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2018年度】砚山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18 09:05:52     来源:国土局 阅读次数:3112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下,在政务局的指导协调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州委九届四次全会、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协调推进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现按照《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砚政办发〔2018〕)110号)和《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政务公开工做总结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砚府办电〔2019〕4号)要求,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公开情况说明

本报告由总体公开情况说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开展政策解读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推进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和不足,开展2019年工作的初步安排,其他应报告的事项及附表十五个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砚山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砚山县砚华东路70号;邮编:663100;电话:0876—3120291;传真:0876—3122566)。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以县政务网和省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畅通政务专栏、报刊宣传、国土简讯等形式及时发布、公布信息。对重大决策、重要措施在网站公开的同时通过公示栏、电子滚动屏、文山日报等辅助方式进行公开。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92条(其中:发布国土资源信息动态57条,即将到期探矿权采矿权10条,部门预决算2条,财务信息4条,地质灾害公告2条,土地整治招标中标公告3条,不动产登记共1075条。通过中国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网、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39条)。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情况:2018年以来,我局委托文山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以公告协议出让方式出让采矿权新增资源量1个,以公开挂牌出让方式出让采矿权新增资源量3个,已在文山州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告。

(二)土地供应信息公开情况:2018年以来,我局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中发布了12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6条国有土地划拨用地批前公示。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构建部门协调、平台融合、一网办理的线上线下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效率,更好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我局按照省、州、县“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要求,遵循“便民、优质、高效”原则,全面梳理完善录入权力责任清单、办事指南等流程手册,选好“领头羊”和核心成员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切实解决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目前该项工作有序推进。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本年度提议提案办理情况及结果及时发给“两代表一委员”,公开党代表提案办理情况3件、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15件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7件。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2018年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没有政策解读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

2018年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没有出现政务舆情,在云南省政务信息在线解答系统没有收到疑问咨询,没有参加新闻、在线访谈、微博微信回应情况。

八、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2018年没有收到当面、传真、网络、信函等依申请公开、申请处理、咨询处理的政府信息。

九、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含政府新闻发布工作落实情况)

坚持以政府门户网站、云南征地信息系统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以公示栏、电子滚动屏等公开为辅,以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的原则,采取纸上、墙上、屏上、网上公开等四条途径进行政务公开。结合业务工作重点,对重点领域信息、政务动态及部门会议类信息在生成后及时在县政务网和部门网站公开。定期编制《砚山县国土资源简报》发县属各有关部门,及时反映政策动态和工作成效。以中国土地交易网为平台,及时公布与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利益紧密相关的重要政务信息,实现了国土资源信息社会共享。同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对发布的信息做到“内容准确、要素齐全、分类合理、规范整齐”。

十、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公开政府信息未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十一、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条例》要求,将政务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按照政务信息公开要求,结合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了《砚山县国土资源局首问责任制度》、《砚山县国土资源局政务公开制度》、《砚山县国土资源局政务公开民主评议制度》、《砚山县国土资源局政务公开监督制度》、《砚山县国土资源局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认真编制、公布和及时更新《砚山县国土资源局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指南》、《砚山县国土资源局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目录》和《公开服务承诺事项》等,制定印发了《砚山县国土资源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形成了以制度规范政务公开,按制度落实政务公开的机制。认真抓好不动产登记、矿产开发、土地审批等三级联网审批内网建设,制定相关信息公开的编辑、审核、发布,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审核、处理、答复,不予公开信息的保密等工作程序。

十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一是“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政策掌握不好,落实不到位,导致政务服务大厅办件审批滞后,工作推进缓慢。二是政策解读工作重视力度不够,学习不够,不理解解读的主要目的,解读方式单一且发布量极少;三是政务热线号码较多,群众查询困难,接通率较低,起不到真正为民解决问题的作用。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政策的学习与应用,注重落实,注重“不见面审批”,推动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二是着力加强政策解读知识的学习培训,加深对政策解读的认识,不要单一应用文字解读,要应用图文解读、漫画解读、有声动漫视频解读等多种形式进行;三是加快将我局各类热线号码整合到“12345”政府热线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一号对外”。

十三、2019年工作的初步安排

在2019年中,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相关文件要求,主动请求上级部门的指导和帮助,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公开分类,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一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国土系统信息公开的思想认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公开方式方法;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制度和措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条例》的要求开展工作,进一步增强信息报送、主动公开意识,做好政务信息网上公开评议工作,提高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水平;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加大对分局、各所、股、室、队、中心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和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建立目标考核制度,切实提高全县国土资源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四是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要求分局、各所、股、室、队、中心安排一名信息公开人员,负责收集、公布本分局、所和系统的信息,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五是建立长效机制。着力建立和完善我局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十四、其他应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