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一大队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11-06 14:38:11     来源:公安局 阅读次数:1686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一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一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指导、管理、监督全县公安交管业务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赋予的公安交通管理职责任务。

2、承担本级公安交警队伍建设,管理指导内设机构的队伍建设。

3、负责大队本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4、依法处理全县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

5、依法管理道路交通秩序,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6、负责协调、组织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规划的调研,构建完善的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控网络,并负责拟订相关方案和材料。

7、经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负责依法组织实施机动车行驶证和号牌审批、机动车登记、检验合格标志核发等机动车管理工作;负责机动车驾驶证审批、考试发证等驾驶证管理工作;依法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机动车回收报废企业、驾驶人培训站(校)的监督管理。

8、承担全县重大活动(会议)的交通安全警卫工作。

9、参与组织实施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及交通安全知识普及工作。

10、指导、管理、监督大队所属各部门实施各项执勤执法活动,并负责考评。

11、开展全县公安交通管理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工作;负责与外地同行、同部门之间的经验交流与技术合作。

12、承担大队本级的财务装备、勤务保障管理。

13、负责砚山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研究分析并提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对策措施的建议。

14、负责砚山县丘北经验推广工作日常工作;指导县各乡镇推广“丘北经验”和创建“平安畅通县乡”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源头监管。坚持每月及重大节庆对重点客货运企业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对客货运驾驶人进行一次警示教育学习,每季度对客货运驾驶人、幼儿园校车负责人进行一次集中约谈,每月对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开展交通违法、车辆检验、驾驶证审验等隐患“清零”行动,有效遏制了交通安全源头关。今年来,对18家客货运企业源头安全检查38次,抄告违法行为或安全隐患15次,发出责任整改通知书38份,牵头完成黄标车提前淘汰883辆。

2.认真落实改革举措,积极开展便民服务。一是整合保险、税务、机动车检测、医院等机构,完善了车驾管一体服务中心建设,更加方便群众办理业务,今年来,共为群众办理车驾管业务6.8万余次。二是坚持流动车管所下乡服务制度,受理摩托车驾驶证考试、注册登记、检验等业务16次,为山区群众上门服务1.2万余人次。三是结合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努力推广车驾管业务互联网办理,配备了高拍仪8台、更新计算机10台,积极推行“四个减免”,逐步推进车辆购置税、交强险、体检证明等相关材料互联网信息核查,减少群众往返办理次数,实现了足不出户即可办理业务。

3.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努力净化交通环境。以专项行动为抓手,以集中统一行动带动日常交通监管,全面加强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今年来,共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16个,开展集中统一行动128次,现场和非现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12942起,收缴机动车近400辆,行政拘留60人,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18人。

4.加强交通事故处理,积极维护社会和谐。一是在事故发生后,大队积极调集警力开展现场勘查和案件调查,依法公平、公正处理交通事故,积极维护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事故当事人存在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从严处罚,并以交通肇事罪追究了4人的刑事责任。二是加强民事赔偿的调解工作,事故调解率、调解成功率分别达100%、达95%。三是完善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机制,加强交通事故微信自助处理和“交管12123APP”的宣传推广,方便群众处理轻微交通事故,自1月份以来,通过快处快赔或手机交管12123APP”处理交通事故700余起。

5.认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紧扣“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五进”宣传活动,深入各乡镇、学校、客运站场开展各类集中宣传教育活动78次,邀请新闻记者随警作战12次,组织980人次志愿者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56次,制作悬挂宣传标语138条,发放宣传资料13万余份,张贴公开信、公告1800余份,通过微信平台曝光交通违法行为610条,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发布路况信息、安全提示短信17条4.8万余人次,发布“两公布一提示”信息6次,开展交通安全“五个一”进驾校11次,对满分或B1以上准驾资格被记分的1082余名驾驶人开展了“两个教育”学习。

6、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交通科技管理措施落实。一是完成了大队整体搬迁,实现了车驾管、事故和违法处理,交通视频调度与控制,后勤保障、警体训练、机动车检测、驾驶人体检、税务、保险办理等业务一体化。二是完成了果河路、祥临公路科技管控设备的系统更新和设备升级,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