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9-04-11 08:49:53     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阅读次数:4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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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2019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九、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2019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表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表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表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表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表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表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砚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起草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协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拟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

3.负责拟定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公共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

4.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组织拟定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加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

7.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卫生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8.制定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9.组织编报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支出预决算及做好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监管。

10.组织推进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机制,组织实施国家、省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制度和“奖优免补”政策,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做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政策措施。

11.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建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12.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数据分析、信息化建设,加强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建设,落实推进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3.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流入地、流出地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互联互通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4.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砚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设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股、人事股、监审股、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股、发展规划股、医政药政股、中医药管理股、疾病预防控制股(卫生应急办公室)、公共卫生管理股(爱卫办)、防艾股、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管理股、信息统计与家庭发展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股。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对标推进健康扶贫。落实“互联网+分级诊疗”健康扶贫服务平台建设,严格按照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要求,健全动态管理台账,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信息、患病信息、救治信息、管理信息等能够适时更新,加大政策宣传落实力度,使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落实好“四重保障”措施,确保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严格执行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算制度和推进健康扶贫农村家庭病床工作,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贫困患者看病就医困难问题,切实减轻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就医经济负担。扎实开展“三个一批”工作,按照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的要求,对建档立卡贫困患者进行分类救治,对23类29种疾病做到应治尽治、慢病管理做实做细。

2.全力抓好项目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工作。采取局领导挂钩联系项目建设工作,一个项目一个责任领导,倒排县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建设工期,力争年底前完成主体建设。配合平远镇人民政府稳步推进砚山县第二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协助七乡公司做好砚山县中医医院中老年健康一体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争取完成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任务。

3.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按照县委、县政府时限要求完成机构改革工作。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抓好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3年行动计划,加强精细化管理,提升医疗服务技术能力,巩固提升县人民医院提质达标建设和县中医院等级复审,年内完成县人民医院急诊科和感染病科省级重点专科建设。启动实施乡村服务一体化,落实医疗核心制度和各项监督措施,完善和规范分级诊疗服务体系,推进区域检验检查资源共享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和诊治病种,以慢性病、常见病、多发病为重点,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切入点,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工作。持续推进“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创建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级创建。

4.抓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与部门沟通联系,争取4月份完成慢性病综合防控省级示范区创建工作并通过评审验收,启动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其他医疗服务内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及其他居民个性化服务内容衔接整合,着力提高健康电子档案管理使用、健康素养促进、预防接种、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等水平。

5.落实好惠民实事工作。实施“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完善快速、高效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转诊、会诊网络,提高抢救成功率,严格控制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夯实医学婚检、孕前优检、产筛产检、新生儿疾筛四道防线,继续开展自愿免费婚检、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加强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和地中海贫血项目的筛查、质量管理工作,加大新生儿疾病筛查。

6.全力抓好艾滋病防控。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加强暗娼、吸毒人群、男男性行为人群干预力度,督促落实好推套防艾各项措施,规范性病诊疗工作,抓好高危人群和重点人群综合干预工作;提高孕产妇孕早期三病检测率,扩大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覆盖率和治疗成功率,提升中医药治疗质量。

7.提升计划生育综合服务水平。稳步实施国家“三项制度”“奖优免补”等计划生育政策,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依法生育的良好秩序,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继续加强出生性别比治理,严厉打击“两非”,巩固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

8.加强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以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录为主,继续采取常规招聘、“三支一扶”支医招聘、特岗全科医生入编等办法扩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总量。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下沉。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5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22个;部分供给单位3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3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1.行政单位:砚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砚山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

3.事业单位:砚山县卫生技术培训中心、砚山县关爱中心、砚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砚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平远分中心、砚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砚山县皮肤病防治站、砚山县康复院、砚山县人民医院、砚山县第二人民医院、砚山县中医医院、砚山县江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砚山县阿舍卫生院、砚山县平远中心卫生院、砚山县稼依卫生院、砚山县维摩中心卫生院、砚山县江那卫生院、砚山县盘龙卫生院、砚山县八嘎卫生院、砚山县者腊中心卫生院、砚山县蚌峨卫生院、砚山县干河卫生院、砚山县阿猛中心卫生院、砚山县阿基卫生院。

在职人员编制1301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纪检组3人、工勤2人),事业编制1277人。在职实有244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20人,财政部分供养622人,非财政供养1100人(各单位聘用临时人员)。

离退休人员335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333人。

车辆编制1辆(公务用车编制),实有车辆58辆(含本系统所有车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8,717.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717.9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717.9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717.9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717.92万元(本级财力18,717.9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717.92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8,717.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17.9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33万元,主要用于砚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组进驻人员工资及商品和服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09.54万元,主要用于砚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砚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砚山县皮肤病防治站、砚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平远分中心、砚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砚山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砚山县人民医院、砚山县第二人民医院、砚山县中医医院、砚山县12个乡镇卫生院、砚山县江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砚山县卫生技术培训中心、砚山县关爱中心和砚山县康复院等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遗属补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大病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14,734.33万元,主要用于砚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砚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砚山县皮肤病防治站、砚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平远分中心、砚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砚山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砚山县人民医院、砚山县第二人民医院、砚山县中医医院、砚山县12个乡镇卫生院、砚山县江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砚山县卫生技术培训中心、砚山县关爱中心和砚山县康复院等单位在职人员工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12个乡镇卫生院乡医生活补助和砚山县康复院临时聘用人员补助。

4.住房保障支出623.72万元,主要用于砚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砚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砚山县皮肤病防治站、砚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平远分中心、砚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砚山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砚山县人民医院、砚山县第二人民医院、砚山县中医医院、砚山县12个乡镇卫生院、砚山县江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砚山县卫生技术培训中心、砚山县关爱中心和砚山县康复院等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8,717.9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010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支出3,745.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45.9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10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支出3,75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5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10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支出4,547.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47.5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30107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支出2,16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1.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30108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96.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6.6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30109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94.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4.2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30110工资福利支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890.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0.4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30111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194.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8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30112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30113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623.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3.7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30199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支出1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支出47.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30202商品和服务支出-印刷费”支出6.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30204商品和服务支出-手续费”支出0.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30205商品和服务支出-水费”支出11.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6.“30206商品和服务支出-电费”支出20.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7.“30207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支出14.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8.“3021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支出30.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9.“30213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费”支出5.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30214商品和服务支出-租赁费”支出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1.“30216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支出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2.“30217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1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30218商品和服务支出-专用材料费”支出3.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4.“30226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支出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5.“30228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费”支出91.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7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6.“30231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1.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8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7.“3023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支出39.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8.“3029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10.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9.“3030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离休费”支出28.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1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303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支出217.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4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1.“3030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助学金”支出2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2019年无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支付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2019年无与中央配套预算项目。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功能科目分组: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18,717.9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6,041.48万元增加2,676.44万元,增长16.6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及人员经费。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砚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项目支出0万元,与2018年无项目支出相比,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工作安排,无项目支出。

八、“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190.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71.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6万元。“三公”经费增加(减少)的原因主要是: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年初县级不做预算安排,由州级统一预算,年终根据实际支出据实列支。

(二)公务接待费71.8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0.07万元,下降0.1%,减少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完成各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9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0.05%,减少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车辆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九、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砚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各单位,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年初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和部门经费预算的相关要求,认真制定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并将绩效目标考核管理工作贯穿于全年工作的始终,根据年初预算做好资金使用计划,使各项资金更加科学、合理使用。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县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1.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2019年本部门25个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31.7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47.16万元、印刷费6.55万元、手续费0.68万元、水费11.34万元、电费20.74万元、邮电费14.25万元、差旅费30.25万元、维修费5.45万元、租赁费0.5万元、培训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14.9万元、专用材料费3.55万元、劳务费1.6万元、工会经费91.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8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9.34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2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339.84万元减少8.11万元,下降2.39%,下降主要原因:1.人员减少;2.按相关要求严格控制支出。

2.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砚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9.2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8.97万元、印刷费0.5万元、手续费0.05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24万元、邮电费0.45万元、差旅费12.8万元、维修费0.45万元、租赁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3.36万元、工会经费5.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8.44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8万元,保证机构正常运转;比上年预算数80.49万元减少11.27万元,下降14%,下降主要原因:在职人员退休、减少人员,减少公用经费。

3.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2019年本部门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砚山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9.2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2.4万元、邮电费0.6万元、差旅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工会经费1.7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89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0.82万元减少1.61万元,下降7.73%,下降主要原因:在职人员调出,减少公用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砚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9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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