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文字解读】砚山县2020年小春生产及冬季农业开发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9-11-18 14:48:41     来源: 阅读次数:1324

一、政策背景及依据

小春生产和冬季农业开发是全年农业生产的基础,是实现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的第一道关口,为确保全年农业生产起好步,开好头,促进稳粮增收目标实现。根据《文山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文山州小春生产及冬季农业开发指导意见的通知》(文农通〔2019〕247号)文件精神。

二、任务目标

(一)小春生产计划。全县计划小春作物总播面积45.7万亩,同比下调2509亩。其中:

1.粮食作物面积:计划种植面积30.4万亩,比上年减1.36万亩,减4.5%。总产量3163万公斤,比上年减247.5万公斤,减7.3%。其中,小麦面积18万亩,产量1700万公斤;蚕豆面积2万亩,产量100万公斤;豌豆面积3万亩,产量285万公斤;大豆面积0.4万亩,产量28万公斤;薯类面积7万亩,产量1050万公斤。

2.油料作物:计划种植面积3.3万亩,比上年减0.2万亩,减5.7%。总产量149万公斤,比上年减2.3万公斤,减1.5%。其中,油菜面积1.6万亩,产量64万公斤;马芽花面积1.7万亩,产量85万公斤。

3.蔬菜作物:计划种植面积9.5万亩,比去年减0.6万亩,其中,商品蔬菜面积7.8万亩,比去年增0.8万亩。

4.其他作物:计划种植绿肥面积2.5万亩,与去年持平。

(二)冬季农业开发。计划冬季农业开发面积41万亩,比去年增4.5万亩。其中,冬玉米面积1万亩(鲜食玉米0.3万亩),冬早马铃薯面积7万亩;冬早蔬菜面积9.5万亩,其他作物面积23.5万亩。

三、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二)宣传动员,紧扣绿色。

(三)调整区域,优化布局。

(四)依靠科技,稳粮提质。

(五)转变生产方式,体现绿色内涵。

(六)强化服务意识,开展指导服务。

(七)加强灾情预报,减少灾害损失。

四、解读材料审定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定人:郑继江,电话:0876—3122191;

联系人:余建萍,电话:0876—3122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