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土保持法、行政许可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的有关规定, 现对 砚山县平远镇阿三龙麦地大坡石场 向我局提出的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进行公示:
一、 项目名称: 砚山县平远镇阿三龙麦地大坡石场 建设项目 ;
二、 建设单位: 砚山县平远镇阿三龙麦地大坡石场 ;
三、 建设地点:砚山县平远镇 阿三龙村民委麦地大坡村;
四、 建设规模: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2.18hm2,隶属砚山县平远镇阿三龙村民委麦地大坡村管辖。其中生产设施区占地0.09hm2,办公生活区占地0.06hm2,矿山道路区占地0.14hm2,成品堆场区占地0.57hm2,采场区占地1.32hm2.工程原始占地类型包括工矿用地(采场开采面)1.05hm2,建设用地0.14hm2,其他土地0.86hm2。
本 公示期限2017年7月10日-2017年7月14日,如对本建设项目申请有异议的,请在公示后7日内向砚山县水务局提出。
联系人:纳腾霄 联系电话:0876-3126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