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民族文化群众艺术馆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民族文化群众艺术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民族文化群众艺术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传播党的方针政策、思想路线,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创作、编排、表演各类文艺剧(节)目,满足全县各族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2)承担县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大型文化活动的策划、组织及实施工作,指导各乡、镇、企事业单位开展各种形式的群众文化活动。
(3)普及全民审美教育,传播先进文化。举办各类知识性、技能性培训活动,指导群众业余文艺创作、表演、欣赏。
(4)培训和辅导全县各类群众文艺骨干,不断提高业余文艺工作者的艺术水平,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
(5) 定期开展送文化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等活动。
(6)开展老、中、青、少年文艺培训和辅导,组织和实施各类文化活动,支持和辅助农村文艺队的发展,夯实农村文化阵地。
(7)抢救、保护、收集、整理、开发、利用我县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8)协调组织全县范围内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为群众提供平台,满足全县群众文化娱乐服务需求。
(9)组织和开展与外地的群众文化艺术交流和研讨活动。
(10)承办县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文化系列活动和赛事
县群艺馆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开展了主题为:“自强诚信感党恩·凝心聚力助脱贫”巡回文艺演出,1月24日至2月初分别在八嘎乡12个自然村、稼依落太邑、平远拉白冲村进行了送戏下乡演出,共计15场;1月25日“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演出活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文艺演出在平远镇活动广场举办,两场演出活动不仅宣传了党的扶贫政策,还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形象反映了40年来中国共产党引领中华民族向着复兴梦想接续奋斗的壮阔征程;
2019年“春节文化活动周”演出活动于2月7日至2月10日在县民族文化广场举办,为期四天,共计8场,参与演出队伍有老年大学艺术团、余晖歌舞团、天润龙湖城文艺队横糖子文艺队、七彩歌舞团、怡美健身协会等10余支文艺队参与,演出节目120个,包括精准扶贫宣传节目、民族民间歌舞、小品快板等,在增加群众认可度和满意度,促进民族团结大繁荣大发展的同时,并营造出春节文明和谐的节日氛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砚山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由砚山县委、县政府主办,县扫黑办、宣传部、文山监狱、县公安局、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承办,开展了“扫黑除恶·和谐砚山”为主题的文艺演出活动。于3月29日和3月31日分别在砚山县民族剧院和墨山广场演出两场,本次专场演出的演员由文山监狱、县公安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天润龙湖城健身舞蹈协会等100余人组成,通过舞蹈、诗朗诵、情景剧、小品、歌唱、乐器演奏等形式,为观众生动演绎了“警民同心,共建和谐,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场景。
7月24日在砚山县江那镇铳卡村,开展了砚山县2019年“我和我的祖国”彝族火把节。此次晚会以“同心筑梦·和谐欢哥”为主题,热情讴歌了伟大祖国70年来的光辉历程和伟大成就。
以推动砚山县文化旅游蓬勃发展为契机,4月至5月举办了“中国好声音全国海选分赛区”、“激舞飞扬·少儿街舞大赛”两场赛事,在提供了赛事平台,号召更多人登上舞台,秀出自己的同时,既展示了城市新活力,又激发了广大青少年的梦想。
在全国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的浓厚氛围期间,9月16日至26日,在县民族剧院和民族文化广场举办了文山州第二届“七花奖”文艺汇演和砚山县“我和我的祖国·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歌咏比赛、砚山县第一届旅游文化曁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开幕式表演等文艺演出。其中,文山州第二届“七花奖”文艺汇演共8个县市参加,赛事分为四场,共30个优秀文艺作品,参赛演职人员及后勤服务组人员共计400余人,现场观众达2000余人次。博览会突出了宣传旅游与文化、农业现代化、乡村建设、生态建设等多产业融合发展的新产品新业态,充分发挥了文化事业带动文化产业的发展。全县参与歌咏比赛各乡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中小学共计41个,除必选歌曲外,自选歌曲41首,比赛分为2天进行,现场观众达1500余人。歌曲不仅唱出了全县各族人民对祖国的热爱,又充分展示了全县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向上、勇于担当、干事创业的精神风貌。
为推动砚山民族传统文化的繁荣发展,弘扬民族民间优秀文化,充分展现民族民间文化的特点和各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成果,提高大家对中国砚山“尝新节”的认识,在壮学会的精心策划下,10月19日,县群艺馆在诸葛山庄园开展了2019年中国农民丰收节暨砚山县第五届“尝新节”文艺活动,我馆主要承担工作:编导、辅导、分会场布置、舞美设计、活动监督、音响设备调试、播放等重要工作。本次文艺演出共有全县10个文艺团体参与,演职人员近200名,现场观众高达6000余人次。本次活动民族色彩丰富,节目内容积极乐观,不仅展示全县各民族的特色食品,带动砚山文化产业发展,促进各民族团结奋进、和睦共处,还充分展现出砚山文化大繁荣、民族大团结的新景象。
为充分展现少数民族文艺创作成果,倡导在保护传承的基础上创新发展,推动传统文化融入现代生活,促进民族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11月16日——11月21日,我馆在文山州文化和旅游局的安排部署下,参加了云南省第十一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传统类声乐《回家》荣获优秀奖。
2019年,县群艺馆全年共组织开展各类惠民演出71场,观众人数累计15.6万余人。使我县优秀民族传统文化得到更好地发展,真正让老百姓感受到了文艺所带来的幸福感、获得感。
2.积极开展文化辅导工作
为使我县群众文化活动健康有序发展,群文辅导中心把如何指导和引导业余文艺队伍向专业化、素质化、正规化发展作为辅导的重心。针对全县社区、乡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中小学,派出文化辅导员开展文艺指导与辅导工作,辅导节目类型包括:安全法规、精准脱贫、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辅导群众800余人次,辅导节目100余个,这些成绩的取得,都离不开群文辅导员的辛勤工作与汗水,同时也为基层群众自行编排、创作节目奠定基础。
3.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相关演出、拍摄等活动
积极配合了县创建办开展《民族团结之歌》MV拍摄活动、中央电视台拍摄《中国影像方志》等以及相关重大演出活动。
4.文艺精品创作情况
为满足全县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我馆先后多次召开编导会议,通过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先后创作了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歌曲、舞蹈、小品。如《跳跳脚》《七花赞》《送猪风波》《扶贫媳妇》《懒汉脱贫》《一起走上富裕路》《民族团结之歌》等20余个作品,其中歌曲《回家》、小品《还钱》在参加文山州第二届“七花奖”文艺汇演中得到了群众的高度赞誉。歌曲《滇桂走廊福地七乡》《一起走向富裕路》、舞蹈《倡文明新风》、小品《贴告示》《懒汉脱贫》已完成拍摄制作微视频,并通过微信公众号、腾讯等多媒体方式进行推广宣传。
5、推行免费开放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为免费开放工作提供物质保障,抓住有利时机,认真对照免费开放的标准要求,积极完善服务设施,创新服务内容,我馆联合城区各大艺术培训机构,先后开设了书画培训、器乐培训、文艺骨干培训、合唱培训班、非遗文化设计培训班等活动。为全县群众文化活动提供灯光、音响服务200余人次,服装道具900余套、300余人次。提供音乐制作、剪辑、录音等150余人次。赠送扶持优秀基层骨干文艺队服装120余套、道具50余件。
为进一步深入了解我县各民族传统服饰,便于我馆今后收集、整理、掌握民族民间传统服饰,防止大量流失,我馆于2019年6月29日至7月3日,在县民族剧院报告大厅,举办了2019年度民族传统服饰穿戴及文明礼仪培训班,为期5天。
为进一步推进基层文化队伍建设,繁荣乡镇、社区文化活动,不断丰富和提升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基层文化队伍和业余文艺骨干的业务水平,8月8日至8月13日,县群艺馆举办了全县各乡镇、社区业余文艺骨干培训班,在县民族剧院开班。
8月5日—9日,在县民族剧院报告大厅开办了砚山县2019年合唱排练与指挥培训班。通过培训,在提高了学员的合唱艺术修养、掌握了合唱指挥的挥拍技巧、培养了合唱声音的和谐与音准能力、提升了指挥艺术与处理艺术作品的水平、提高了合唱排练的实践能力的同时,还为9月份举办的砚山县“我和我的祖国·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歌咏比赛奠定了基础。
为更好地配合好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师生到我县交流学习,参观学习非遗文化相关产业,砚山县民族文化群众艺术馆于2019年10月8日—14日,在砚山县苗族传统文化传承保护馆,开办了砚山县2019年“非遗文化设计”培训班。让来自广州的师生充分了解了本县“土、木、石、布”四张文化名片及三大非遗项目。
这些免费开放服务工作,保证了全县各类文化活动的正常有序开展,为我县广大群众提供了健康、有益、舒适、专业的文化活动保障。
6、开展非遗申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紧紧围绕“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核心要素全力推进非遗保护。不断加强田野调查,继续挖掘民族文化元素,增加县级项目储备。非遗中心自年初开始就开展了大量的调查工作,多次深入村寨开展田野调查,共撰写田野调查报告十余份,万余字,收集图片资料千余张,视频资料300余分钟,完成了文山州第五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预申报调查报告编撰。壮族尝新节、彝族草马节、砚山回族牛汤锅、跳拳是在预申报项目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调查研究最终确定为这四个项目作为今年的申报重点。10月24日邀请县专家库中涉及项目的15名专家召开了砚山县申报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专家论证会,会上,专家们针对项目提出了意见建议,非遗中心根据专家们提出的意见作了文字和视频的修改和完善;10月30日州级专家一行5人到砚山县对申报项目进行指导,提出宝贵意见,业务人员通过反复论证修改,高标准完成四个项目的调查报告、申报书、代表性照片、辅助性照片、视频等申报工作。完成了5名州级非遗传承人申报为省级非遗传承人;完成了“棒棒灯”及“彝族弦子舞”项目申报国家级名录的申报工作,两个项目虽未进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但为我馆后期申报工作留下了宝贵的经验及丰富的申报资料。
积极依托学校、特色村寨,设立非遗传承保护基地及非遗项目村,主要展示我县的非遗项目,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培训、传承、保护。目前,共在5所学校(维摩幕菲勒小学、维摩中心校、者腊批洒小学、县民族中学、云南技师学院砚山分院)设立非遗传承保护基地;在6个村寨(者腊批洒、维摩黑渔洞、维摩白沙坡、平远大新、)设立非遗项目村,开展壮族棒棒灯、彝族弦子舞、顶灯跳弦等非遗项目的培训11期,参加人员8000余人次。通过开办民族文化传承班、兴趣班,有效的加强了非遗保护传承和宣传。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民族文化群众艺术馆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民族文化群众艺术馆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实有事业人员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民族文化群众艺术馆2019年度收入合计641.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5.85万元,占总收入的99.07%,与上年收入对比增加12.99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人员经费比上年增加;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万元,占总收入的0.93%,与上年对比增加1万元, 增加的原因补助经费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民族文化群众艺术馆2019年度支出合计647.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9.02万元,占总支出的98.64%;项目支出8.83万元,占总支出的1.3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总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09.3万元,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04.47万元,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了4.83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培训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民族文化群众艺术馆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39.0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04.4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0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民族文化群众艺术馆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8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8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演出租赁,培训费比上年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民族文化群众艺术馆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0.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1%。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09.1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35%。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工会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6.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差旅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6%。主要用于绩效工资,免费开放资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3%。主要用于养老保险费支出,退休公用支出;遗属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9.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8%。主要用于单位医保费,公务员保险费,生育险,工伤险,大病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8.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民族文化群众艺术馆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5万元,支出决算为0.52万元,完成预算的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52万元,完成预算的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7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0.92万元,小于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所以公务用车费下降,没有产生公务接待费。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93万元,减少64.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2万元,占“三公”经费减少的2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73万元,占“三公”经费减少的78.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所以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没有产生公务接待费。
。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52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5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52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演出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民族文化群众艺术馆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砚山县民族文化群众艺术馆资产总额154.7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8.41万元,固定资产36.3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1.55万元,固定资产减少7.1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4,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54.75 | 118.41 | 36.34 | 19.48 | 16.86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没有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收入:财政预算拨入的资金。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