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2月10日至 2023年3月2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砚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七乡大道)
联系方式:0876-3131670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2023041
| 缪洪喜 唐成丽 缪志佳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砚山县维摩乡维摩村委会维摩新街组 | 532622202201JC01163F00020001 |
宗地面积450.00㎡建筑面积:956.33㎡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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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
| 王正华 杨义芬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砚山县阿猛镇水塘村委会大榔树村小组 | 532622104210JC01237F00010001 |
宗地面积150.00㎡建筑面积:347.04㎡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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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3
| 赵玉美 冯光庆 | 宅基地使用权 | 砚山县盘龙乡盘龙村委会上寨组 | 532622203201JC00679W00000000 |
宗地面积120.00㎡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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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4
| 周玉明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砚山县阿猛镇阿基村委会阿基街 | 532622104206JC00860F00010001 |
宗地面积150.00㎡建筑面积:314.78㎡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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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0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