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0536100601000
砚山县中医医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中医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中医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作为县域医共体核心中医医院,承担城乡居民常见病、多发病和一般疑难疾病诊疗;危急重症病人救治,重大疑难疾病的接治和转诊;为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推广应用中医适宜医疗技术;承担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承担部分公共卫生服务以及自然灾害和突发性事件医疗救治等工作。办医方向及创新发展目标:以中医为主,中西互补,到2030年把医院打造成“医、养、游”一体化中医医院。
2.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现有职工603人(在职在编205人,合同制职工398人),其中高级职称48人,中级职称89人,初级及以下476人;研究生4人,本科学历410人,大专及以下学历189人;全国基层优秀名中医1人,省级基层名中医4人,最美中医1人,优秀青年中医1人,州级名中医1人,县级名中医3人。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2.深化“初心、仁心、精心、贴心”党建品牌建设,紧锣密鼓进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及观看警示片等主题活动
3.按照要求完成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及双向转诊工作
4.按照要求与标准推进五大中心建设工作
5.按要求认真抓好安全生产、综治维稳、创平工作
6.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更好地服务临床工作
7.严格落实新冠肺炎防控措施,强化疫情常态化工作
8.结合疫苗接种和“七城”创建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常态化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不文明行为劝导、秩序维护、健康义诊、健康宣讲等志愿服务活动
9.业务指标完成情况
2021年1-12月总收入201610199.7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42%,其中医疗收入182368115.21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31%,占总收入90.41%;财政基本补助收入14770309.7元,占总收入7.33%;其他收入1136240.72元,占总收入比0.56%,捐赠收入266861元,捐赠收入占总收入比0.13%,医疗收入中药品收入39808900元,药品收入(不含中药饮片)占医疗收入比16.11%,中药饮片收入占医疗收入比5.73%,较上年同期增0.06个百分点,收支结余14630642.65元,较去年同期下降42.42%,结余率为7.32%,收支结余下降原因为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医疗收入增幅小于上年、疫情防控支出增加。中药饮片收入占药品收入的26.23%,较上年增3.80%。
院内开展了不同形式的中医培训班,其中中医基础班3次、中医提高班3次、中医经典班每周开展一次,接收了医学实习生174人次。邀请省内外专家来院授课、教学查房、手术示教共49人次,通过院内自行培训及邀请院外专家到院授课等形式,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根据科室业务发展需求,在医务人员紧张的状况下,外派19名骨干外出到广东省中医院、华西医院、云大医院、州医院等三级医院进修,为实现我院跨越式发展作人才储备。加大新进人员的培训力度,2020年院内通过医师资格考试人员26人,为医院的发展提供了人才保障,进一步缓解了临床医生紧缺、排班困难的局面。
10.公立医院改革指标完成情况
自2021年1-12月我院实施公立医院改革,取消药品、耗材加成减少收入3428600元,提高门、急诊诊查费、输液费增加5759900元。门诊次均费用178.58元,住院次均费用4404.92元,均低于县内同级医院的次均费用。药品收入(不含中药饮片)占医疗收入比重为16.11%(标准是30%以下);百元医疗收入消耗卫生材料19.9元(标准是20元以下);医疗服务收入占比为41.35%(标准是35%以上);医疗费用增幅为4.31%;取消药品加成损失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的比例为168%;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的医疗支出(不含药品支出)102.15元。
11.项目工作
项目工作稳步推进,配合至善健康管理公司完成康养中心规划方案设计,进行康养中心项目补充用地中的林地审批手续,目前康养中心项目中的后勤保障楼及综合服务楼已完成施工围挡建设,进入基础施工阶段。完成了社会福利院改造设计、社会福利院装修工程造价预算、及项目立项上报工作。完成内科楼儿科门诊改造、发热门诊改造、肠道门诊改造、导管室等改造工程。配合锦山社区完成篮球场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中医医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为砚山县中医医院。砚山县中医医院内设医务科、护理部、办公室等12个职能科室;康复医学科、脾胃病科、肾病科、普通外科等19个临床科室;检验科、放射科、功能科等8个辅助科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中医医院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0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2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砚山县中医医院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二、砚山县中医医院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基金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中医医院2021年度收入合计204,415,169.6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838,982.8元,占总收入的8.73%;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185,473,026.07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90.73%;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103,160.74元,占总收入的0.54%。
总收入较上年增加1,794,784.04元,增长0.8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416,917.10元,下降36.87%,主要原因为本年调整预算,且各种保险部分未支付;事业收入增加12,937,936.74元,主要增长原因为门诊、出院人次较上年增加;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726,235.6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中医医院2021年度支出合计170,735,361.83元。其中:基本支出164,591,086.84元,占总支出的96.4%;项目支出6,144,274.99元,占总支出的3.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
总支出较上年减少19,067,171.20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1,740,781.21元,下降11.67%,主要原因为2021年各种保险未支付;项目支出增加2,673,610.01元,增长77.03%,主要原因为本年支付了公立医院改革、体质达标专项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中医医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4,591,086.84元。较上年减少21,740,781.21元,主要原因为2021年在编职工部分保险未缴纳,专用设备、办公设备减少购置,部分药品、卫生材料款项未支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5,847,808.52元,占基本支出的46.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8,743,278.32元,占基本支出的53.9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中医医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144,274.99元。较上年增加2,673,610.01元,增长77.03%,主要原因为本年支付了公立医院改革、提质达标专项资金。具体项目支出及工作开展情况如下: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中央补助资金601,634.00元,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域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脱贫县中央补助金948,000.00元,医疗服务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1,175,261.00元,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补助资金621,257.87元,2019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第一批疟疾及地方病48,490.37元,进一步提升全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和医疗救治能力补助资金480,000.00元,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2269631.75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中医医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920,184.6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2.25%。较上年增加2,517,984.69元,增长13.68%。主要原因为本年项目支出中增加了提质达标等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3,518.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8%。主要用于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纳、死亡抚恤发放;
2.卫生健康(类)支出20,198,153.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55%。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五险一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住房保障(类)支出118,5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中医医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80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我院“三公”经费为单位自有资金保障,未占用财政资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中医医院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为我院运行经费为单位自有资金保障,未占用财政资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砚山县中医医院资产总额337255933.37元,其中,流动资产82003473.05元,固定资产233915350.5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6209571.00元,其他资产5127538.74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9799008.7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809853.8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963.31平方米,账面原值421074.17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8项,账面原值1135344.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37255933.37 | 82003473.05 | 233915350.58 | 101741708.03 | 906500.00 | 50036808.88 | 81230333.67 | 0.00 | 0.00 | 16209571.00 | 5127538.74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838,360.7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367,70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796,108.7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74,55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中央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中央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200536100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