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行政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天。联系电话:0876—3122650、312096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砚山县阿猛镇广富加油站隐患改造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砚山县阿猛镇大石头
建设单位:砚山县阿猛镇广富加油站
环评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单位:昆明天馨地爽环境评价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砚山县阿猛镇大石头 , 项目属于 技改 。项目 原建设情况: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800 ㎡ ,总建筑面积480 ㎡ (其中厨房、餐厅、住宿区、开票、办公区建筑面积400 ㎡ ,公厕建筑面积30 ㎡ ,发配电室建筑面积50 ㎡ ),加油罩棚占地面积400 ㎡ ,卸油区占地面积40 ㎡ ,绿化面积400 ㎡ ,其它储油罐、管线、道路等480 ㎡ 。原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站房、罩棚、辅助用房、地下油罐区、绿化区及其相关配套设施。配有双枪加油机4台,其中0#号柴油加油机2台,92#汽油加油机2台。建有地下储油罐4个,总容积为86m?;,其中92#汽油储油罐2个(体积分别为18m?;和18m?;),0#柴油罐2个(体积分别为25m?;和25m?;),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年版)》(GB50156-2012)规定,本站为二级加油站(二级加油站总容积60 m?;
针对原有项目存在安全隐患、环境风险及环保问题,业主决定在加油站原址内进行改造,不新增用地 。 将加油站厂址内现有地埋式单层储油罐区拆除,新建地埋式双层储油罐区,罐址不变,共设置4座双层储油罐(配套安装有渗漏在线检测系统) 。 加油站储油罐安装液位仪,共4套,用于预防溢油事故,有效保障加油站安全。双层储油罐均配套安装有渗漏在线检测系统。对汽油储罐及加油机设置油气回收装置,共2套;对汽油卸油区设置油气回收装置2套;在项目东北侧靠国道323一侧建设1座水封井(油水分离);新建加油罩棚内环保沟(含油雨水引流沟)1条,约50m长,含油雨水接入水封井(油水分离);新建一间危废暂存间;其他附属工程建设,如电气线路、应急灯、罩棚灯、标识牌、地面硬化防渗等。
项目改造完成后加油站等级不变,总占地面积不变,总建筑面积增加5 ㎡ (危废暂存间),绿化面积400 ㎡ 不变,油品总销量不变,预计0#柴油年销售量70t/a,92#汽油年销售40t/a,95#汽油年销售20t/a。项目站房、罩棚、辅助用房及其相关配套设施都依托原有,不进行变化。
改造工程总投资500万元,已投入环保资金19.2万元,本次评价追加环保投资31万元,即环保总投资50.2万元,占总投资的10.04%。
三 、拟审批意见及原因
拟同意通过行政审批,请严格按照环评文件所述内容、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