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3200301000
砚山县稼依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稼依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稼依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 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 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 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 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全年完成农业生产总值5.67亿元,完成财政一般预算收入806.28万元;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贷款余额分别达47878万元和49002万元,比2018年增长3807万元和3339万元;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0.23亿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417元,同比增长9.7%。
(一)干群齐心,进一步补齐脱贫攻坚短板,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脱贫退出。紧盯“两不愁三保障”,围绕“5、7”指标,扛实帮扶提升责任,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打好歼灭战,实现全镇6个贫困村全部脱贫出列,建档立卡贫困户1235户5485人全部脱贫退出,贫困发生率由2018年的0.85%降至0%。
(二)致力增收,进一步抓好农业工作,农村经济加快发展。持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牢牢抓住现代农业这块“金字招牌”,紧紧围绕“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目标,不断壮大发展我镇辣椒、蔬菜、烤烟、畜牧四大特色优势产业。
(三)夯实基础,进一步推进乡村治理,宜居建设成效明显。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基础设施完善,扎实推进镇村建设。固定资产投资方面。2019年,我镇完成固定资产项目2个,累计投资额达6840万元。电力设施及广播通讯建设方面。对农村电网电力不足进行升级改造,对老、旧、损电力设备进行维修或更换,解决了农村生产生活电力不足问题,解决了2511户偏远地区群众看电视、听广播难的问题;全面提升镇区宽带通信网络,移动通信基本实现无盲区,有效解决了人民群众通信难问题。危房改造及抗震安居工程方面。完成全镇农危改四类对象1372户、非四类对象1052户全面质量验收及工程量核定;对农危改“一户一档”、“一户一方案”进行了查缺补漏;完成危改农户信息数据2424条;全年共兑付建房补助资金736.65万元。城镇管理方面。紧紧围绕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场卫生、经营秩序、车辆管理、占道、私拉乱搭等问题,联合多部门全面开展劝导和整治工作,共清理占道经营商贩40余家,拆除违规放置广告牌20余块,镇区容貌极大改善,街道恢复整洁畅通。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方面。2019年,组织镇级河长共开展巡河库渠714次,保障37.8万元资金配齐配强9个村(社区)护河员63人,发动全镇干部职工、村(社区)党员干部开展“清河行动”9次,共清理建设和生活垃圾25.12吨。道路交通方面。投入1.8万元用于全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40.8公里,安装各类交通指示牌26块,保证了农村公路正常运行,极大便利了群众生产生活出行。抓实路长制责任落实,安全、规范、有序、文明的道路环境逐渐形成。人居环境提升方面。加大对镇环卫、垃圾运输、“除四害”等市场化运作的监管力度,整合兵器装备集团帮扶垃圾收集车车辆及箱体购置项目56万元资金,投入使用垃圾车11辆、移动垃圾箱126个,清运垃圾3600余吨,并组织48个村小组收取垃圾清运费用60余万元用于环境卫生整治,镇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投入资金183.55万元用于新建公厕139座,现已全部投入使用。安全应急方面。认真组织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含烟花爆竹)、工贸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共排查各类事故隐患177条,已整改166条,整改率93.78%,打击非法违法行为23起。全年无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做好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工作。向部分困难群众发放食用油110桶,棉被158床,棉大衣45件,大米35袋。向因火灾等原因致使房屋不同程度受损的13户农户发放救助资金12.2万元。
(四)聚焦民生,进一步提升社会服务水平,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一是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2019年,共有4446人领取养老保险592.5万元。33515人享受到医保带来的实惠,参保率98.44%。全镇报销医药费用合计3592.03万元。共发放农村低保资金321.44万元,城镇低保资金33.73万元,城乡特困人员资金71.73万元;发放临时救助11.05万元、孤儿救助资金58.48万元;发放优抚资金226.42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22.35万元,优抚对象生活补助222.64万元,8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助30.62万元;共组织慰问困难群众193人次,发放资金6.75万元,被子65床,粮食710公斤。积极引导群众外出务工9011人。同时,加快殡葬改革步伐,建好并投入使用镇级公墓1个、村级公墓55个,全镇火化率及入墓率达到100%。二是各阶段教育事业健康发展。2019年,学前教育阶段完成了农场幼儿园、小石桥幼儿园州级课程游戏化试点园建设,完成了大尼尼村和补佐村的班改幼建设,全镇学前教育入园率达84.2%;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政策,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促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积极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全年在校学生7220人,小学入学率100%,巩固率100%;初中入学率99.73%,巩固率91.2%”。三是文化事业蓬勃发展。依托文化休闲广场平台,利用“花饭节”、“九九敬老节”等节日开展文化活动,全年共组织开展文艺活动20场次,参与群众达7500余人次;送电影文化信息科技下乡120余场次,共投资200万元用于6各村(社)文化广场建设,群众文化生活得到极大丰富。四是卫生事业不断发展。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对医务人员培训,切实提高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镇村两级卫生服务体系项目建设,全镇所有卫生室均实现一体化管理,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工作不断加强。
(五)持续发力,进一步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平安稳定环境得以巩固。一是强化法制宣传,提高群众法律意识。扎实推进依法治镇进程,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结合 “七五”普法规划、“三月法制宣传月”和“12·4”宪法宣传日等宣传教育活动,持续推进法律“六进”工作;法律顾问效能明显,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提升;不断增强群众学法用法守法意识,在全镇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和法治环境,群众对国家安全、非法集资等法律法规认识进一步加深。二是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安定有序进一步巩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社会治安乱源点得到有效整治。强化舆论宣传,保持打击黑恶势力高压态势,张贴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8万余份;坚持深挖彻查涉黑涉恶线索,上报和核查疑似涉黑涉恶线索共9条;出色完成年度各类专项斗争工作,2019年度,稼依镇人民政府被评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先进集体。三是强化社会治安整治力度,确保辖区持续稳定。结合“扫黄打非”、“缉枪治爆”、“禁种铲毒”等工作,开展学校周边、重点地段治安检查专项行动,努力维护辖区平安。全年共开展检查600余次,督促整改各类治安隐患4处。始终保持对各类刑事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2019年,受理各类刑事案件61起,破案60起,发案数比上年度下降29.51%。同时,强化社区公约、村规民约的制定落实,群防群治、村(社)“法治、德治、自治”成效逐步显现。四是强化人民调解职能作用,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推行人民自主调解,努力排查各类隐患纠纷,分类定级有序推进,努力将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影响农村安定的不利因素。2019年,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15件。积极协调解决信访问题,信访及时受理率、按时办理率、群众满意率均达96%以上。紧紧围绕创建“九进”示范单位进行重点打造,稼依示范点打造创建工作成效明显,2019年,共申报成功挂牌30个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进一步巩固了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良好局面。
(六)深化改革,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我们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定不移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推动实践、引领发展,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镇党委的领导,自觉接受镇人大主席团的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断提高决策水平。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实施办法,严厉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肃庸政懒政怠政行为,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同时按照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建设要求,健全干部管理机制,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不断增强。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抓好“放管服”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梳理出全镇承接的各类权力事项115项,细化办理指南、办事流程图和办事手册,并按照规定在云南省政务服务网相关栏目进行公布。持续深入推进“云岭先锋”基层为民服务平台建设及使用,全年共发起办理群众各类办件68件,办结68件,办结率100%。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进一步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努力提高了行政效率以及公共服务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稼依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5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0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镇政府、镇人大、镇党委、镇团委、镇农机站
2.参公管理单位:财政所
3.事业单位:镇科委、镇文化广播服务中心、镇农业服务中心(农技、林业、畜牧、水利)、镇国土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镇交通运输与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稼依镇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6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4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带薪离岗4人),事业人员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稼依镇2019年度收入合计3564.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35.30万元,占总收入的7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929.44万元,占总收入的26%。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0.92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项目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稼依镇2019年度支出合计3700.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1.17万元,占总支出的54%;项目支出1709.52万元,占总支出的4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996.27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项目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稼依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91.1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38.68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项目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占基本支出的27%;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7.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稼依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09.5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20.34万元,主要原因分是财政涉农项目、扶贫项目投入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政协会提案项目3万元;第一批涉农整合项目资金883.58万元;小石桥清真寺活动场所硬件设施7万元;砚农村危房改造补助10.53万元;第二批四类对象农村危房改造512.98万元 ;第一批四类对象农村危房改造;278.15万元;一事一议项目14.2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稼依镇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5.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8%。与上年对比减少423.36,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涉农专项资金、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96.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
2.金融支出(类)2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
3.科学技术支出(类)0.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3%;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68.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70.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2%;
6.节能环保支出(类)98.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
7.城镇社区支出(类)支出44.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
8.农林水支出(类)支出37.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
9.交通运输支出(类)支出2.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
1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
11.住房保障支出60.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稼依镇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7.30万元,支出决算为7.74万元,完成预算的20.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1.11万元,完成预算的13.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3万元,完成预算的7.0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公务接待大幅度减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0.64万元,下降57.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75万元,下降67.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1万元,增长4.3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公务接待大幅度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1万元,占66.02%;公务接待费支出2.63万元,占33.9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1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稼依镇党委、政府、民政及各个挂村工作队开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6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6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以及接待上级部门到我镇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 ;各村民委,村小组的人员到镇上开会办事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稼依镇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6.3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03.1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半供养人员工资支出列入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内,切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地方各级厉行节约规定,从严控制支出,加之县级财政资金困难,所以相比上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各项工作产生的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砚山县稼依镇资产总额1007.6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75.58万元,固定资产561.0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85.2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007.64 | 675.58 | 332.06 | 251.08 | 84.32 | 3.34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因年初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时,包含了非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付的“三公”经费在内,为全镇全年的各项资金“三公”支出,而年终决算时非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付的“三公”经费不计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内,故“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与年终决算差异较大。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中央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中央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指政府的基本财政收支计划,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将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分门别类地列入特定的收支分类表格之中,以清楚反映政府的财政收支状况。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七)公共安全(类)支出:指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包括武装惊诧、公案、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监狱、劳教、国家保密、缉私惊诧等人员工资待遇及机关行政事务经费。
(八)教育支出:指用于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九)科学技术支出:指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十)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指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险基金补助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就业补助支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
(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三)城乡社区支出:指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具体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住宅、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等支出。
(十四)农林水支出:指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
(十五)交通运输支出:指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支出,包括公路运输支出、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等支出。
(十六)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十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指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保障等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性住房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和城乡社区住宅等方面支出。
(十九)其他支出:指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附件:
监督索引号5326220320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