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0128101000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党校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培训、轮训全县副科级及其以下干部;在职干部学历教育。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教育规律,坚持“党校姓党”,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大力开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牢牢抓住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条主线,围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二)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对重大理论和现实生活中的热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县委、县政府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发挥智库作用。
(三)负责全县副科级及以下干部和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党性锻炼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各乡(镇)党校开展工作。
(四)根据新时期干部教育培训的特点,党校结合自身实际,运用多种方式,负责对全县党员干部进行不脱产继续教育。
(五)负责开放教育的日常事务、组织协调、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开放教育日常招生与宣传、教务管理、学籍管理、考务管理、教学支持服务等工作;负责专业证书教育、实用技术教育、岗位培训等工作,面向全体社会成员提供开放学习、终身学习的公共服务平台。
(六)协助县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搞好各类相关培训工作。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党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党校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党校属行政单位,无下属部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党校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根据砚社发【2019】67号文件调出1人,根据砚人社【2019】71号退休1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党校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435.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2.07万元,占总收入的6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53.57万元,占总收入的3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党校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445.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5.4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万0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党校机关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5.4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人员调出和退休;二是购置办公家具;三是上年未报销差旅费放在本年报销;四是部分科目调整等;三是培训班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党校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党校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2.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3.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购置、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培训其他资本性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党校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9万元,支出决算为1.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0087万元,下降0.0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87万元,下降0.007%。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19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党校部门2019年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7.6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党校部门资产总额780.5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20.71万元,固定资产459.8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付、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3、“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行政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200128101111
附件:部门决算公开表样2020102604123246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