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3200901000
蚌峨乡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蚌峨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蚌峨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 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 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 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 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为全面高质量完成我乡的脱贫摘帽任务,我们直面压力和挑战,把脱贫攻坚当作最大的政治任务、最重要的民生工程,以破釜沉舟的政治勇气和舍我其谁的使命担当,不等不靠,整合前所未有的力量投入脱贫攻坚主战场,以“不破楼兰誓不还”的决心打好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
2、切实做好精准扶贫富民产业培育工作,立足蚌峨乡气候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和产业特色,坚持连片开发与重点推进相结合,以持续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为核心,以种养稻鱼鸭、种植蓝莓、劳务输转、电子商务等富民产业为抓手,科学规划布局,加快发展步伐,建立多元富民产业体系,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增加收入。
3、注重安全生产防范工作,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来抓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与各单位各村签订责任书,把安全生产责任通过责任书的形式,层层落实。
4、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引进对提高农民收入和积极性最直接有效的企业,带动农民的积极性,让农民真正的参与进来。
5、提升干部职工的幸福感,2018年各项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干部职工经常处于高压状态,为帮助职工放松心情,开展心理疏导讲座、竞赛、游戏等活动,动员和引导各单位职工开展贴近生活、丰富多彩、方便参与的体育健身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蚌峨乡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砚山县蚌峨乡人民政府
2.砚山县蚌峨乡财政所
3.砚山县蚌峨乡农业服务中心(农业)
4.砚山县蚌峨乡农业服务中心(林业)
5.砚山县蚌峨乡农业服务中心(畜牧)
6.砚山县蚌峨乡农业服务中心(水利)
7.砚山县蚌峨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8.砚山县蚌峨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9. 砚山县蚌峨乡交通安全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蚌峨乡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蚌峨乡2018年度收入合计4443.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89.26万元,占总收入的58.2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853.79万元,占总收入的41.72%。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756.3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乡的整乡推进、整村推进、新增债券基础设施建等项目已完工,上级部门拨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蚌峨乡2018年度支出合计5043.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37.11万元,占总支出的52.29%;项目支出2406.46万元,占总支出的47.7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长了123.76万元,主要原因是危房改造项目支出较上年度相比有所增加,其次部分2017年度未完工的项目在2018年度已完工并支付毕,故支出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蚌峨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37.1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614.06,主要原因是工资及各项惠民补贴有所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6.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3.3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蚌峨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06.4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490.3万元,主要原是我乡2018年基础设施建设有所减少。具体有农村危房改造、农村综合改革项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项目、三会提案等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蚌峨乡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89.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8.28%。与上年对比减少31.92万元,主要原因是从严压减一般公用支出,建设节约型政府。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22.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47%。主要用于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2.教育(类)支出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教育类相关补助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办公费等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5.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9%。主要用于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2.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3%。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等支出;
6.节能环保(类)支出48.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7.城乡社区(类)支出317.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2%。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工资福利、办公费、水电费等支出;
8.农林水(类)支出463.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83%。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工资福利、办公费、水电费等支出;
9.交通运输(类)支出13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2%。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工资福利等支出;
10.住房保障(类)支出586.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56%。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蚌峨乡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3.89万元,支出决算为18.56万元,完成预算的54.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43万元,完成预算的64.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3万元,完成预算的25.4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乡严格执行中央厉行节约文件精神的要求,控制“三公”经费各项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9.64万元,下降34.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38万元,下降24.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26万元,下降66.6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减少的主要原因我乡严格执行中央厉行节约文件精神的要求,控制“三公”经费各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43万元,占88.52%;公务接待费支出2.13万元,占11.4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4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4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蚌峨乡党委、政府、中心站所开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1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5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乡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及各村委、村小组的人员到乡上开会办事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蚌峨乡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7.1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77.76万元,主要原因是着力压减一般公用支出,用于脱贫攻坚中的项目支出和产业发展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机关站所的日常运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蚌峨乡资产总额2592.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84.47万元,固定资产439.1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3.6万元,无形资产0.1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23.5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7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592.78 | 1784.47 | 439.12 | 176.64 | 106.67 | 0 | 155.81 | 0 | 23.6 | 0.14 | 345.45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7.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58.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费总支出为5.1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2.13万元。
公务用车与运行维护费总支出为18.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16.43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62203200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