659.5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98882.70元,占基本支出的90.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5776.82元,占基本支出的9.7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残疾人联合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03301.5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062140.8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8301.31元主要用于会议费54069.20元、培训费22028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952.11元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43839.57元主要用于示范户扶持80000.00元、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求职补贴8000.00元、省内外农村残疾人转移就业示范带头人补助8000.00元、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规范化建设量化分级补助6000.00元、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60000.00元、信访解困补助7000.00元、残疾人基本康复救助补助397668.00元、残疾人就业保障支出177171.57元等;2.用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441160.62元主要用于残疾人辅具适配项目及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补助916350.62元、残疾助学项目117000.00元、残疾人文化进家庭活动17500.00元、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10800.00元、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助资金300000.00元、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项目79510.00元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76800.4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9.45%。与上年相比增加60505.83元,增长1.8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行政运行支出286130.4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137.46元、卫生健康支出61656.54元、公房保障支出30935.00元、公用经费87401.45元。同时项目支出增加了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9269.20元、残疾人康复支出14294.00元,减少残疾人就业支出112509.82元、其他残疾事业支出176678.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38718.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6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24397.28元、残疾人事业支出2712480.7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0.8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5611.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6%。主要用于职工(行政、事业)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124324.5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0815.6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471.4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247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6%。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000.00元,决算为44672.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元,决算为43952.1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8.39%,完成年初预算的109.8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元,决算为72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61%,完成年初预算的3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2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000.00元,支出决算为44672.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43952.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8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72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采购单位自留车辆运行费用支出43952.13元,具体是本年度加大对残疾人阳光家园计划工作监督检查、残疾人无障碍改造工作入户检查、残疾人监测户走访、乡镇疑似残疾人办证、残疾人就业工作落实检查等相关工作。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825.02元,下降1.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2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25.00元,下降53.4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残疾人阳光家园计划、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入户,残疾人信访人员家庭情况调查、到乡镇开展疑似残疾人评定、残疾人就业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云南省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第三督导组到砚山县调研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5776.82元,比上年增加87401.45元,增长68.0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以下支出:办公费7329.28元、电费60.98元、差旅费25344.00元、其他交通费用58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500.00元,减少公务接待费825.00元、邮电费802.41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以下支出:办公费26856.82元、水费1500.00元、电费2000.00元、差旅费37000.00元、公务接待费720.00元、其他交通费用972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5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砚山县残疾人联合会资产总额3541921.12元,其中,流动资产3456822.32元,固定资产85098.8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282632.4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914409.9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3662.61平方米,账面原值9914409.96元:按《砚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重复入账核销工作的批复》(砚政复〔2022〕762号)文件要求,对砚山县残疾人托养中心资产进行销账(该资产已经在七乡公司入账);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机关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62200576201111

砚山县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815095226017.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