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首次登记公告(编号:2022245号)
发布时间:2022-09-16 17:30:47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阅读次数:1284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09月16日至2022年10月13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砚山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七乡大道原食药监局二楼)

联系方式:0876-3131670   0876-3131901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2022245

李加福

宅基地使用权

砚山县江那镇郊址社区郊址村小组

532622101202JC15585F00000000

宗地面积:150㎡

住宅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0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