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砚山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局属于砚山县卫生健康局内设机构,设有综合管理股、稽查股、监督执法股、许可证审核管理股四个股室。
1、负责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放射诊疗、涉水产品、消毒产品、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传染病防治等综合卫生监督管理。
2、负责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和医疗机构、放射诊疗执业许可的申请受理、初审、上报和批准后证书的发放工作。
3、负责开展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放射诊疗、涉水产品、消毒产品、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传染逆风防治等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定期上报卫生监督抽查结果。
4、依法对所管辖的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放射诊疗、涉水产品、消毒产品、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传染病防治等卫生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并上报处罚建议,执行县卫生局作出的处罚决定。
5、依法对适用简易处罚程序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决定。
6、依法对所管辖的污染、中毒事故进行调查取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提出处理意见。
7、组织现场卫生监督检测和采样工作,负责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
8、负责受理职责范围内的卫生监督方面的投诉、举报、法律咨询与稽查工作。
9、开展职责范围内的卫生法律法规、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卫生监督的培训工作。
10、根据有关规定对职责范围内建筑工程项目新、扩、改建的选址、设计进行卫生和竣工验收。
11、对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采血机构、放射诊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许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2、承办县卫生交付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行政审批工作。加强卫生行政许可管理,监督员认真履职,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行政审批,规范具体行政行为。对符合办理条件的,严格按承诺时限办理,对申请资料不全的,一次性详细指导补全手续,避免群众“办事难”。并严格现场审查,按程序逐一审核签字后发放许可证。截至2020年12月25日,共受理行许可申请1040件,共发放行政许可1040件。(其中: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核发116件、医疗机构设置审批2件、医疗机构执业登记4件、医疗机构注销注册8件、医疗机构变更登记11件、医疗机构校验登记159件、医疗机构五年延续登记2件、医师执业注册155件、医师变更注册51件、护士延续注册170件、护士变更注册144件、护士执业注册101件、生活饮用水许可证核发1件,放射诊疗许可证校验10件、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换证4件、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核发13件、三孩生育服务证核发89件)。
2.医疗卫生监督工作。针对违法医疗广告、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重点环节,开展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查处医疗行业损害群众利益违法行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排查。共检查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58户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下发监督意见书158份。
强化学习培训,共组织召开民营医疗机构管理暨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打击非法行医暨清理整顿、传染病防控、艾滋病防治等卫生监督工作培训会,卫生监督员素质得到提升,监督对象得到整顿。
2021年全县共查处非法行医案件2件,已结案,处罚金额共计2.05万元。
3.医疗机构七个专项行动常消毒工作开展情况
自开展七个专项行动以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督察组,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常消毒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目前开展的机构有县属医疗机构8家,乡镇卫生院12家,民营医疗7家,诊所32家,村卫生室99家。检查中发现医院级别以上个别机构未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有过期现象,发现有诊所常消毒公示栏未上墙,或消毒月卡未填写,已针对存在问题下发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
4.放射卫生监督工作。加强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和放射防护的监督工作,进一步理顺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办理和校验工作。以放射诊疗机构的《放射诊疗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证》办理情况、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设备状态检测情况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情况、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情况、医院与放射工作人员是否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等为重点。当前依然存在个别放射工作人员没有经过健康体检和岗前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未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从事放射诊疗活动,未建立健康管理档案;少数医疗机构的x射线机房面积偏小或没有换气扇,机房门口的工作指示灯损坏未及时维修;医疗机构受检者防护用品未规范使用;医院在与放射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未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以上问题均严格要求整改。
5.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对全县158家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防治、疫情防控、消毒产品、医疗废物管理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开展预防接种管理、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控制医源性感染)、医疗废物处置为主要内容的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年初召开了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会1次,与环保建立信息互通,联席会议制度等,全年的传染病防控。
6.医院感染管理卫生监督工作。联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辖区内158家医疗机构消毒灭菌效果和环境卫生进行检测和监督检查,并对物体表面、医护人员的手、使用中的消毒剂、无菌器械、无菌保存液、消毒紫外线灯的消毒效果进行抽检,检测结果医疗机构消毒灭菌效果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已对不合格单位下发监督意见,要求对检测结果不达标的机构进行整改。
7.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印发《砚山县2020年卫生监督校园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学校卫生监督评价工作,开展学校卫生监督巡查401家次,出动卫生监督员130余人次,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401份。学校卫生清洁消毒监督检查353家次。学校卫生评价不合格0家。
8.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为保障群众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卫生监督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年初制定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方案,年内按照任务开展。截至12月16日,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48人次,车辆38车次,完成检查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196户次,其中快速监督检测水样46个,合格率70%。
9.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对辖区内的329家公共场所单位进行了现场卫生监督,截至12月16日共监督公共场所1374家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出具了1374份检查表,针对存在的问题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1374份,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公共场所清洁消毒监督检查300家,重点检查公共场所消毒管理、持证经营、采光通风等项目。行政处罚4家,共罚款人民币1200元。
10.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实施方案,确保了整治工作的有效开展;以厂区环境与布局、生产区卫生要求、设备要求、仓储运输条件、生产过程的卫生要求、卫生管理质量体系、人员卫生要求、档案管理等8个方面为主要内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针对检查发现的不足,我局下发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并适时督促,确保整改到位。截至12月16日,共监督检查辖区内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5家20户次、抽检125个样,以上样品检验结果均符合《食(饮)餐消毒卫生标准》(GB14934)。
11.艾滋病防治卫生监督。截至12月16日,共完成276家宾馆旅店、244家美容美发店、35家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艾滋病防治卫生监督检查,共发放艾滋病宣传资料5万余份、艾滋病宣传牌265套、安全套7500盒。
12.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继续实行卫生监督网格化管理,做到“分片管理、职能到位、责任到人”。一是强化队伍建设。全县今年共聘用卫生监督协管员47名,卫生监督信息员420名。二是按规范要求开展县、乡、村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截至2020年12月底,乡镇卫生院网络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直报72(阿基单列网络直报于2020年第二季度开使改为每季度报1次)次,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局汇总上报12次,全县各乡镇卫生院上报卫生监督协管信息48(阿基单列)次,全县各乡镇卫生院上报卫生监督协管信息24次,村级4536次;县级开展巡查24次,乡镇卫生院开展巡查24次,村级巡查4536次;完成县、乡、村三级学校传染病防控巡访1043户次,集中式供水和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1166户次;完成全县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服务2046家次;完成医疗机构巡查852户次,共下发各类卫生监督协管检查表共5107份。三是卫生监督体系延伸到乡镇和社区,卫生监督体系逐步完善,各类卫生监督覆盖率达到90%以上。
13.信息宣传工作。2020年上半年,我局始终把信息宣传工作作为一个“窗口”工作抓紧抓实。一是动员一切力量,集思广益,积极编写信息。上半年,全局共编发卫生监督信息11期,全面展示了砚山卫生监督的风采。二是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3月法制宣传月、6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机会,积极上街开展宣传活动,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卫生监督局的职责、法律法规、职业健康的重要性和非法行医的危害性等。三是加强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宣传。共发放艾滋病宣传资料5万余份、艾滋病宣传牌265套、安全套7500盒。。
14.卫生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以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公共场所、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生活饮用水等8个领域普遍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监督执法。共查处卫生违法案件12件,罚没款10.025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其他人员0人,我单位属于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227.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7.69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02万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253.99万元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6.3 万元,下降10.35%,减少原因在2020年10月份退休1人,2020年4至12月份财政停发基础奖;2020年砚山县税务局返还个人所得税代扣手续费0.02万元,列入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205.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80万元,占支出的83.3%;项目支出34.24万元,占总支出的16.7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191.61万元对比支出增加13.43万元,增长7.01%,在2020年中支付2018年7月至2020年10月单位负担养老保险。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0.80万元。与上年169.80万元对比增加1万元,增长0.59%,主要原因是在2020年中补发1.24万元抚恤费,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14%。人均基本支出为15.44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24万元。与上年21.81万元对比增加12.43万元,增长56.99%,主要原因是在2020年购买办公设备6.09万元、购买卫生监督制服3.59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经费支出33.42万元;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艾滋病项目经费支出 0.82万元,在2020年中本单位已按各工作方案完成各项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4.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9%。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增加25.21万元,在2020年中支付2018年7月至2020年10月份单位负担养老保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68%。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0.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30%。其中:基本支出为116.1万元,人员经费支出100.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5.70万元(办公费支出1.14万元、邮电费1.28万元、差旅费1.72万元、维护费0.33万元、培训费0.7万元、公务接待费0.14万元、工会费1.74万元、公务员交通补贴8.55万元、垃圾清运费0.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为34.24万元(包含用砚山县卫生健康局拨款列入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0.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劳务费、办公费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2%。主要用于财政配套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10.28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完成预算的9.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完成预算的9.3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2020年中部分公务接待费尚未支付,2020年的公务接待费预算数是根据多年的接待费预算,现根据相关县委、县政府文件对公务接待费进行压缩开支。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25万元,下降6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减少0.25万元,下降64.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2019年中部分公务接待费尚未支付,2019年的公务接待费预算数是根据多年的接待费预算,现根据相关县委、县政府文件对公务接待费进行压缩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14万元,占9.3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1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的督导和监督检查。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7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2万元,主要原因2020年人员比2019年减少。砚山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14万元、邮电费1.28万元、差旅费1.72万元、维护费0.33万元、培训费0.7万元、公务接待费0.14万元、工会费1.74万元、公务员交通补贴8.55万元、垃圾清运费0.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砚山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局资产总额196.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4.33万元,固定资产61.8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4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9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92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