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9 10:54:40     来源: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阅读次数:5666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成立于2012年,自单位成立以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州、县相关文件和会议要求,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准确、及时、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全面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现将2021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始终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务实的方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在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文件中明确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局办公室主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联络员和审核人。同时还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局长和分管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班子成员和各股室办(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办公室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的审核及发布,局办公室负责除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外的政府信息审核、公开等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二是单位领导多次在班子会、和干部职工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汇报,并协调解决公开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情况,按照要求编制《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公开申请的流程、监督方式等进行了规定,便于群众知晓和监督。三是严格执行《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工作的通知》(砚政办发〔2018〕152号)和单位的公开目录,在公文起草、审核环节同步标识、审查公开属性,并按要求及时公开。按照“谁起草、谁负责、谁签发、谁审核”的原则,压实各业务股室和分管领导的公开责任。四是认真落实教育培训制度。局办公室定期不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尤其是新进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政策、文件,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公开意识和公开能力。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未产生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也未发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行政事业性收费,以上项目无公开数据来源。共公开以上内容以外的政务信息49条,内容涉及班子会决定需要公开的“三重一大”事项、部门动态信息、财务公开信息、干部年度考核信息、干部推荐(含职务晋升)信息、工资变动信息、领导分工、内设机构职能职责以及其他信息。另外,全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依法全面公开,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砚山县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发布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息501条,年内无错发、漏发、迟发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或公开信息泄密现象发生。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度,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1年度,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办公室人员流动频繁,信息公开工作交接尚未做到“无缝对接”,导致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办公室“新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不熟悉,有待加强学习。

改进情况: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向上请示对接,开展点对点业务指导,把握信息公开的要求和流程,并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培训,让人人都成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家里手”和政府信息公开忠实践行者、推动者。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