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编号:2023208号)
发布时间:2023-12-21 12:56:00     来源: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阅读次数:2062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砚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七乡大道)

联系方式:0876-3131670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2023208


余昌梅

马鹏

马万海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砚山县盘龙乡三合村委会法土龙组

532622203202JC00001F00010001

宗地面积:151.3㎡

建筑面积:510.87㎡


住宅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