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2月02日至 2023年02月22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砚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七乡大道)
联系方式:0876-3131670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2023014
| 童德斌 甘成艳 | 宅基地使用权 | 砚山县江那镇秀源社区祥和苑小区 | 532622101004JC00012W00000000 | 宗地面积120.00㎡
| 住宅 | |
2023015
| 梁龙珍李正丽 李正祥李有金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砚山县干河乡干河村委会上迷村小组 | 532622207201JC00052F00010001 |
宗地面积130㎡ 建筑面积:255.27㎡
| 住宅 | |
2023016
| 朱家云 潭德清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砚山县阿猛镇海晏路 | 532622104101JC01385F00010001 | 宗地面积150㎡ 建筑面积:64.81㎡
| 住宅 |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0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