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务公开工做总结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概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队、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按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属于保密范围以外的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事项均向社会公开,并配备专门的电脑进行信息输入和网上发布工作;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对审批环节进行了梳理、规范,提高审批效率,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洁为基本要求,强化对行政权力的民主监督。
二、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总体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全年主动公开信息383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8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64条,政务信息公开93条,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14条,依申请公开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公开机构概况、班子分工、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信息共8条。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1.实时公开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共公开县城环境质量状况信息2期,公开回龙、路德水库水质监测情况报告12期,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2期。
2.行政审批管理工作。共核发排污许可证13家,排污许可证审批公示8条。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开信息44条,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公开信息49条,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后公开信息50条;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审批后公开信息1条。
3.按期公开环境监管情况。对检查发现问题的33家企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将行政处罚决定书摘要在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33条,补充2015—2016年行政处罚案件公示26条。建立双随机企业库,并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在政务网公示共14条。
4.在县人民政府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专栏每月公开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行动整改信息,目前,共公开专项行动整改信息14条。
5.公开各类通知公告、财务资金等信息共9条。
(四)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1.在县人民政府网公开我局部门会议、部门快讯等政务信息共89条。
2.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18年我局共承办州、县两级政协提案5件,5件提案已基本解决,办结率100%。其中4件由我局主办提案均在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开。
(五)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
我局将“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网上举报受理的重点环境问题举报投诉事项处理情况及时进行信息公开,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网上投诉、上级转(交)办理信访和污染纠纷投诉案件71件,办结68件,3件正在办理当中。及时办理“回头看”转办件,我县共接到文山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的举报件10件,办结10件。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切实维护群众环保合法权益,并将工作动态在县人民政府网“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专栏公示14条。
(六)依申请公开情况
共收到企业当面申请公开单位基础信息、排污信息、防治污染设施建设运营情况、环评及其他环保行政许可等情况4件,并及时在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开。
(七)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规范,特制定《砚山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并及时完善县环境保护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内容、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步骤、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说明。
(八)推进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部分公文在印发后未能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在时限内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二是对国务院及省、州、县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学习领会不深,不能准确掌握公开范围及内容;三是对日常工作类文件与政策类文件认识不清,乱用公开属性标识。
(九)开展2019年工作的初步安排
一是认真对我局公文起草、重点领域建设、行政执法等相关工作流程进行再次梳理,融入公开步骤、明确公开范围及内容要件、要素,确保及时有效公开;二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完善我局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及脱密处理工作,切实按照要求完成我局承担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实现常态化公开;三是加强与县政府办的沟通协调,强化信息技术手段的应用,逐步转变传统的业务办理方式方法。
(十)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