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04月28日至2022年5月20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砚山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七乡大道原食药监局二楼)
联系方式:0876-3131670 0876-3131901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202271 | 赵家云卢泳霖 | 宅基地使用权 | 砚山县江那镇书院社区街头七队沙地 | 532622101010JC00003W00000000 | 宗地面积:150.00㎡ | 住宅 | 宗地北至:本户外墙皮临本户空地 宗地东至:本户外墙皮抵赵家萍 宗地南至:本户外墙皮抵田时祥 宗地西至:本户外墙皮抵田时祥 |
202272 | 邱思粉焦国忠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砚山县江那镇同心社区新村安置点 | 532622101206JC01120F00010001 | 宗地面积:149.94㎡,建筑面积:854.08㎡ | 住宅 | 宗地北至:本宗地地界止,抵王贵超 宗地东至:本宗地地界止,临道路 宗地南至:本宗地地界止,抵孙加祥 宗地西至:本宗地地界止,临规划道路 |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