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中共砚山县委县直机关工委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1-02-25 15:05:57     来源:中共砚山县委县直机关工委 阅读次数:2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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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砚山县委县直机关工委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2021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2021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中共砚山县委县直机关工委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砚山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是中共砚山县委管理的机构,承担县级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业务,是县委的参谋和助手。其主要的职责为:

1.领导县直机关党的工作,负责县直机关党的建设;领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决定的贯彻落实。

2.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县直机关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

3.负责制定县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规划,负责审批和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建立、换届选举、委员补选等党组织工作。

4.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指导、检查、督促机关党组织制定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

5.督促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三会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制度;扎实开展好“争先创优”、党员志愿服务和“双联系一共媫双推进”活动。

6.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县直机关工委自身建设。

7.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委直机关工委下设办公室、组织教育股和党员服务中心,有1个纪检派驻派出机构。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机关政治属性,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第一位,持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两学一做”常态化,抓实新时代“西畴精神”学习实践,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形式,认真组织引导县直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省委、州委、县委历次全会精神及重大决策部署,教育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持续深化党内教育、全面提高广大党员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年内,组织举办2期“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共1234名普通党员参加培训,组织开展1期县直机关党组织书记暨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共201人参训。为增强党组织活动吸引力,提升活动成效,组建党建联盟2个,逐步建立起互帮互学、共创共赢的新机制。

2.认真落实党建责任,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建设。一是细化明确工作任务。研究制定县委县直机关2020年工作计划、2020年县直机关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实施方案及项目清单,每季度形成党建派单任务通知等下发到各基层党组织,将全年重点工作清单化、项目化,让基层党组织明确目标任务抓好落实。组织召开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对当前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州委常委、县委书记李红同志出席会议并作了讲话要求。二是开展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组织召开2019年度县直机关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会,抽取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书记等10个党组织书记在会上分别做述职,其他45个党组织书记进行书面述职,县委县直机关工委书记对会议述职党组织书记逐一进行点评,参会人员对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民主测评。督促指导县直机关各党组、党总支开展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做到述职评议工作全覆盖。同时,组织开展2019年度县直机关党建责任制考核工作,对所属54个基层党组织进行检查考核,根据日常工作督察、责任制考核、述职测评等情况综合评定出“好”等次党组织16个,“较好”等次党组织28个,“一般”党组织10个。三是抓好创建和提星升星工作。对照党支部规范化建设12类标准,对已达标党支部进行“回头对标”,对列入2020年达标创建的21个党支部,采取“一支部一方案、一季度一调度”措施抓好达标创建工作,21个党支部年底完成达标,实现了全部党支部达标的工作任务。同时,按照“标准+特色+示范”的要求,指导督促部分基层党组织积极争创“四星级”“五星级”党组织。四是严格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结合县直机关各基层党组织实际,研究制定县直机关2020年党员发展工作计划,督促指导按照发展党员5个阶段25个步骤相关要求做好各个环节工作,做到“一人一档,一事一记,一步一审”。为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组织举办了1期共140余人参加的发展对象培训。年内,共审批接收中共预备党员51名,审批预备党员转正34名。五是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和委员调整工作。年初,认真排查届满应换届选举党组织,通过对到期应换届选举的党组织进行提醒,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督促指导,委员缺额及时调整增补工作。年内,批准成立党组织16个,撤销党组织16个,督促、指导党组织按期换届39个,66个党组织调整和增补党总支、支部委员87名。六是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根据工资、税费等调整情况,督促各基层党组织核算每位党员党费交纳情况,每月足额收取党员党费存入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党建专用账户,并到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开据党费专用收据。年内,共收到各基层党组织上交党费52.27万元。七是扎实推进“智慧党建”建设工作。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运用“云岭先锋”手机APP“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积分、支部活动、文件学习等便捷党务功能模块,使“云岭先锋”手机APP运用形成常态化,同时,做好“云岭先锋”综合服务平台党务公开、“三会一课”、党费收缴等电子台账录入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基层电子党务台账。积极推进办理党员组织关系通过全国党员管理系统网上办理,年内,共办理党员组织关系540余人次。扎实做好云南省基层党建信息化平台两个子系统的基础信息录入工作。年内,已完成“基层党组织换届管理系统”基础信息录入工作,“发展党员管理系统”信息录入140人。

3.强化创新意识,着力打造机关党建品牌。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讲话精神,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印发《砚山县开展创建“砚山模范机关”实施方案》,督促县直机关各部门结合本系统、本行业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机构,由基层党组织书记牵头推动创建工作,层层压实模范机关创建主体责任。县委县直机关工委结合模范机关创建,研究制定了《县直机关开展“四标”试点行动培育机关党建品牌全面推进“模范机关”创建三年行动(2020年-2022年)工作方案》,坚持“一个支部一个品牌”,为精准寻标对标指明了方向,通过列出责任清单、推出项目清单、开出整改清单、晒出成绩清单,指导各基层党组织总结撰写好一个典型案例,深耕机关党建工作,推动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在认真总结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突出做好“三个表率”,做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的总要求,认真分析总结好经验、好做法,陆续推出了县委办党总支“五强五促”建强“前哨后院”、县人大党总支“五子登科”淬炼为民初心打造“履职先锋在行动”党建品牌、县税务局党总支“党徽照亮七乡‘税月’”等典型案例,为推动全县“模范机关”创建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交流作用。

   4.加强机关作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认真研究制定《县直机关工委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计划》和《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了工作措施。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落实。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派单工作,每季度向班子成员派单,四季度共派出责任清单12份,工作任务69项。年内,主要领导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12次,开展专题汇报13次,督促检查20次,签订责任书6份,坚持领导干部为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3次,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工作人员开展廉政谈话65余人次。二是强化廉政宣传教育。把党规党纪纳入工委2020年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以集中原文学习、个人自学、典型案件通报、参观警示教育基地、道德讲堂、家风家规教育、廉洁家访等形式,开展廉政教育。年内共召开19次专题学习贯彻会议,开展党纪法规学习、警示教育等7次,开展道德讲堂2次、制定廉洁家规6份、发放廉洁家访信5封。同时,将党规党纪教育纳入“万名党员进党校”、发展对象集中培训、党务干部培训内容,年内组织开展4期,培训机关党员干部1536人次。三是加强政治生态建设。认真传达学习《关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决定》以及州委和县委《实施方案》,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根据州委和县委的《实施方案》,制定了任务分解清单,明确责任到每一位领导班子成员,确定了完成时限;组织观看分析了苏洪波案例,全面落实“八个坚决肃清”,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彻底肃清秦光荣流毒和付加兴恶劣影响,在机关内部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四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问题,认真开展“天价烟”“定制酒”、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收送“红包”、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六个严禁”等问题整治工作,通过自己查、相互找,填报个人存在问题自查表,坚决不走过场,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共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警示教育4次、听取专题汇报和检查4次,开展纪律作风专题教育3次、督察20次。

5.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结合意识形态工作季度派单,每季度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每半年向县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及省委、州委、县委历次全会精神,切实把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年内,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党支部学习、“主题党日”活动12次。并将意识形态知识列入党员教育培训内容,在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发展对象、党务干部等培训中,加强对党员政治理论武装。

 6.认真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认真落实“挂包帮”“转走访”责任,组织学习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8次,到平远镇木瓜铺村、阿猛镇水塘村等调研指导工作15次,积极协助挂钩村做好危房改造补短板、控辍保学、动员贫困户入住新房等工作。在调研中,了解到村上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补短板经费紧张时,及时为木瓜铺村解决疫情防控经费1万元、脱贫攻坚补短板工作经费2万元,为阿猛镇水塘村解决1万元脱贫攻坚工作经费。干部职工认真落实个人挂钩帮扶责任,按照要求积极深入挂钩户进行走访,加强相关政策宣传,完善相关表册等工作,力所能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在元旦、春节前对1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面走访和慰问,为挂钩贫困户送去食用油、大米、过冬棉被等物资,并走访慰问困难党员10个发放慰问金3000元。

 7.积极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开展。年初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及时调整充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委常务副书记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形成常务副书记抓,副书记主管抓,办公室具体抓的普法工作格局。积极推行班子成员带头学法制度,制定学习计划,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会、党支部会议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国家和党内法律法规,年内共组织专题学法、会前学法8次,参学人员达56人次。同时,干部职工积极通过“学法平台”,结合自身实际,强化法律法规知识学习,7名干部职工都已完成年度学分任务。积极组织开展“三月法制宣传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

8.扎实抓好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按照民族团结创建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积极组织开展创建工作,年内,召开班子会研究民族团结创建工作2次,进一步推进工作落实。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会、党支部会议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工作的重要论述及省、州、县有关民族团结创建的文件精神,年内,共组织专题学习4次。将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列入党员教育培训内容,年内共举办3期1370余人参与培训。认真组织开展党员信仰宗教排查,在尊重少数民族习惯的同时,坚决贯彻落实好党的规定,保证各民族党员遵循唯物主义真理,坚守初心。

9.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按照要求积极做好各项防控措施,工委从留存党费中划拨10万元经费,用于支持10个承担疫情防控工作重点部门党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划拨1万元的疫情防控工作经费,支持挂钩木瓜铺村用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县直机关155个党组织2342名党员,为疫情防控捐款23.47万元。同时,组织开展好本单位人员疫情排查工作,按时上报排查情况和表册;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办公室、居家环境卫生整治,并积极参与全县的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组织干部职工2次到秀源社区协助开展重点人员排查等各项工作。

10.积极推进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高度重视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推进工作,认真落实保包责任,坚持每周五组织干部职工到包片区开展卫生扫除,加强广大群众的宣传,积极动员引导广大群众参与行动,与包片区群众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78份。年内,组织召开会议学习宣传和工作安排10次,组织职工开展卫生扫除12次,清理各类垃圾3吨以上、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劝阻不文明行为200余人次、积极与社区干部协商5次,包片区域墨山小区“众参与”程度不断提升,社区居民卫生意识、疫情防控意识显著增强。同时,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爱国卫生专项行动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推进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 6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6.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6.2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69万元,主要原因是县直机关工委成立党员服务中心新增在职人员2人,因此较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26.2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6.2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6.21万元(本级财力126.2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69万元,主要原因是县直机关工委成立党员服务中心新增在职人员2人,因此较上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26.2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26.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2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69万元,主要原因是县直机关工委成立党员服务中心新增加人员2人,因此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均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11万元(其中: 纪检监察事务支出33.18万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61.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2万元(其中: 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6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67万元(其中: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6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2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1万元(其中: 住房公积金支出6.31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26.2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08.57万元(其中:行政人员支出工资77.5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7.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缴费7.67万元,住房公积金6.31万元);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7.64万元(其中:办公费8.38万元,印刷费0.7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1万元,邮电费0.8万元,差旅费1.3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工会经费1.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9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6万元);用于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6.62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县委县直机关工委没有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县委县直机关工委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县委县直机关工委没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县委县直机关工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2万元,较上年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县委县直机关工委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持平,未计划安排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

县委县直机关工委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2万元,较上年持平,计划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次,共计接待24人次。

与上年相比持平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县委县直机关工委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本单位无公务用车,2021年度也无购置公务用车计划,因此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均为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县委县直机关工委无预算重点项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7.64万元,比上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8.3万元减少0.66万元,下降3.61%,增减原因主要是为压缩经费支出,建设节约型机关。其中:办公费8.38万元,印刷费0.7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1万元,邮电费0.8万元,差旅费1.3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工会经费1.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9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中共砚山县委县直机关工委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x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286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