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10-24 14:34:55     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阅读次数:2369

砚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砚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砚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设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股、人事股、监审股、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股、发展规划股、医政药政股、中医药管理股、疾病预防控制股(卫生应急办公室)、公共卫生管理股(爱卫办)、防艾股、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管理股、信息统计与家庭发展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股。

1.贯彻执行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起草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协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拟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

3.负责拟定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公共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

4.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组织拟定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加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

7.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卫生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8.制定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9.组织编报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支出预决算及做好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监管。

10.组织推进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机制,组织实施国家、省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制度和“奖优免补”政策,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做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政策措施。

11.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建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12.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数据分析、信息化建设,加强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建设,落实推进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3.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流入地、流出地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互联互通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4.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健康扶贫工作。一是“四重保障”全面落实。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14847户64658人100%参加了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截至10月18日,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患者门诊就诊133739人次,基本医疗报销费用578.95万元;大病报销11万元,28种疾病门诊就诊5094人次,政策范围内实际报销比例达87.90%;建档立卡贫困患者总住院13182人次,总医疗费用5135.89万元,基本医保报销3950.44万元,大病保险费用212.7万元,医疗救助283.22万元,政府兜底费用108.97万元。符合转诊转院住院规范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实际报销比例达90.87%,实际自付比为9.13%。二是便民惠民措施有效落实。实行建档立卡贫困户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兜底保障“一站式”即时结算,为全县1484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健康扶贫家庭药箱,针对因病致贫家庭进行个性化管理,由家庭医生定期入户开展免费体检、健康指导、常见疾病知识普及、答疑解惑等服务。全面开展健康扶贫农村家庭病床工作,制定下发《砚山县农村家庭病床工作方案》,按照“病人不动医生动”的原则,有特殊原因不能到医院就诊或是上级医院救治后适合在家中后续治疗的患者,在家里就能享受住院治疗和医疗费用减免,减轻患者家庭负担。截至10月18日,共建床169张,已撤床154张,在治15张,共发生医疗费用17.83万元,基本医保报销17.05万元,次均费用1157.91元,人均自付费用48.12元,实际报销比例达96%。三是抓实“三个一批”工作。按照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的要求,对建档立卡贫困患者进行分类救治。制定下发《砚山县贫困人口大病专项医疗救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救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宫颈癌、乳腺癌、肺癌、尘肺病纳入大病专项救治范围,确定定点医疗机构,设立8个大病集中救治专区,以确保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大病救治全覆盖。截至10月18日,13类19种疾病患者574人,已救治555人,救治后死亡19人,救治率100%,做到“一人一档一方案”。建立“四师共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全县共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209个,于2018年5月启动续签工作。截至10月18日,已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53209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计划生育特殊人员除外出打工、外嫁、死亡、服刑等人员,签约率达100%,并实时动态监测,及时完成返乡人员签约服务工作。

2.实施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2018年1-9,全县无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率3.9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6.03/‰;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66%;剖宫产率达14.27%;完成3885人份增补叶酸;完成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216对;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9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