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10-22 20:12:30     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阅读次数:1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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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砚山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砚山县卫生健康局设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股、中医医政药政股、基层卫生健康股、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股、人口与老龄健康股、防治艾滋病股。原来有14个内设机构,机构改革后只有7个内设机构,减少7个。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县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负责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9.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全县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监测检测、行为干预、临床治疗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3.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指导砚山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5.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好健康脱贫攻坚成效巩固。

⑴扎实做好动态管理。一是持续抓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疾病调查筛查工作。完成对云南省扶贫系统、全国扶贫信息系统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人员以及贫困村信息数据比对,进村入户核查筛查健康状况,为扶贫部门提供相应动态管理依据。截至2019年末全县共有建档立卡户14840户64777人。二是抓实数据信息录入。及时完成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因病致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状况核准分类,核准率100%,定期更新完善“三个一批”管理台账,动态监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救治情况,并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健康状况实行动态管理。三是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信息数据与全国扶贫信息系统数据一致。

⑵抓实医疗保障措施落实。一是2019年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除服兵役、服刑、外地参保、死亡等以外)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贯彻落实《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年—2020年)要求,对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自付部分给予定额补贴(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2019年补贴180元/人,个人需缴纳40元/人)。二是2019年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患者门诊就诊219353人次,基本医疗报销费用530.45万元;28种疾病门诊就诊9520人次,基本医疗报销费用384.72万元,大病报销20.64万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93.14%;建档立卡贫困患者总住院17735人次,总医疗费用7045.18万元,基本医保报销5547.16万元,大病保险费用283.05万元,医疗救助510.69万元。符合转诊转院住院规范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实际报销比例达91.04%,实际自付比为8.96%。

⑶落实好方便看病措施。一是严格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算制度。开通异地报销手续,在异地就医即可享受一站式结算,切实减轻外出打工群众异地就医往返报销费用负担。2019年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患者16220人次享受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及“一站式”结算。二是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19年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将专项救治大病病种扩大到32种。2019年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大病患者(除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共1029人,做到发现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救治管理率达100%。三是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重点人群和重点病种提供签约服务,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2019年共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309个,签约并录入云南省家庭医生签约管理系统121523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33760人。通过公共信息化手段加强对签约服务的日常监督管理,对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全面落实随访服务。

⑷巩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我县已有2所县级二级甲等公立医院,每个乡镇均有一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均有一个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