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猛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的《关于阿猛镇活动室改扩建项目的请示》(阿政请〔2017〕22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阿猛镇活动室改扩建项目实施。
二、建设性质及建设地点:改建、扩建。建设地点:阿猛镇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1、新建活动室2116.16平方米,改扩建活动室1000平方米;
2、活动场地硬化2000平方米。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500万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430万元,各部门整合资金70万元。
五、建设期限:2017年
请接文后,请按相关建设程序组织实施,确保工程按时完工。
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5月24日