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及公开表
发布时间:2019-04-14 16:26:41     来源:公安局 阅读次数:3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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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及公开表

目录

第一部分2019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九、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2019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表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表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表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表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表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表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砚山县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制定的有关公安工作的决定、决议及指示。

2、掌握、分析全县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与社会治安的情况和形势,研究制定对策。

3、负责全县国家安全案件的侦查工作,以及境内外敌对势力、恐怖组织、社团的侦控和基础调研工作。

4、负责刑事案件、经济案件的侦破和禁毒工作;开展各项专项行动和斗争;处置各类重大案件、骚乱事件、重大治安事故及其它重大突发性事件。

5、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公共复杂场所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6、组织实施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7、依法管理国籍、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本辖区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8、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来访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领导到本辖区及重要会议等大型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

9、组织实施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县武警中队与公安业务相关的工作。

10、组织实施县公安局有线、无线通信、计算机联网和计算机安全管理业务的建设规划、技术改造和装备更新等工作;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11、依法管理道路安全,维护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工作,依法处理交通事故。

12、组织实施县公安局刑事、行政执法活动,开展执法制度建设和法制宣传工作。

13、制定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备保障计划、制度;分配管理装备物资;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公安机关财务工作和审计工作。

14、指导监督消防工作,督促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部门维护和改善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协调、指导森林公安相关业务工作。

15、制定全县公安机关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及落实公安宣传的方针和措施。

16、组织实施全县公安队伍建设,查处队伍内部违纪案件。

17、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18、加强公安信息化和公安“大情报”系统建设工作。

19、加强反恐怖和维稳工作。

(二)主要工作:依法保卫国家安全、打击刑事违法犯罪活动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砚山县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分别是:

1.砚山县公安局(本级)

2.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

3.砚山县公安局交警一大队

4.砚山县公安局交警二大队

砚山县公安局共设有政治处等21个内设机构、12个派出所、3个监管场所。其中:政治处、交通警察一大队、交通警察二大队、砚山县公安局江那派出所、平远分局规格为正科级,其余所、队、室为副科级。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紧抓队伍建设不放松,树牢思想基础,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公安队伍

(一)加强党委领导班子建设。

(二)加强党组织规范化建设。

(三)不断深化公安队伍管理改革。

(四)开展脱贫攻坚情况。

(五)强化基础设施物建。

二、深化社会治安综合管控,严格依法履职,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严打高压态势

(一)筑牢辖区人口管理基础工作。

(二)继续完善“大防范”机制,加强社会面管控。

(三)加大违法犯罪打击查处。

(四)全力做好追逃工作。。

(五)严打高压涉毒违法犯罪。。

(六)开展道路交通整治。

(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八)全力做好反恐维稳工作。

(九)抓好重点整治、公安保卫工作。

(十)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十一)严格规范执法办案。

(十二)严格监所安全管理。

三、加快公安职能转型升级,创新服务管理,为砚山县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一)窗口部门深入实施“放管服”工作。

(二)牢固树立打击犯罪主业意识,着力推动治安防控工作转型升级。坚持以打开路、以打促防、以打建防、以打布防、以打设防工作思路,积极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大力提升视频巡查服务实战水平。

(三)强化情报信息收集研判。

(四)积极拓展公安宣传方式。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4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4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45人,其中:行政编制345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0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0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0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01人。

车辆编制59辆,实有车辆5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189.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189.3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189.3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189.3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189.33万元(本级财力13189.3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189.33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3189.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89.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派驻派出机构纪委监察事务经费开支2019年预算支出65.51万元。

2、204公共安全支出,主要用于公安系统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公安辅警工资办公经费,主要分:2040201行政运行、204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40219信息化建设、2040220执法办案、2040221特别业务、20402992019年预算安排公共安全支出10805.01万元

3、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工资及公用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死亡抚恤、职工工伤、生育保险、其他社会保险保障支,2019年预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3.86万元。

4、210 卫生健康支出,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费、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2019年预算卫生健康支出482.63万元。

5、221 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2019年预算支出503.31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本级财力支出基本支出13189.33万元,项目支出为0万元,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11288.78万元占基本支出85.59%,包括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658.41万元占基本支出12.57%,主要安排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2.13万元,占支出的1.84%为遗嘱人员生活补助。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砚山县公安局系统基本支出13189.33万元,与上年12235.20万元对比增加7.8%,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工资标准提高,相应基本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部门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未作安排,故无变动。

八、“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241.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5.8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25.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16.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5.91万元。“三公”经费增加的原因主要是: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年初县级不做预算安排,由州级统一预算,年终根据实际支出据实列支。

(二)公务接待费25.5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0.04万元,减少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完成各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16.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比2018年增加36万元,增加100%,原因是执法执勤用车多年未购置,车辆老化,2019年需购置2辆执法执勤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3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0.09万元,下降0.05%,减少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车辆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九、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砚山县局机关运行经费1658.41万元,其中:办公费:46.41万元,印刷费11.73万元,咨询费8.89万元,手续费0.03万元,水费22.83万元,电费37.02万元,邮电费29.59万元,差旅费331.22万元,维修维护费60.92万元,会议费5.56万元,培训费32.85万元,公务接待费25.54万元,专用材料费381万元,劳务费39.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39万元,工会经费75.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67.38万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2.0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砚山县公安局2019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31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