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及公开表
发布时间:2021-02-26 10:29:13     来源:公安局 阅读次数: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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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及公开表

目录

第一部分2021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2021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砚山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制定的有关公安工作的决定、决议及指示。

2、掌握、分析全县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与社会治安的情况和形势,研究制定对策。

3、负责全县国家安全案件的侦查工作,以及境内外敌对势力、恐怖组织、社团的侦控和基础调研工作。

4、负责刑事案件、经济案件的侦破和禁毒工作;开展各项专项行动和斗争;处置各类重大案件、骚乱事件、重大治安事故及其它重大突发性事件。

5、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公共复杂场所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6、组织实施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7、依法管理国籍、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本辖区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8、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来访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领导到本辖区及重要会议等大型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

9、组织实施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县武警中队与公安业务相关的工作。

10、组织实施县公安局有线、无线通信、计算机联网和计算机安全管理业务的建设规划、技术改造和装备更新等工作;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11、依法管理道路安全,维护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工作,依法处理交通事故。

12、组织实施县公安局刑事、行政执法活动,开展执法制度建设和法制宣传工作。

13、制定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备保障计划、制度;分配管理装备物资;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公安机关财务工作和审计工作。

14、指导监督消防工作,督促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部门维护和改善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协调、指导森林公安相关业务工作。

15、制定全县公安机关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及落实公安宣传的方针和措施。

16、组织实施全县公安队伍建设,查处队伍内部违纪案件。

17、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18、加强公安信息化和公安“大情报”系统建设工作。

19、加强反恐怖和维稳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砚山县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分别是:

1.砚山县公安局(本级)

2.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

砚山县公安局共设有政治处等21个内设机构、有1个纪检派驻派出机构,12个派出所、3个监管场所。其中:政治处、交通警察一大队、交通警察二大队、砚山县公安局江那派出所、平远分局规格为正科级,其余所、队、室为副科级。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政治建警,抓实党的政治建设

2、扎实开展主题实践和教育整顿工作

3、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扫黑除恶工作现场督察检查

4、紧盯公安改革,推进新时代公安改革

5、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6、强化打击违法犯罪主责主业

(1)重点人员管控。

(2)加强社会面管控。

(3)严打各类违法犯罪。

(4)全力做好追逃工作。

(5)开展道路交通整治。

(6)全力做好反恐维稳工作。

(7)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8)严格监所安全管理。

(9)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10)打击跨境突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11)开展“三查四告知”集中统一行动。

(12)开展警种合成作战助力破案攻坚。

(13)净化网络安全环境开展线索核查。

(14)加强政治安全保卫。

7、加快公安职能转型升级,创新服务管理,为砚山县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1)深入开展“放管服”工作。

(2)信息化自动预警工作。

(3)推进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及应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2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45人,其中:行政编制 345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3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3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23人,其中: 离休1人,退休 122人。

车辆编制59辆,实有车辆5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009.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009.9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12376.15万元对比增加1633.82万元,主要原因是体制调整砚山县森林公安局整体划转到砚山县公安局实行统一管理,更名为砚山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财务实行砚山县公安局统一核算;以及砚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财务与县局合并统一核算,固2021年财务总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009.9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009.9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009.97万元(本级财力14009.9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12376.15万元对比增加1633.82万元,主要原因是体制调整砚山县森林公安局整体划转到砚山县公安局实行统一管理,更名为砚山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财务实行砚山县公安局统一核算;以及砚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财务与县局合并统一核算,固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009.9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009.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09.9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33.82万元,主要原因是体制调整砚山县森林公安局整体划转到砚山县公安局实行统一管理,更名为砚山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财务实行砚山县公安局统一核算;以及砚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财务与县局合并统一核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为两年部门预算均未含项目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4 公共安全支出,主要用于公安系统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公安辅警工资、办公经费,主要分:2040201行政运行、204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40219信息化建设、2040220执法办案、2040221特别业务、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2021年预算安排公共安全支出11456.82万元。

2、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工资及公用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死亡抚恤、职工工伤、生育保险、其他社会保险保障支,2021年预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4.15万元。

3、210 卫生健康支出,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费、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2021年预算卫生健康支出716.83万元。

4、221 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2021年预算支出442.18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1年本级财力支出基本支出14009.97万元,项目支出为0万元,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8934.95万元,占基本支出63.78%,包括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450.41万元占基本支出10.35%,主要安排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87.25万元,占支出的23.46%,主要用于离退休费、遗嘱人员生活补助以及在监管人员生活费等支出,资本性支出337.36万元,占支出的2.41%,主要用于公安装备、办公设备的购置。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砚山县公安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49.43万元,较上年减少1.37万元,下降0.5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砚山县公安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年初县级不做预算安排,由州级统一预算,年终根据实际支出据实列支。

(二)公务接待费

砚山县公安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9.33万元,较上年增加3.83万元,增长15.0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92批次,共计接待705人。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扫黑除恶专案增多,爱国卫生运动及各级专项检查增多,公务接待增多,导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砚山县公安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20.10万元,较上年减少5.20万元,下降2.3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较上年减少20万元,下降44.4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5.10万元,较上年增加14.8万元,增长8.2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2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9辆。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砚山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及砚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财务合并入砚山县公安局统一核算,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787.77万元,比上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615.88万元增加171.89万元,增长10.64%,增加原因主要是体制调整砚山县森林公安局整体划转到砚山县公安局实行统一管理,更名为砚山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财务实行砚山县公安局统一核算;以及砚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财务与县局合并统一核算,固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其中:办公费70.04万元、印刷费19.00万元,咨询费2.00万元,手续费0.10万元,水费33.00万元,电费73.00万元,邮电费15.6万元,差旅费152.00万元,维修维护费39.98万元,租赁费96.00万元,培训费16.00万元,公务接待费23.13万元,专用材料费104.07万元,劳务费78.00万元,细化福利费24.08万元,委托业务费1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5.64万元,工会经费73.70万元,其他细化支出337.3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67万元,公务交通补贴416.04万元,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3.3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31200111

砚山县2021年公安局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2021022608535758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