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及公开表
发布时间:2022-02-09 15:00:03     来源:县水务局 阅读次数:1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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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2022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下达)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是负责承担全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和对全县中小河流、农村河道的日常管理工作;二是组织拟定管理和保护河道、湖泊等水域、岸线、河(湖)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河道、湖泊管理保护范围的划定、确权、定界工作;指导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河道采砂行政许可制度的实施和监督管理;编制河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审批、验收河道管理范围内各类工程,参与涉河项目的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承担河道清淤保洁和涵闸、堤防、护堤林的管护工作;协助查处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涉水违法案件;指导重要江河、湖泊的整治;承担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日常工作;三是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中心纳入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不设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人员分工,实行定岗定责。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河(湖)长制工作。一是县、乡(镇)、村三级河(湖)河长履职尽责,深入开展巡河湖,深入分析和查找河湖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研究河湖保护治理工作,积极开展“清河行动”,促进全县河湖保护工作。选聘护河员572人,对全县河湖进行日常清洁,促进河湖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二是加强河湖巡查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三是认真开展督察检查工作。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纪委等对全县河(湖)长制工作进行督察督导,对督察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销号。四是打好河湖保护治理攻坚战。积极推进中小河流生态治理、湖泊保护治理等工作。五是继续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规范化、常态化。认真排查“四乱”问题,对发现进行整改销号。六是推进美丽河湖建设。七是更新河湖库渠名录及河(湖)长制公示牌信息,抓好县、乡、村三级河湖名录复核,及时更换县级河(湖)长公示牌。

      2.已完工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一是及时向州水务局请示,做好公革河阿冇至干河老街段治理工程、公革河干河老街至松棵段治理工程两个项目的竣工验收。二是加强请示汇报,及时完成六诏水库项目竣工验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1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0.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0.3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174.72万元对比减少34.3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0.3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0.3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0.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174.72万元对比减少34.3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0.3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0.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38万元,与上年174.72万元对比减少34.3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 0万元对比无变动。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等;

2.卫生健康支出10.99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等;

3.农林水支出103.0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10.7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40.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3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0.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

30101基本工资41.5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事业人员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30102津贴补贴 4.9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艰苦地区津贴、工作性津贴、改革性补贴、生活性补贴;

30103奖金3.4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基础绩效考核奖及年终一次性奖金;

30107绩效工资43.4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事业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及奖励性绩效工资;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9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4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8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30113住房公积金10.7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30201办公费2.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购买办公用品等;

30211差旅费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出差差旅费;

30216培训费0.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培训费用;

30228工会经费1.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工会经费;

30239其他交通费用0.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及公共交通专项经费。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中心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中心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中心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3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202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合计2.5万元,较上年2.5万元无变动。

(一)因公出国(境)费

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2022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无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无变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万元,较上年2.5万元增加0万元,无变动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元,较上年2.5万元增加0万元,无变动。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中心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比上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无变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资产总额0.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97万元,固定资产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6.85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退还公革河三期四期履约保证金245.87万元;砚政复〔2021〕810号,财政收回存量资金40.9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

    (四)其他说明

1.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没有部门项目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项目预算安排的支出,故《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公开空表

2.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没有另文下达的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故《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公开空表

3.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空表

4.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没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的支出,故《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公开空表

5.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没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的收入,也没有使用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公开空表

6.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没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的收入,也没有使用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公开空表

7.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没有新增资产配置的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新增资产配置表》公开空表

8.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无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在砚山县水务局整体公开,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空表。

 

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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