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4 09:58:23     来源: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3632

2021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便笺〔2022〕9号)文件要求,编制2021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砚山县江那镇砚华东路56号;电话:0876-3122314)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全面的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编制2021年政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面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务信息97条。其中公示公告信息7条、社会民生信息8条、行政许可信息5条、事业性收费信息2条,行政检查信息1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按照“应尽则尽”公开原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从政策解读、职能职责、权力运行、财政资金、社会民生、重点项目建设扥内容在政务网站进行信息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交办件,未收到群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及减免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82.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住建部门工作任务重、业务多,对于部分信息公开主动性较弱,如重点项目建设、行政执法之类信息公开较少;二是政策解读有待加强,对于政策性文件的解读方式单一,没有效的利用与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解读,解读内容注重于文字解读。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条例学习》,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学习议程,让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在政务工作中的重要性,积极提高各股室对信息上报的执行力;二是畅通工作渠道,除了利用政务网站外,积极将高质量信息利用砚山融媒、家在砚山等APP进行推广,让信息公开方式广泛宣传;三是加强权责清单、办事流程、办事指南的及时更新,让社会群众办事更清更明,提升服务效率与服务品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本部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