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3月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砚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七乡大道)
联系方式:0876-3131670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2023056
| 李齐 周云娟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砚山县维摩乡炭房社区砚平路 | 532622202209JC01481F00010001 | 宗地面积:150.00㎡ 建筑面积:305.33㎡ | 住宅 | |
2023057
| 松志龙 李永英 松仲高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砚山县阿猛镇倮基黑村委会野母鸡组 | 532622104213JC01789F00010001 | 宗地面积:102.30㎡ 建筑面积:330.15㎡ | 住宅 | |
2023058
| 熊春艳 候朝才 候廷校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砚山县阿猛镇上供村委会独家一村小组 | 532622104202JC00821F00010001 | 宗地面积:150.00㎡ 建筑面积:340.2㎡ | 住宅 |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0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