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你局报来的《砚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调整江那、蚌峨、者腊三个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批复合并成一个批复的请示》(砚政务请〔2017〕19号)文件已收悉。经研究,同意将江那、蚌峨、者腊3个批复砚发改复〔2017〕45号、46号、47号调整合并为1个项目批复,调整合并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原项目名称江那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蚌峨乡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者腊乡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名称调整为砚山县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原建设地点江那镇、蚌峨乡、者腊乡不变
三、建设性质:原建设性质新建不变
四、建设期限:原建设期限为2017年4月至2017年12月不变。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原建设内容和规模总计不变,合并后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及室外道路、停车场,绿化等。总占地面积5991.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35.73平方米,其中:江那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基础设施项目占地面积1700㎡,总建筑面积1155.25㎡;蚌峨乡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基础设施项目占地面积2100.88㎡,总建筑面积1155.25㎡;者腊乡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基础设施项目占地面积2190.68㎡,总建筑面积1325.23㎡。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不变。项目总投资1257.77万元,其中:江那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基础设施项目预计总投资402.25万元(建安工程费251.40万元;附属设施42.20万元;其它费用108.65万元);蚌峨乡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基础设施项目预计总投资408.07万元(建安工程费258.50万元,附属设施33.45万元,其它费用116.12万元);者腊乡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基础设施项目预计总投资447.45万元(建安工程费293.84万元;附属设施33.45万元;其它费用120.16万元)。资金来源为县级自筹。
接文后,请根据调整后内容按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各项报件工作,获施工许可后,积极开展工程安全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