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0232700000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公益林和商品林的管理,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上级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县现有森林资源。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报批,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和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负责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根据上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开展登记调查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按程序组织开展各类国家、省级公园和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地申报工作,报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申报和监督管理,负责森林旅游发展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贯彻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负责林产品质量监督,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负责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和防护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11.负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建议,按省、州、县项目年度计划任务进行监督指导。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2.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交流与合作事务。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森林资源管理股、生态保护修复和产业发展股、森林和草原防灭火股。
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砚山县森林和草原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2.砚山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3.砚山县林业和草原种苗站
4.文山州砚山县平远木材检查站
5.砚山县湿地和公园管理中心
6.砚山县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我局将牢固树立和深入践行生态文明新理念新思想,更好地使其落地生根。以保护生态、改善民生为主线,以增绿、增质、增效为基本要求,以重点工程为抓手,以科技为支撑,以依法治林治草为保障,同时开展好组织保障、资金保障、政策保障,主动适应新常态,不断开创跨越式发展新局面,到2025年,砚山森林覆盖率达到47.42%,森林蓄积量达到509.06万立方米以上,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88%以上,确保湿地保护率达到52%以上,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和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标均控制在指标范围内,力争全县林业和草原总产值年增15%。
1.继续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林草服务水平和质量。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四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强化思想教育,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行动,强化责任担当,推动林草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积极运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谈心谈话、提醒谈话、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监督手段,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促进林草各项工作健康协调发展。
2.抓好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抓实党建和意识形态派单任务落实,加强看齐意识和责任意识,牢牢把握好正确的政治方向,从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良好的政治生态氛围推进林草局各项工作开展,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抓在手上,放在心上。
3.积极组织抓好2022年度的项目申报工作。营造林工程项目3个,分别为中央财政造林补贴2万亩,石漠化项目2万亩(人工造林0.5万亩、封山育林1.5万亩),森林抚育项目1万亩;森林资源管护项目5个,分别为森林和草原防灭火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新建防灭火道路200公里、防灭火隔离带100公里,砚山县森林草原防灭火监测系统全县11个乡(镇)22套,森林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控,防治面积5万亩,拟建森林资源管护站6个,拟建野生动物收容救助站1个;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个,砚山维摩国家石漠公园保护展示设施建设经费1200万元;乡村振兴项目4个,分别为木本蔬菜(香椿)0.1万亩,油茶产业0.1万亩,提质增效1万亩,林草科技培训15期。
4.抓实2022年度重点项目任务落实。实施“三沿”绿化工程1万亩。在高速公路、323国道等交通干线打造一批有影响的林荫大道、鲜花大道和生态景观大道,在村庄道路、村庄空闲地,开展农村“四旁”绿化美化,实施石漠化工程项目2.3万亩(人工造林1.8万亩,封山育林0.5万亩),2020年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2.29万亩;实施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2万亩,森林抚育项目1万亩。发展油茶产业0.1万亩,香椿产业0.05万亩,开展经济林提质增效1万亩,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实施义务植树96万株。
5.精心做好林草产业发展和林草科技推广示范项目。抓实砚山县核桃初加工机械一体化示范项目实施,继续配合省林草局开展好示范项目的实施,抓好特色经济林病虫害防控、山地泡核桃高效栽培、林下种菌、核桃提质增效及初加工示范推广项目、木本油料提质增效、特色经济林林下种草复合经营技术试验示范项目的实施;积极筹措资金,努力推进林业科技示范园建设;强化技术指导服务,搞好抚育管理工作,继续抓实2022年计划安排15期培训;组织开展好“砚山县万名人才兴万村行动专家服务团”活动。
6.继续强化资源管护。以依法治林为核心,全面贯彻“严管林”方针,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的管理和保护,严格执行森林资源限额采伐制度,多措并举,有效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和林草有害生物防控工作,严厉查处各种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确保森林资源有效增长。依法强化征占用林地审核和管理工作;继续推进林木采伐制度,建立健全公益林管理制度,提升公益林管理水平;全面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偿工作,因地制宜开展林草严打行动,坚决遏制林草违法行为;做好全县第一次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完善森林防火视频监控中心信息化建设及护林员网格化管理;抓好全县林草有害生物监测和防控工作,以防控文山松毛虫、松扁叶蜂、松褐天牛,松材线虫病媒介昆虫为主,加大检疫执法力度,增强对调入的外来松科植物进行复检工作;抓好2021年全县森林督察工作,严格执行“四个到位”;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省、州有关工作要求,加快形成林长会议、部门协作、信息通报、督察考核等制度体系,全面完成林长制工作,建成县、乡(镇)、村三级林长体系。
7.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巡查巡护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利用、猎捕和交易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
8.做好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督促指导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从源头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9.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多措施壮大技术力量,更好地为林农提供技术服务。加强队伍建设,确保服务到位。
10.做好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编制报批工作。根据要求,积极做好《砚山浴仙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报批工作,待《云南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获国家批复后,将及时启动经整合优化后各个自然保护地的总体规划编制(修订)工作。
11.持续做好砚山县林业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PPP项目)工作。该项目建设内容涉及:砚山县辖区内白龙山森林公园建设、云南砚山维摩国家石漠公园建设、林业扶贫科技示范园建设等。目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县发改部门批复,编制单位及时完成了项目“一方案”“两报告”的编制工作,项目成功入库后,将及时开展项目建设的后续工作。
12.积极做好湿地、自然保护地宣传及监督、监测管理工作。结合“世界湿地日”、“世界环境日”等活动,向广大市民宣传湿地、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做好湿地保护修复工作,确保湿地保护率达到52%以上。积极做好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工作,确保生态安全。
13.抓实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好巩固脱贫攻坚要求,继续发挥生态补偿优势,组织开展好乡村振兴绿化美化工作,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美丽新砚山建设。
14.继续开展好疫情防控工作。传达学习上级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严格执行到位。继续加强对野生动物饲养场所、花鸟市场、农贸市场、木制品加工企业的检查督察,加强对各交易市场买卖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和打击力度。
15.抓实“七城创建”工作落实到位。明确工作目标及要求,抓实网格化区域内各项工作落实,履行好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和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
16.持续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和民族团结统一战线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7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7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5个。根据砚林草函〔2020〕2号,县林业和草原局下属事业单位全部并入局机关统一核算,不再独立核算,故2022年部门预算为合并编制,各下属单位未不再独立编制。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36人。在职实有6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1人。
离退休人员36人,其中:退休36人。
车辆编制9辆,实有车辆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21.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21.6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1,315.87万元对比增加5.73万元,增长0.44%,主要原因为本年部门预算未预算绩效考核奖(上年为156万元),实有职工人数比上年减少4人等原因导致本年人员及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186.07万元,本年部门预算中新增县级安排的项目支出森林火灾保险13.30万元、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经费178.5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21.6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21.6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21.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1,315.87万元对比增加5.73万元,增长0.44%,主要原因为本年部门预算未预算绩效考核奖(上年为156万元),实有职工人数比上年减少4人等原因导致本年人员及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186.07万元,本年部门预算中新增县级安排的项目支出森林火灾保险13.30万元、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经费178.5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21.6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21.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9.80万元,与上年1,315.87万元对比减少186.07万元,下降14.14%,主要原因本年部门预算未预算绩效考核奖(上年为156万元),实有职工人数比上年减少4人等原因导致本年人员及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186.07元;项目支出191.80万元,与上年0万元对比增加191.8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本年部门预算中新增县级安排的项目支出森林火灾保险13.30万元、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经费178.5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为: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5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支付退休人员工资及遗属补助费等;210卫生健康支出68.9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及大病保险;213农林水支出705.6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单位办公、水电、通信等公用支出及森林火灾保险;221住房保障支出61.2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81.2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县级专业扑火队员工资、伙食费,购买森林草原防灭火储备物资及县级三三制配套经费安排森林草原防灭火经费等。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129.80万元,项目支出191.80万元)。基本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为,30101基本工资249.5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人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及事业人员岗位工资、薪级工资;30102津贴补贴138.5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艰苦地区津贴、工作性津贴、改革性补贴、生活性补贴;30103奖金20.8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年终一次性奖;30107绩效工资153.6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事业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及奖励性绩效工资;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3.0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2.3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6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5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及失业保险;30113住房公积金61.2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8.32万元,主要用于县级专业扑火队员及防火检查站、了望台护林员工资;30201办公费3.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购买办公用品等;30205水费5.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办公用水费;30206电费4.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办公用电费;30207邮电费4.8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办公用网络通信费;30211差旅费13.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出差差旅费;30213维修(护)费1.2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各项维修维护费;30216培训费1.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各项培训支出;30217公务接待费3.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公务接待费;30226劳务费11.7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安保人员、清洁人员工资;30228工会经费10.2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工会经费;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公务用车燃油费、保险费、过路费等;30239其他交通费用21.1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及公共交通专项经费;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各项管理支出;30302退休费106.8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工资;30305生活补助1.0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遗属生活补助;项目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为,31005基础设施建设13.3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森林火灾保险;30201办公费35.0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宣传用品、办公用品、车辆运行维护费等;30226劳务费58.50万元,主要用于县级专业扑火队员伙食费支出;31003专用设备购置85.0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和草原防灭火用风力灭火机、割灌机、防火砍刀等森林和草原防灭火设备购置。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2年本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2年本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2年本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因本部门各股室站队未报送2022年政府采购计划,故2022年本部门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5.25万元,较上年45.25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本部门2021年及2022年部门预算均无因公出国(境)预算,没有增减变化情况,故没有需说明的增减变化原因。
(二)公务接待费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95万元,较上年10.95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60次,共计接待1800人次。
因本部门2022年度计划开展工作与上年度无较大差异,故公务接待费预算未作调整,仅接待批次及人次有少量调整。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4.30万元,较上年34.3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30万元,较上年34.3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未变动原因是近年来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新一轮退耕还林、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等验收检查较多,为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本年预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车辆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度重点项目任务为实施“三沿”绿化工程1万亩。实施石漠化工程项目2.3万亩(人工造林1.8万亩,封山育林0.5万亩),2020年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2.29万亩;实施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2万亩,森林抚育项目1万亩。发展油茶产业0.1万亩,香椿产业0.05万亩,开展经济林提质增效1万亩,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实施义务植树96万株。管护天然商品林74.27万亩、国家级公益林62.73万亩、省级公益林51.52万亩,选聘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1332名。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5.18万元,比上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9.70万元减少4.52万元,下降5.04%,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因人员退休等原因导致人员数量较上年减少,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减少。其中:办公费3.00万元,水费5.00万元,电费4.00万元,邮电费4.80万元,差旅费13.00万元,维修(护)费1.24万元,培训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3.00万元,劳务费11.76万元,工会经费10.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2085.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95.34万元,固定资产1652.01万元(原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37.82万元(原值),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资产总额19157.78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比上年减少17072.61万元,下降89.72%,其中,流动资产比上年减少17169.59万元,下降97.75%,减少的原因主要为根据财政改革的相关要求,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未支出财政资金均被财政作为存量资金收回;固定资产增加96.98万元,增长6.24%,增加的原因主要为本年度购入防火会议室大屏、音响及无人机等。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1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说明
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因本部门2022年财政批复预算未下达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因此此表无数据,公开空表。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因本部门2022年未预算政府性基金却支出,因此公开空表。
3.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因我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故本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4.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因我部门2022年未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因此公开空表。
5.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因本部门无对下转移支付情况,因此公开空表。
6.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因本部门无对下转移支付情况,因此公开空表。
7.新增资产配置表,因我部门2022年暂无新增资产预算,故本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监督索引号532622002327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