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2018年度】砚山县林业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23 09:39:55     来源:林业局 阅读次数:6381

2018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按照“科学指导、统筹推进、上下联动、信息共享”的工作思路,结合当前林业工作实际,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高效运行,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推行了政务公开工作。根据《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政务公开工做总结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砚府办电〔2019〕4号)要求,现将我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信息公开机制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使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党总支书记局长周定海任组长、副局长高应恒、朱刚、权保文、黑绍刚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张云、卢应磊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我局通过编制《砚山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砚山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砚山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一系列文件,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制度,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安排。从而确保了此项工作有程序、有计划的顺利开展,为以后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

我局多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明确把此项工作作为全局加强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并要求全局各科室、各个工作人员要把此项工作作为本科室的一项基本工作抓紧、抓实。要积极协助配合办公室,及时上报公开内容,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升到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高度上认识,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三、推行政务阳光透明,提升公开实效

一是加快推进决策公开。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定不能公开的要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建立健全预先审查和预先公开制度,把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等作为必须审核内容;对不能公开的事项说明理由,准确把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程序、时限等;并建立了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考评制度,实行重大事项决策征询制、执行监督制和结果通报制,推动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二是加快推进执行公开。公共资源配置是社会关注度高,具有公开性、公益性,对社会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公共资源分配事项,做好公共资源配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扩大公众监督增强公开实效,使全流程透明化,不断提高使用效益,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执行情况公开,对于我局项目的审批结果,招投标,项目进展,设计变更等信息进行适当的公开。

三是加快推进服务公开。按照政府转变职能的工作要求,及时梳理编制“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全面推进“一次性告知”制度,编制一次性告知单,采取精简流程环节、减少前置、信息共享、纳入网上办理等优化措施,推进政务服务再提速;通过简化优化办事程序,及时编制修订和发布办事指南,通过政务网站,局内宣传栏,以及林业局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的引导让办事人员能用最快的速度办好事情。

四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凡应公开而未公开的要限时公开;凡应公开而拒不公开要坚决查处纠正;凡应公开而未公开,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

四、政务公开内容全面、符合要求

在政务公开方面,我局对照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检查的内容对公开的文章进行了认真地审核,公布了网上服务、查询、举报、信访等全面的联系方式,实现了为民服务、信访举报、反映问题和咨询的功能。

五、政务公开及时、准确

为确保政务公开及时、准确,我局制定了电子政务公开制度,要求政务信息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公开,明确规定了各科室每月上报政务信息的时限和数量,确保了网上政务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充实。建立了政务公开审查程序,对公开的政务信息要由科室负责人、主管领导严格把关,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同时,建立了监督评议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通过政务公开,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质量,提高办事效率。

六、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涉及林业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党中央、国务院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在林业方面的相关政策;有关涉林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文本;林业发展规划及重大决策,林业局在森林防火及自然灾害等重大突发性事件预警、发生及处理情况;单位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办理制度、权利义务、办公地址、联系方式、投诉电话等情况;林业局行政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检查的项目、依据、内容、结果等情况;涉及向人民群众收费的法规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其服务内容、程序、时限、纪律等情况;林业局重大投资项目招投公示、资格审查、议标、中标以及项目实施验收完成情况等;行政审批事项、程序、时限和办理结果;精准扶贫和机关作风建设的相关制度及执行情况以及人事编制、党务政务财务公开等。我局重点加强了对民生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重点项目及重要工作完成情况、“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人事变动等方面的公开工作,在砚山县政务网及林业局公开栏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的监督和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二)重点项目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项目建设上重点抓好“重点工程”项目招投标、造林检查验收和苗木使用的公开。各工程造林验收先由各工程项目出专人进行检查验收。再由组织验收组对各个工程项目进行复检,重点检查各工程造林的亩数、苗木质量和造林质量,并将复查结果作为兑现苗木费的依据。并将苗木使用原则和标准、价格向社会进行公开。

2018年1至12月,本部门在政府采购领域办理的公开招标项目共有5项,分别是:砚山县林业局2018年涉农整合太阳能第一批项目、砚山县林业局2018年防护林工程人工造林、砚山县林业局2018年森林防火高风险地区治理项目、砚山县林业局2018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封山育林补植项目、砚山县林业局2018年路域桉树替换项目。

林业局所有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均由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代理,信息公开发布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砚山县政务网》上发布,信息公开内容包括:发布项目核准、市场主体信用记录、采购招标公告信息、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公告、等公告信息,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成交结果(合同订立和履行)信息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在林业局服务大厅窗口办理木材运输证617份、检疫证591份;网上审批木材采伐申请书868件,均采取前台受理、后台办理方式进行。接受群众咨询600余人次,其中广受群众欢迎的信息依次是:木材审批 、林业技术推广(林下种植技术、中耕管理技术、病虫害防治)、行政审批、精准扶贫、退耕还林政策、林权证办理等。

(四)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数量

2018年我局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投诉及申诉等情况。

(五)群众来信来访数量

2018年度我局接受群众来信来访5件,处理5件,办结5件,正在办理中0件,不属于我局主办转办0件,做到了件件有落实。

(六)林业信息发布情况

截至目前,在砚山县政务网发布110条,其中:林业简讯96条,财务信息公开1条、通知公告1条、人大、政协议案提案11条。发布省级陡坡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