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稼依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10-28 15:52:20     来源:稼依镇 阅读次数:1970

监督索引号53262203200301000

砚山县稼依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砚山县稼依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稼依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 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 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 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 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精准发力抓攻坚促脱贫,脱贫步伐进一步加快。聚焦“精准”二字,下足“绣花”功夫,举全镇之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紧盯“两不愁三保障”,围绕“6、10”退出标准,对标对表,坚定不移的打赢贫困村、贫困户在“贫困重压”下“翻身”的“攻坚战”,实现全镇贫困行政村脱贫出列,建档立卡户1146户5096人脱贫退出,贫困发生率降至0.85%。一是全力保障群众住房安全稳固,全年共完成建档立卡户1184户、三类对象186户、非四类对象1052户危房改造任务,兑现补助资金4695.69万元;完成小补佐55户209人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创造了砚山易地扶贫搬迁史上“即搬即拆,全搬全拆”的“小补佐模式”。二是将短、平、快增收脱贫产业与中、长期致富产业发展相结合,实现“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建立稳定增收利益联结机制,全镇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00%挂联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企业。三是全面落实“雨露计划”,全年累计发放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各类教育资助122.1万元,做到应补尽补、不漏一人,无因贫困辍学失学情况发生。四是深入开展脱贫摘帽“百日攻坚冲刺”行动,狠抓脱贫措施“户户清”,着重村级项目库(施工图)漏项补齐,修正完善“两图一库”,共规划项目41个,计划投入资金9103.55万元,贫困村、贫困户脱贫出列基础愈发稳固。

——尽心竭力兴产业促发展,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一年来,我们持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牢牢抓住现代农业这块“金字招牌”,紧紧围绕“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目标,不断壮大发展我镇辣椒、蔬菜、烤烟、畜牧四大特色优势产业。

——全力以赴推项目夯基础,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始终高度重视项目工作的开展,扎实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集中力量补短板、强基础,着力推进一批“五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倾心倾力惠民生保稳定,社会事业进一步改善。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2018年新农保参保人数18262人,4255人领取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9.25%,减免金额3318.7万元,共有13.5万人次享受到医疗保险带来的实惠;全镇共有1150人享受农村低保、五保政策,共发放低保283万元;发放临时救助、孤儿救助资金共计59.6万元,发放优抚资金132万元,发放80岁老人高龄补助29.3万元;共组织慰问困难群众300余人次,发放资金9.5万元,被子200余床,衣服100余套,粮食7500公斤,涉及农户300余人。教育事业显著提升。高度重视教育工作,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雨露计划”补助政策,全年累计发放寄宿制生活补助90.43万元,营养餐330.72万元。全力抓好薄弱学校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店房小学教学楼和补佐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完成老镇中学改造为稼依镇幼儿园,同时强化特色办学理念,小石桥小学被评为“云南省体育特色学校”荣誉称号。文化事业同步推进。依托文化休闲广场平台,利用“春节”、“花饭节”等节日开展文化活动,全年共组织开展文艺活动15场次,参与群众达6500余人次,广大群众节日期间文化生活得到丰富。充分发挥农家书屋“精神乐园”和“致富加油站”作用,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民群众走进农家书屋,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农业知识等,让群众开阔了视野,增长了知识。卫生事业得到巩固。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镇村两级卫生服务体系项目建设,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服务能力。投入100.85万元,完成小稼依、补佐、大尼尼村卫生室建设,现全镇8个行政村均有标准化村卫生室。认真开展春、秋季灭鼠,疫苗接种工作,鼠疫、狂犬病及流感防控等传染疾病防控工作成效明显。计划生育政策全面落实,全年共发放计生奖补资金20.89万元,计划生育率为83%,综合节育率为85%,达到了提高人口素质,统筹人口发展的目标。

——齐心勠力抓治理固平安,社会治理进一步加强。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紧扣巩固“平安稼依”创建成果主线,认真摸底排查,线索收集,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一是民族团结不断巩固。认真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积极开展“五进清真寺”活动,极大地凝聚了信教群众“五个认同”的思想共识。二是安全生产形势好转。坚持把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扎扎实实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全镇范围内道路交通、矿山、煤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加大监管力度,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安全专项大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综治维稳成效明显。以依法治村、依法治镇创建活动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强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力度。四是社会治安显著好转。深入开展扫黑除恶“缉枪治爆”“禁种铲毒”等专项整治行动,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全年累计收缴各类枪支弹药317支(枚),清理毒品原植物100余株,开展辖区内行业场所专项检查530余家次;严厉打击各类影响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活动,一年来共受理行政案件42起,查处结案32起,部分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受理各类刑事案件71起,破案32起,与去年同期(受理112起,破案26起)相比,受理数下降41起,破案数上升6起。

——用心用力强建设提服务,依法行政进一步提升。我们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定不移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推动实践、引领发展,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各项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实施办法,严厉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肃庸政懒政怠政行为,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同时按照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建设要求,健全干部管理机制,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不断增强。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促进“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地,认真梳理全镇承接的各类权力事项115项,并重新制定办理指南、业务手册。政务公开涉及的信息、文件以及权力事项都在砚山政务网及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公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稼依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6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0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镇政府、镇人大、镇党委、镇团委、镇农机站

2.参公管理单位:财政所

3.事业单位:镇妇联、镇科委、镇文化广播服务中心、镇农业服务中心(农技、林业、畜牧、水利)、镇国土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镇交通运输与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稼依镇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6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4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带薪离岗4人),事业人员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稼依镇2018年度收入合计3690.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06.22万元,占总收入的73.3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984.12万元,占总收入的26.67%。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1.74万元,主要原因是村集体发展经济项目已于2017年完成。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稼依镇2018年度支出合计4696.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29.85万元,占总支出的45.35%;项目支出2561.11万元,占总支出的54.6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1222.13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稼依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29.8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6.71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含半供养人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5.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7.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占基本支出的24.07%;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稼依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61.1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19.42万元,主要原因分是财政涉农项目、扶贫项目投入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17年“三会”提案项目34.5万元;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100万元;小补佐易地搬迁项目770.08万元;新寨村民委大石坝小组民族特色村项目30.73万元;农村危房改造项目1625.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稼依镇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29.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2.36%。与上年对比增加544.4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涉农专项资金、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96.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42%。

2.教育支出(类)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

3.科学技术支出(类)14.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8%;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8.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9%;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21.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4%;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54.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6%;

7.节能环保支出(类)88.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4%;

8.城镇社区支出(类)支出542.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51%;

9.农林水支出(类)支出600.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51%;

10.交通运输支出(类)支出102.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8%;

1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

12.住房保障支出296.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4%。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稼依镇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7.4万元,支出决算为18.38万元,完成预算的49.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86万元,完成预算的57.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2万元,完成预算的25.0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公务接待大幅度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4.23万元,下降18.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21万元,下降28.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98万元,增长366.67%。2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公务接待大幅度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86万元,占86.29%;公务接待费支出2.52万元,占13.7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8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8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主要用于稼依镇党委、政府、民政及各个挂村工作队开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5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以及接待上级部门到我镇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 ;各村民委,村小组的人员到镇上开会办事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稼依镇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9.5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4.37万元,主要原因:工作量增加,工作运形成本增加,职工工资增加及半供养人员工资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各项工作产生的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砚山县稼依镇资产总额1592.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31.02万元,固定资产561.0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66.3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5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592.88 

1031.82 

561.06 

251.08 

84.32 


 225.6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88.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88.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因年初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时,包含了非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付的“三公”经费在内,为全镇全年的各项资金“三公”支出,而年终决算时非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付的“三公”经费不计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内,故“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与年终决算差异较大。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中央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中央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指政府的基本财政收支计划,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将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分门别类地列入特定的收支分类表格之中,以清楚反映政府的财政收支状况。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七)公共安全(类)支出:指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包括武装惊诧、公案、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监狱、劳教、国家保密、缉私惊诧等人员工资待遇及机关行政事务经费。

(八)教育支出:指用于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九)科学技术支出:指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十)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指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险基金补助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就业补助支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

(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三)城乡社区支出:指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具体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住宅、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等支出。

(十四)农林水支出:指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

(十五)交通运输支出:指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支出,包括公路运输支出、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等支出。

(十六)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十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指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保障等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性住房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和城乡社区住宅等方面支出。

(十九)其他支出:指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附件:砚山县稼依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6220320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