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我县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加大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力度,维护公路设施完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重点货运源头企业监管工作的通知》(文治超办〔2021〕4号)文件要求,经研究,确定将云南创新合金有限公司、云南兴建水泥有限公司、文山海螺水泥有限公司、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砚山矿业分公司、云南宏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砚山县巨腾石料开采有限公司6户企业列为砚山县2023年度重点源头货运企业,纳入重点监管,现予以公示。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代章)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