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全文在砚山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维摩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维摩乡人民政府,邮编:663102,电话:0876-365017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维摩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中心工作,从完善组织建设、做好法定事项公开、加强宣传力度等方面工作做起,有效增强了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工作,切实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21年,在“砚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20条;无办理信箱求决件件;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机构数8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8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8人(均属兼职人员);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3次。
二是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以“砚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网上第一公开平台,及时更新门户网站信息,及时做好舆情回应工作,全力配合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做好平台建设工作。以“12345”政府热线为咨询投诉平台,对政务服务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评价和反馈。2021年,接收平台转办工单38个,转接成功率100%,办结率100%。
(二)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全年未收到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不专业。乡镇从事公开工作人员兼职多,一般都为“混岗”,且调换频繁,业务对接上有空档、漏洞。整体业务水平不高,对上级部门文件的要求理解不够,影响了工作的推进。
二是政务公开渠道还不够畅通。乡镇级在舆情回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比较滞后,连续几年均无数据统计。群众对政务公开、监督了解不准确,未能有效通过政务公开平台行使权力。当前我县各部门的政务公开也一般采用公示栏、广播、会议、文件等传统公开方式,虽开设有网络公开平台,但与省州其他县政务网站相比,在网站质量、链接、时间便利性等方面仍较为滞后。
三是公开内容过于“形式”。当前信息公开内容多集中于法定公开信息、重要会议、简报,对于直接相关群众利益的政策解读,群众最关心的内容把握不准,缺少应用政策的灵活性和准确性,还未真正实现群众看得见、问得到、能了解、可以解决的要求,此外公开事项存在上级要求与基层实际不匹配等情况。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进一步适应新常态、新思路,在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的同时,重视干部职工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专业素养。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积极主动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栏目和功能,扩大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范围,提高更新速率,改进公开方式,提升政府网站吸引力和亲和力。
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力度。加强新媒体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运用,充分利用抖音、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介,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力度,积极有效引导社会和网上舆情,让广大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到政务公开、监督工作中;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窗口作用,让群众能了解、能知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