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发布时间:2022-02-10 11:49:58     来源: 阅读次数:1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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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负责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全县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域旅游。

4.统筹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进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统筹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智慧旅游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9.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统筹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察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2.负责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旅游对外交流活动,推进地方文化走出去。

13.负责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的有关服务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为行政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文化和市场管理股、旅游和产业发展股和法规和市场管理股。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继续常态化推进疫情防控和“七城创建”工作。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四个意识”,及时贯彻上级最新指示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继续常态化推进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好防控措施不放松。结合涉及“七城创建”工作任务,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逐项、逐步推进各项创建工作,着重在常态化抓落实、补足短板弱项、强化综合整治上下功夫,坚定不移打好“七城创建”战役,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2.继续抓好文化惠民实事实施。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民族节庆活动,充分调动基层文化力量,继续开展好文化惠民演出活动,推进戏曲、非遗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真正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努力创作一批脍炙人口的文艺精品,多渠道开展文化、非遗辅导培训,着力培养基层一专多能的群众文化复合型人才。组织开展好全县文艺辅导、图书阅读等活动,积极开展好“送文化、送图书”下乡活动,灵活多样地组织利用图书馆藏等文化资源开展服务。完善数字文化馆、图书馆服务平台建设,加强乡镇、行政村(社区)数字文化硬件设施建设,不断改善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设施条件,推动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落地见实效,加强总分馆制建设服务工作,建设一批具有浓郁地方民族特色的服务示范点。落实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继续推进免费开放服务,做好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助力乡村振兴,以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数字化服务、乡土人才培养、流动文化服务等为重点,切实做好文化惠民这篇文章。

3.继续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力度。继续加大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继续开展文物田野调查,配合县内重点项目工程建设工作,切实做好项目现场调查,加强文物安全检查巡查监管,完成我县各级文保单位“四有”档案建立,完成州对县文物安全考核的各项工作指标和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继续抓好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和省、州、县非遗项目和传承人申报工作,积极挖掘优秀文化资源,组织开展非遗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加强文化产业培育,做好非遗项目产业化提升与旅游产业的融合推介工作,打造白沙坡刺绣、窑上土陶文化旅游体验区,在民族刺绣、陶器制作、弦子制作、民俗活动展演、传统饮食等项目上下功夫,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传承。继续以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依托,培育“木、土、石、布”砚山四大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品牌,突出白沙坡刺绣、窑上土陶为代表的特色文化产业建设,积极争取资金和项目支持,将有潜力的有代表性的项目作为重点文化产业培育。

4.继续加强文旅市场综合监管力度。一是组织开展文化旅游市场检查工作,继续加强涉旅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加强“30天无理由退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形式,按规定流程和要求办理涉旅投诉和旅游购物退货工作,继续开展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排查整治行动工作,继续抓好对平远镇行政许可审批的业务指导和“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二是继续做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抓好“扫黄打非”工作,加大对文旅市场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力度,创新工作方式确保监管效果,持续推进文化和旅游市场繁荣、稳定、健康发展。

5.全力打造山水田园乡村旅游目的地工作。一是持续推动重点文旅项目建设。积极向上级对接汇报,解决清水湾半山酒店项目征占用林地问题,协调县级有关部门,推动解决清水湾生态康养旅游区遇到的困难问题,力争尽早动工建设。指导石窝窝农业庄园完善有关手续,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推进部分业态项目取得新进展。主动服务推动文山云上老家田园综合体项目启动建设,打造农旅融合新项目新产品。二是抓实旅游品牌创建。巩固提升已通过认定的国家3A级旅游景区,坚持文旅融合,增加旅游景区文化内涵,挖掘资源潜力,不断推出新业态新产品,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建设,扩大旅游景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积极培育打造新品牌,推动枘辰坡索庄园申报创建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结合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示范项目建设,培育打造景区村庄,促进乡村休闲旅游业深化发展。力争2022年旅游接待人数同比增长10%,旅游收入增长12%。三是加快提升基础能力。认真组织实施《砚山县打造山水田园乡村旅游目的地“十百千万”工程三年实施方案》,统筹做好相关事务和协调服务工作,有效组织“红黑榜”晾晒,抓严抓实“比学赶超、争先进位”工作事项,推动高品质酒店、民宿、百里绿道、千里花带建设有序展开,取得新的成效。四是加强文旅宣传推广。按照“一部手机游云南”建设要求,推进智慧旅游建设,融合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砚山旅游宣传活动,从我县文化旅游资源、旅游景区、旅游产品实际出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围绕打造“绿色砚山、康养福地”旅游主题形象,以拓展客源市场为目的,运用抖音、快闪、直播等新媒体平台,加大宣传促销力度,巩固提升“土、木、石、布”四张文化名片的知名度美誉度,培育打造砚山旅游名片,不断扩大砚山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五是促进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深挖砚山文化旅游特色,围绕文旅强县建设目标,依托现有文化资源打造旅游产品,持续开展“旅游+”“+旅游”工作,切实提升旅游品位,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

6.统筹各方面工作协调发展。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全面推进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监督检查,确保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文旅事业安全健康、持续稳定地发展。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统筹扎实抓好意识形态、民族团结、招商引资、深化改革、统计、综治维稳、消防、“三会”提案办理、环境保护、信访工作、禁毒防艾、科学素质、信息公开及工、青、妇等各项工作,促进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属于财政全额供给行政单位。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年末在职实有1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2人,社会购买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 27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7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99.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99.6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332.52万元对比减少32.91万元,下降9.9%,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退休人员,年末实有在职人数减少,纳入2022年预算的人员类经费、运转类公用经费相应减少,致本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2021年的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99.6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99.6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9.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332.52万元对比减少32.91万元,下降9.9%,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退休人员,年末实有在职人数减少,纳入2022年预算的人员类经费、运转类公用经费相应减少,致本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2021年的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99.6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99.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9.61万元,与上年332.52万元对比减少32.91万元,下降9.9%,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退休人员,年末实有在职人数减少,纳入2022年预算的人员类经费、运转类公用经费相应减少,致本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比2021年的减少;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不增不减。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科目编码206科学技术支出预算支出总额15万元,主要用于文旅系统旅游退换货中心临聘人员工资支出,2060401机构运行15万元,比2021年10.3万元增加4.7万元,增加45.63%,原因是2021年度预算数不包含临聘人员社会保险,而本年度含社会保险。

2.科目编码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支出总额140.7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办公经费等支出,2070101行政运行140.76万元,比2021年185.31万元减少44.55万元,下降24.04%,减少原因是有工作人员退休,工资及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3.科目编码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总额116.72万元,主要分为: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71.39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0.24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04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4.99万元,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6万元,比2021年105.86万元增加10.86万元,增长10.26%,增加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行政单位离退休相应增加。

4.科目编码210卫生健康支出总额15.45万元,主要分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1.25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51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9万元,比2021年17.01万元减少1.56万元,下降9.17%,减少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卫生健康支出相应减少。

5.科目编码221住房保障支出总额11.69万元,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1.69万元,比2021年13.65万元减少1.96万元,下降14.36%,减少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住房保障支出相应减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99.6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为30101基本工资46.2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人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30102津贴补贴65.4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艰苦地区津贴、工作性津贴、改革性补贴、生活性补贴;30103奖金3.6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年终一次性奖金;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0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2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5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30113住房公积金11.6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临聘人员工资及五险;30201办公费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购买办公用品等;30217公务接待费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公务接待费;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公务用车燃油费、保险费、过路费等;30206电费0.1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办公用电费;30207邮电费0.6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办公用网络通信费;30211差旅费0.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出差差旅费;30216培训费0.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各项培训支出;30205水费0.1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办公用水费;30226劳务费0.4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清洁工工资;30228工会经费1.9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工会经费;30239其他交通费用10.7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及公共交通专项经费;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8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各项管理支出;30302退休费90.8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工资;30305生活补助4.98万元,主要用于遗嘱人员生活补助。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预算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预算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预算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28万元,较上年18.28万元保持不变,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0万元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7.8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7.85万元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4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0.43万元减少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 0万元减少0万元,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85万元,较上年7.85万元减少0万元,下降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31次,共计接待1308人次。预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完成各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43万元,较上年10.43万元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0万元0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43万元,较上年 10.43万元减少0万元,下降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预算无重点项目预算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6.32万元,比上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6.52万元减少0.2万元,下降0.7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公用经费、工会减少,致本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比2021年减少,其中:办公费1.2万元、水费0.15万元、电费0.15万元、邮电费0.65万元、差旅费0.4万元、培训费0.3万元、公务接待3万元,劳务费0.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万元、工会经费1.95万元、公务交通补贴9.78万元、公共交通专项经费0.98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81万元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421,53.2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51.31万元,固定资产28546.0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2450.59万元,无形资产5.24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63.8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

(四)其他说明
    ‎  
1.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没有部门项目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项目预算安排的支出,故《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无数据。
   2.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没有另文下达的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故《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无数据。
   3.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无数据。

4.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没有政府采购预算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采购预算安排的支出,故《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无数据。

   ‎5.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没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无数据。
‎   6.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没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的收入,也没有使用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无数据。
‎   7.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没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的收入,也没有使用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无数据。
‎   8.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没有新增资产配置的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新增资产配置表》无数据。

砚山县2022年文化和旅游局预算公开情况表202202101817323102.xlsx


监督索引号532622001357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